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度小说 > 传统国学 > 红楼艺术-周汝昌 > 第七章 伏脉千里 击尾首应

第七章 伏脉千里 击尾首应

    蛇这东西,在人们普通生活中,似乎是个不受欢迎的角色。先民对它就“印象不佳”,据说古语“无它”就本来是说“没蛇”,用以表示平安无恙,今日看“它”,篆文作仑,倒确实像个“眼镜蛇”挺颈攻人的势派。可是在文学艺术上,它就不那么讨厌了,时常用者它,古书法家说他草法之悟,得自“二蛇争道”,坡公也说“春蚓秋蛇”。画家呢,画个蛇添了脚,却传为话柄。诗人东坡则将岁尾比作大蛇归洞,尾尖也捉不住。至于文家,则蛇更见宝贵了,比如,单举评点家赏论雪芹的椽笔妙笔,就有“三蛇”之例。

    何谓“三蛇”之例?一是脂砚斋,有两次用蛇来譬喻,说那是“草蛇灰线,伏脉千里”,又说是犹如“常山之蛇,击首则尾应,击尾则首应,击腹则首尾俱应”。一是立松轩,他曾说雪芹之用笔就像“怒蛇出穴,蜿蜒不驯”,此“三蛇”之喻,遂表出了雪芹艺术的又一巨大的特色。

    在中华,几千年文章巨匠们凭他们的创造与鉴赏的经验,梳理出很多行文用笔的规律与程式,是中国文学理论与实践的重要法则——就连人们纷纷笑骂的“八股”,其实它的可笑主要在于内容要“代圣贤立言”,而不在文章用笔之一无可取;“八股”程式其实也是丰富积累的文章做法的总结归纳——从西方的习惯说,那也是一种值得研讨的“议论美学”。即如“伏脉千里”等比喻,并不始于脂砚斋,金圣叹早就喜用,但是雪芹把这“叙述美学”中的手法运用得真是达到了出神入化的高境界,所以批书人的强调此点,是完全出于有目能识,而不只是蹈袭前人的陈言旧套。

    据说,有文艺理论家反对讲这种“伏脉”,也不承认它的道理与存在的实例,声言一切文学艺术都以“自然”为极则,作文只要“信笔”才最高,一切经营缔造都是“下乘”云云。我想这原因可能有二:一是他缺少体会的能力,二是他把“自然”真义弄错〔1〕。文学艺术,指的是人类的创造,正是“人工”,原与“天巧”并列而对比;其貌似“自然”者,实为他那“人工”的造诣的一种浑成美,不再显露他辛辛苦苦的“斧凿痕”——如此而已。世上岂有“全归自然”的艺术作品?

    鲁迅先生在其伟著《中国小说史略》中,为《红楼梦》设了第二十四篇一个专章,他在论及续书之优劣时,明白提出一个评判要点,即与雪芹原书的“伏线”是否“不背”的这一标准。这就说明,先生是承认行文确有此法,而雪芹之书是运用了它的,——而且,这同时说明了一大重要问题:雪芹“埋伏”于前半部书的许多“灰线”,乃是为了给后半部书设下的巧妙的暗示或“预卜”。不承认这个至关重要的文笔手法,等于是连现存的八十回“前书”也给“消灭”掉了——因为大量的伏笔看不懂,或觉奇怪,或讥为“赘文”,于是这个巨大的艺术杰作中抽掉了它的一根大动脉、大经络,不但它的“身体”了严重残疾,而且连“生机”“生命”也给剥夺了。

    雪芹的暗线伏脉法,似乎大致上可分两类:一类是一般读去时,只要静心体察,能看得出来的;一类却是难识得多,非经过专门研究论证无由获得认识的。后者更为重要无比——也才是雪芹在这个行文美学上的独特的创造与贡献,古今中外,罕有其匹。

    如今我先取鸳鸯的故事中的一二小例,试作说解。

    鸳鸯在全书中是“十二钗再副册”中一大主要人物,关系着贾府家亡人散的大事故,也是群芳凋落中结局最惨的女儿之一。雪芹对她,大脉络上的伏笔计有三层。

    鸳鸯的悲剧惨剧,系于贾赦这个色魔。根据杭州大学姜亮夫教授早年在北京孔德学校图书馆所见旧钞本《石头记》的异本(即与流行的百二十回程、高本完全不同)所叙,贾府后来事败获罪,起因是贾赦害死了两条人命。贾赦要害谁?显然其中一个是鸳鸯。证明(其实即是伏笔)就在第四十六回——

    鸳鸯〔向贾母哭诉〕:“……因为不依,方才大老爷越发说我恋着宝玉,不然要等着往外聘——凭我到天上,这一辈子也跳不出他的手心去!终久要报仇!我是横了心的,当着众人在这里:这一辈子别说是宝玉,便是宝金、宝银、宝天王、宝皇帝,横竖不嫁人就完了!就是老太太逼着我,我一刀抹死了,也不能从命!……老太大归了西,我也不跟着我老子娘哥哥去,或是寻死,或是剪了头发当如此姑子去!……”

    再听听贾赦的原活是怎么说的——“……‘自古嫦娥爱少年’,他必定嫌我老了,大约他恋着少爷们——多半是看上了宝玉,只怕也有琏儿。若有此心,叫他早早歇了,我要他不来,以后谁还敢收他?……第二件,想着老太太疼他,将来自然往外聘作正头夫妻去。叫他细想:凭他嫁到谁家去,也难出我的手心!除非他死了,——或是终身不嫁男人,我就伏了他!……”

    请你“两曹对案”,那话就明白了。

    这儿的奥妙在于:宝玉似主,实为陪角;贾琏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