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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篇 张爱玲与胡风

悟乎悟乎?

    糟蹋中华民族珍宝,是最不可恕的亵渎和犯罪。附骨之疽可以而必须切除、消毒,并防止复发。最大骗局,岂可不暴光?受了蒙蔽的读者无过,他们有朝一日也会觉察,不会把假丑恶当成真善美。

    至于熙凤之女,巧姐儿与大姐儿是一是二,专家也成了争议之题;她引了《金瓶梅》的例证,数语可决:巧姐是专定乳名,大姐是称女儿的泛词,何来矛盾?(写得忽“大”忽“小”,与此无干,是行文的问题)。故我亦不再赘说。

    张爱玲对任何问题都不放过,如马道婆话激赵姨娘,早本说的是她受“折磨”,后本改了“委屈”。哪个对?其实,“折磨”并不定指“酷刑拷打”,完全可用来形容处境的难处。“委屈”倒没什么了不起了,大家庭人多势杂,谁无委屈?

    校勘之事最难,要有“咬文嚼字”的耐心明眼,更要有语文文化多方面的知识见解。通情达理,方能做到字斟句酌。不能宏通博达,也会造成比较取舍上的失误,好的丢了,以为所有“修改”就定胜于初——这构不成一条定律。

    以上的话,是我触事抒感,并非批评张女士。她没有一概重视后改之意。读者幸垂明鉴。

    诗曰:

    出语惊人总为何?岂同私撼肆仇訶?

    中华自有连城壁,泥陷污途恨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