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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罪犯,天大诈骗

    天才罪犯,天大诈骗

    新加坡的天才罪犯谢某刚到亚太酿酒担任财务经理仅5天的时间,就开始进行伪造公司文件骗取银行贷款的阴谋;接下来的4年时间里,他利用伪造公司文件等方式一骗再骗,以致做下新加坡历来最大宗的金融欺诈案,涉及的款额高达1亿1700万元。

    事发被捕后,谢某被新加坡高院重判入狱42年,这也是新加坡历来刑事案件的被告被判的最长刑期。

    谢某1983年从新加坡国立大学会计系毕业,先后在几家大公司担任要职。1999年1月20日的时候,他加入亚太酿酒(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亚太酿酒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掌管公司所有财务。

    但是上班仅5天,他就开始他的造假行骗的勾当。他伪造公司董事局决议书,这些决议书授权他代公司取得银行的信贷和贷款服务,以及管理有关的银行户头。决议书也指定他为所有交易的唯一签署人。

    谢某从公司常年业绩报告中依照各董事的签名样本,私下反复练习来模仿签名。在接下来的4年里,他以伪造的董事局决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