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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章 为政

    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

    正:光明正大,公平、公正。奇:出人意料的,令人难以预测的。无事:无个人私心。

    “以正治国,”就是以公平、公正的法律治国。法律是光明正大的,要求人人知法守法。用兵则不然,欲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必须运用奇谋。要想取得国家的领导权,成为人民拥戴的领袖,决不能怀有不可告人的目的,必须以天下为公。

    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

    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

    民多利器,国家滋昏;

    人多技巧,奇物滋起;

    法令滋彰,盗賊多有。

    我为什么知道必须“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呢?就是根据以下这些现象得出的结论:

    “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百姓的贫穷,是统治者多忌讳的缘故。忌讳的意思是因害怕而有所顾忌。反动统治者因害怕失去既得利益而顾忌人民力量的强大。于是统治者就垄断了方方面面的权力,实行独裁统治,这是百姓贫穷的祸根。

    “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民越是过多地使用利器,国家就越昏乱。利器:锋利的武器。拥有利器的人为兵,可见,“民多利器”是统治者过多地征民为兵,频繁地行侵略之事。“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过后,必有凶年”。因战事频繁,士兵战死,土地荒芜,粮仓空虚,致使国家昏暗。

    “人多技巧,奇物滋起”。“奇物”:非常的、希奇古怪的东西。名利之心不除,有些人就会在名利的诱惑下产生奸诈机巧之心,各种各样的假冒伪劣产品以及一切能够获取名利而又危害社会的东西就会在阴暗的角落里滋生。

    “法令滋彰,盗贼多有”。这里所说的“法令”是反动统治者忌讳人民的产物,是人为法,而不是圣人治国的朴法。人为法是违反公平、正义原则的,是恶法,恶法非法。圣人所利用的朴法是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体现。统治者越是垄断权力,剥夺人民的自由,人民就越贫穷;人民越贫穷,盗賊就越多。因为,面对饥寒交迫,人们是不愿意等死的。

    正是由于统治者多忌讳,从而引起一系列社会问题,最终导致人民革命,“以奇用兵”,一举推翻严重阻碍社会发展的不道统治。

    故圣人云:

    我无为,而民自化;

    我好静,而民自正;

    我无事,而民自富;

    我无欲,而民自朴。

    以上四句,是圣人治国的四大原则。

    “我无为,而民自化。”取消独裁统治,以法治国。随着社会制度的变革,人们的思想观念就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发生转化。

    “我好静,而民自正”。取消主观说教,确立科学的世界观和认识论,通过自身默修实践,加强自我道德修养。圣人实行“不言之教”,让人们在自悟的过程之中,逐渐确立正确的思想观念。

    “我无事,而民自富”。热爱和平,反对战争。圣人以天下为公,没有称霸天下的野心。人民生活在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