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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明修暗度

    脂砚在“诸奇书之秘法”中,提出了“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一法。这个典故原本出自楚、汉相争时,刘邦将从汉中攻打项羽,故意明修栈道,暗中却绕道奔袭陈仓,取得胜利。脂砚意中所指以何为例?暂且不管,我如今借它来举示雪芹写《红楼》的一大关目,即他如何来写宝玉这个核心人物,真主角。我的领会是:他一面明修,一面暗度;明修是假,暗度为真。这与军事家用兵的策略本是两回事,但在写一个人,却从明暗两面一齐用笔,则实为小说文学中的首创之奇迹,别家也是再没有与之比肩望背的。

    前章已曾略涉雪芹如何传宝玉之神的“描写”问题,那只是从一个题目或层次来讲论,如今则宜更从明暗两种笔法来重温续理。

    如前所举,宝玉是何如人?他是通了灵性的一块未得补天之用的神石,因受屈抑歧视,不甘寂寞,要下世为人,经历红尘中的享受。但他赋气殊常,秉性特异。第一场冷子兴向贾雨村“介绍”,已把这个孩童说得十足的不成样子。王夫人向黛玉的“介绍”,更为“严重”可怕!真是天下难逢、人间罕见的一个“怪物”。此即明修是也。甚至还又加上了两首“显眼”的《西江月》,大书特书,将此宝玉直贬得是一无可取,浑身是病。甚至直到写了宝钗入府之后,大得人心,黛玉有所忿忿不平,那时方叙宝玉与黛玉的熟惯亲密,还是要给他加上一个“愚拙偏僻”的“考语”(“鉴定”也)。请看,雪芹在使用明笔时,不但不肯“省力”,不肯“留情”,而且是着实的加重渲染勾勒,绝不含糊。

    可是,贾雨村听了冷子兴的话,就曾正言厉色地指点说:非也,你们都弄错了,不懂这孩童的“来历”——他的聪明灵秀,居于万人之上!

    然后,那是到了第五回,宝玉在秦可卿房中午息,“神游”幻境,遇见了那位多情的“警幻”仙姑,从她口中也“援引”了宁荣二公先灵的话:“唯嫡孙宝玉一人,禀性乖张,生情怪谲。”又加重了一层明修之笔。这真是“一之为甚,岂可再乎?”岂可再三再四乎?

    然而,石破天惊——仙姑所引宁荣二公之言,跟着又出现了一句——聪明灵慧,略可望成。

    这已奇了。更奇的是仙姑自己又加上了一句:如尔,则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

    仙姑因而明白表示“吾所爱汝者”,此也。

    这就是好例:在明笔中,猛不防给了一个暗笔!暗笔份量很微,而且中间又总带着明笔来“掩护”——如仙姑也说他“未免迂阔怪诡”,是也。

    雪芹行文至此,到底读者领会的是什么?好还是坏?他就“悉听尊便”,不遑恤矣。

    还有奇的,“知其子者莫若父”,读者以为贾政给人的“印象”,总离不开一条:见了宝玉就瞪眼,申斥,排揎,骂“畜生”、“孽障”——以为他对宝玉是“恨之入骨”的了。这真真是“被作者瞒过”(脂砚语)。今时人己不懂二三百年前八旗大家父子的关系,严厉至极,不能当众表现出一点儿抚爱之情——于是都大骂贾政“封建势力”。其实又弄错了。——怎么说?如何会错了?

    我请你看看这一例:

    第二十三回,元春怕园子荒闭,传命姊妹宝玉等可以入园居住。那贾政遂召集子女,都先到了,只宝玉不敢来(怕又是责斥),“一步挪不了三寸”。及至到了房门,赵姨娘打起簾子,宝玉低身挨入(也许是倚门而立。门口侧立,是旧时晚辈进屋后的侍立的“合法”地位)。那贾政举日一看,——

    见宝玉站在跟前:神采飘逸,秀色夺人。

    请看这八个斤两奇重的大字!这一种“描写”,又是诗的传神句法,画的“颊上三毫”。但这种夺人的神采,不由黛、钗或任何一位女儿心目中传来,却偏偏从严父的心臆中流露而出。那笔似乎轻轻一点即止,实则其力千钧,因为整部书中贾政也从不曾“假以词色”的,漫说如此着语了。

    这又是一层似明而暗、似暗又明的写法。

    以上,人人都说宝玉的禀性乖张奇僻,到底是怎么一个样子?书中又是在哪儿写的?这是直到第二十一回,袭人箴宝玉,这才首次“正”写;然而回目既标上一个“箴”字,可知雪芹是“又要蒙蔽读者”(脂砚语),他总是先从俗常“正统”观念的角度去“明”写宝玉之“短”之“病”,而只在“暗”里淡淡傅彩,轻轻勾线——透露的真情何在?让我们自去“参禅”,自寻悟境。

    袭人为什么要“箴”他?所“箴”者皆是何纲何目?这就说来话长。在宝玉的原来秉赋上,从“神游”起,又更加上了新的乖僻、迂阔、荒诞……。所以在第五回回后,戚序本有一段总评,说得最好:将一部(书)全盘点出几个(人物),以陪衬宝玉,使宝玉从此倍偏,倍痴,倍聪明,倍潇洒,亦非突如其来。作者真妙心妙口,妙笔妙人!

    这正是一位最懂得(理解)宝玉和雪芹的人,才批得出这样的妙语。你看他虽只用排句举出四点,也恰恰是世俗贬者的与知音见赏者的高层评赞的两大“对立面”这就可知,袭人之箴,大约不出那“偏”、“痴”的栏目之外了。

    那是元春省亲既罢,史湘云首次见面——她总是在热闹繁华局面之后最末一个出场。她来后,立即有“四个人”的妙文(黛、钗、湘与玉)。湘宿黛处,宝玉恋恋,夜不知归屋,晨不待其梳洗;倩湘云为他打辫子,透露了押辫珍珠竟送了密友(至于要吃胭脂,被湘云打落,与前文见了鸳鸯便要吃她唇脂一脉相连,都不遑细论)……。这种“无晓夜地和姊妹们厮闹”,引起了袭人的不悦,掀起了小小一场风波。这又纯属明笔。若只认这些“不肖”行径,便会忽略了别的层次。原来这一回并非“初箴”,在第十九回“花解语”时早已“箴”过了一次了。那时所箴何条何款?何以要箴他?——

    ……袭人自幼见宝玉性格异常,其淘气憨顽自是出于众小儿之外;更有几件千奇百怪、口不能言的毛病儿。近来仗着祖母溺爱,父母亦不能十分严紧拘管,更觉放荡弛纵,任性恣情——最不喜务正。

    此皆一个丫鬟的了解与理解。她之所箴者:

    一,不许说“疯话”(如愿她们永守不离,直到化灰化烟、没了知觉形质为止……)。

    二,假装喜欢“读书”(按:此特指八股文章的事情,不可误会),不许当众讥诮“读书上进”的是“禄蠢”,说前贤之书都不可信,……惹父亲生气、打嘴……。

    三,不许再毁僧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