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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不是你想买,想买就能买

    爱情不是你想买,想买就能买

    【江南有杨柳、桃花,有燕子、金鱼……汉人中有的是英俊勇武的少年、倜傥潇洒的少年……但这个美丽的姑娘就像古高昌国人那样固执: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不喜欢】

    《白马啸西风》看了七八遍,最后给我留下的印象也就是这个犀利的结尾。如同不悔妹妹和她的那个小糖人,即便以后有了更大、更好的糖人,不悔也不喜欢了。这两段使我第一次意识到,世界上有种感觉叫做“人生若只如初见”。这也为天下痴男怨女相信爱情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茫茫人海中,确实存在比你更好、更优秀、更适合他(她)的人,但是不必担心他们碰见更好的就离你远去。若他留下,说明你未曾失去,若他离去,说明你也未曾拥有。所谓爱情,就是“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我偏不喜欢”。

    好话说完,喜欢李文秀的童鞋们做好心理准备,我要辣手摧花鸟……

    《白马啸西风》用一句话概括就是:我爱的人不爱我,咋整?这本书剧情梗概是这样的:马家辉喜欢李文秀,李文秀喜欢苏普,苏普喜欢阿曼,华辉喜欢阿曼的妈,阿曼的妈喜欢车儿库……天啊,金叔,您是琼瑶阿姨附体了吗?

    一直不喜欢《白马啸西风》,也不喜欢李文秀,就是因为人和书都特别拧巴,所以印象不深。这或许是这个系列里,我唯一要再次仔细看两遍原文才能写的人和书。这两遍看下来,我对李文秀恶感越发强烈和清晰。

    从全书结尾可以看出,李文秀对于苏普存在着美好的初恋回忆与近乎偏执的喜欢。但这不同于灵素的深情和郭襄的大气,她对于苏普的感情中掺杂着深深的悔恨。为啥子悔恨?因为苏普爱上阿曼,就是李文秀童鞋一手造成的!

    话说在苏普和文秀都是十四岁这个非花非雨的年纪时,两人因天铃鸟而相遇,从相遇到相识,从相识到相知,从相知到相爱,从相爱到相惜。他们红尘做伴活得潇潇洒洒,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对酒当歌唱出心中喜悦,轰轰烈烈把握青春年华,啊——啊——啊——(不要怪我,因为剧情实在太狗血了,很难让人不想起琼瑶阿姨啊)。木有竹马骑大白马,木有青梅弄雪莲花,反正两人就这么懵懵懂懂地好上了。苏普赶巧杀了一头狼,把皮剥了送给了李文秀(真猛,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