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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美国轮胎特保案对本国人民有利还是有害?

    9.美国轮胎特保案对本国人民有利还是有害?

    国际间的贸易已经成为经济发展中的重头戏,可以说没有一个国家不与其他国家贸易。贸易会使每个人的状况变得更好,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可是美国为什么还要提出“轮胎特保案”呢,它对本国人民又会有什么样的影响呢?

    新华网于2009年9月11日报道了如下一则新闻:

    美国总统奥巴马11日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所有小轿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实施为期三年的惩罚性关税。白宫发言人罗伯特·吉布斯说,对从中国进口轮胎实施的惩罚性关税税率第一年为35%,第二年为30%,第三年为25%。此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建议对中国产轮胎征收为期三年的惩罚性关税,幅度分别为55%、45%和35%。

    2009年4月20日,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以中国对美轮胎出口扰乱美国市场为由,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对中国产乘用车轮胎发起特保调查。6月29日,美国贸易委员会建议在现行进口关税(3.4%-4.0%)的基础上,对中国输美乘用车与轻型卡车轮胎连续3年分别加征55%、45%和35%的特别从价关税。根据中方统计,2008年中国对美国轮胎出口金额约22亿美元。此案遭到中美业界的广泛反对。目前,中国轮胎年出口量占总产量的40%以上,如果削减输美轮胎半数产量,就意味着中国会出现12%的剩余轮胎产能,而且会有10万多工人因此而失业。

    中国政府对此表示十分不满,立即采取了措施,先是按照国际惯例,通过WTO发出了表示抗议的相关声明,之后,又支持中国河北兴茂轮胎有限公司起诉美国商务部。在当月23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对“中国河北兴茂轮胎有限公司诉美国商务部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案”作出判决,称美国商务部对中国产品采取针对非市场国家的替代国方法计算并征收反倾销税,同时又征收反补贴税的做法不合理。美国为了保护本国的轮胎企业,保护工人的就业,而对中国实行了不合法的限制政策,从经济学上来说,这种行为属于保护主义。所谓保护主义,就是指以维护本国利益作为是否适用本国法律的依据;任何侵害了本国利益的个人与团体,不论其国籍和所在地域,都要受该国法律的追究。在国际贸易中保护主义主要以保护国内产业为目的而采取相关政策,其中最主要的政策就是关税。

    实际上,国际间的贸易已经成为经济发展中的重头戏,可以说没有一个国家不与其他国家贸易。所有的经济学家都认同一条在前面的一些章节中也提到过的原理:贸易会使每个人的情况变得更好。同样,贸易也能使交易双方的国家的情况变得更好。以中国向美国进口轮胎为例。中国因为人力资本和原料价格的相对低廉,生产轮胎的成本比美国低很多,因此对于美国轮胎经销商与消费者来说,从中国进口轮胎就是有利的。而如果美国政府实行保护主义,限制中国轮胎的进口,则必然会使市场上轮胎的数量下降,甚至会出现供不应求的状况。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可以得出一个简单而正确的结论:美国市场上的轮胎价格会上涨,消费者购买轮胎所要支付的费用也必然会跟着上涨。所以说,这对美国消费者是有害的。

    但是,美国如果不实行保护主义,中国轮胎的大量输入,必然会占据相当的市场份额,会与本国的轮胎生产者展开竞争。很显然,从其提高关税的措施可以反映出,美国的轮胎生产商在市场争夺战中处于下风,因为美国的工人工资成本与原材料的成本比中国高。如果不对其进行保护,减少中国轮胎的进口,就会导致本国轮胎生产商停止生产,就会导致轮胎工人失业,这样就会损害了轮胎生产商与轮胎工人的利益。

    从经济学的绝对优势与相对优势原理中来说,美国的轮胎生产不占任何优势。同行的轮胎生产中,中国生产商可以以更低的成本生产出同样数量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