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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手(1)

被揭穿的伤害就不是伤害。但,天算往往不如人算。伤害的两面性,有人实施伤害,有人注定受伤。

    故乡其实是回不去的。回去之后会发现,小时候最好的兄弟,已经碰面不识;当年住过的房子,已经拆迁,你会在路口迷失方向;的士司机听出你的外地口音,理直气壮绕你路……你才明白,故乡早已湮灭在记忆里。回不去的,不是空间,而是时间。初恋,也一样。

    我没见过不美的花,就像,没见过不美的青春。所以,正值青春的你,不必妄自菲薄,不必觉得自己:胖、长痘痘、一双过大的脚……这确实是你一生最美的时光,在所有人眼中都一样。

    年轻时候,迷恋惊喜的刹那感觉。年纪大了,却喜欢顺理成章的平淡喜悦。一次声势浩大的惊喜,远远比不了一个男人为我做三十年早餐的平和知足。平平淡淡才是真,全凭时间去证明爱情里的百忍成金,不过就是矢志不渝地对一个人好。

    长期同居而不结婚者,基本上都会分手。因为,所有长期的关系都可能面临七年之痒。但,公共场合,你总不好意思脱了鞋抓脚痒吧?可是,私人空间里赤着脚就不同了。婚姻,就是这双鞋。

    有些事,不必强求自己忘掉。但一定学会假装忘掉。有人问起,不管他好心恶意,看着他眼睛,笑一笑:呵,我有点儿记不清了。

    不必怪才子薄情。你是为了他的才华爱他的,只要他拥有才华,就算是不辜负你。是你,错误的把粉丝之爱与男女之爱混淆,后者是需要回报的。如果真的赏识他,就远远的,当个粉丝也罢——当然了,如果他始终不能在各大搜索引擎上找到,则说明,他并没有,“被粉”的资格。

    越是悲伤得心神涣散,越要把它聚拢。去学剑道、芭蕾、体操……去学一切要求手眼并用、全神贯注的事。让自己手忙脚乱盯着老师看,心神填得满满的,让悲伤连一寸空隙都找不到没空可钻,悲伤就毫无没有立足之地。

    不懂事的男人让人烦,太懂事的男人——那一定是:将军万战死,壮士十年归。你不怕吗?

    会凋零的才是真实的花,塑料花才能永远开得炯炯有神。所以,别问为什么爱情会消逝,所有有生命的事物都会有死去的那一天。

    三十,回想二十的自己,那真叫:有怨有悔,怎么傻成这样。五十岁,再来回想,才知道:这都是青春的美好。为自己再也不会这么这么傻,浩叹一句。这,大抵就是一岁一枯荣的生命的年轮。

    是的,他不再爱你了。不必再抱幻想。幻想确实会让人暂时会比较好受,但是……你见过什么样的致幻剂能有长达一生的持久效力?你总不能一生都活在幻想里吧。而幻想失效后,是更大的难堪与痛楚,再次入侵折磨你本该收手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