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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情多累美人(2)

到二十年这段时间,刘喜奎是红透半边天的坤伶。当时跟谭鑫培、杨小楼都唱过对台戏。她比梅兰芳小一岁,1895年生于河北,自小学习河北梆子,后来兼学京剧。

    刘喜奎在天津参与很多梅兰芳排演的新戏,在《宦海潮》、《黑籍冤魂》、《新茶花》等戏中都与梅老板同台过。初次同台演出,大约是在1915年。外交总长陆徵的堂会上,邀集所有北京名角,谭鑫培、杨小楼、梅兰芳以及刘喜奎四人是最红的。此时谭鑫培年事已高,而梅兰芳刚刚崭露头角。谭老板曾感叹,“我男不如梅兰芳,女不如刘喜奎。”这个时候的刘喜奎,已经唱红了北京城。

    刘喜奎她演出的包厢,大的一百元,小的五十元。戏院老板跟她签演出合同,不容讨价还价,直接开出每天包银两百的高价。她的个性很独特,视金钱为粪土,她说,“我一生对于钱,不大注重,我认为钱是个外来之物,是个活的东西。我又不想买房子置地,我要那么多钱干什么?我的兴趣是在艺术上多作一点,并且改革一下旧戏班的恶习。”

    这时,袁世凯三公子曾经扬言,“我不结婚,我等着刘喜奎,我要等刘喜奎结了婚我才结婚。”

    这样的性格,又是这样的时代,很多人替刘喜奎的命运担心。孙菊仙很为刘喜奎的处境堪忧,希望她能尽快嫁人。为摆脱纠缠,孙菊仙想到了梅兰芳。相对来说,刘喜奎非常喜欢梅兰芳。

    事实上,他俩的确有过短暂的恋爱经历。刘喜奎曾经回忆,“我到二十多岁的时候,名气也大了,问题也就复杂了,首先就遇到梅兰芳,而且他对我热爱,我对他也有好感。”这时,梅兰芳在经过两次赴沪演出,又创排了几部时装新戏后,名声大振。一个名男旦,一个名坤伶,在外人眼里,是相当般配的。

    他们最终没有走到一起。那个时候允许一夫多妻,像梅老板这样显赫,有家室倒也不是障碍。刘喜奎的回忆录这样说,“我经过再三地痛苦地考虑,决定牺牲自己的幸福,成全别人。”她曾经对梅兰芳说,“在我的一生中,从来没有爱过一个男人,可是我爱上了你,我想我同你在一起生活,一定是很幸福的。在艺术上,我预料你将成为一个出类拔萃的演员,如果社会允许,我也将成为这样的演员。所以,我预感到我身后边会有许多恶魔将伸出手来抓我。如果你娶了我,他们必定会迁怒于你,甚至于毁掉你的前程。我以为,拿个人的幸福和艺术相比,生活总是占第二位的。这就是我为什么决心牺牲自己幸福的原因。我是从石头缝里迸出来的一朵花,我经历过艰险,我还准备迎接更大的风暴,所以我只能把你永远珍藏在我的心里。”梅兰芳说:“我不娶你,他们就不加害于你了吗?”刘喜奎说,“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梅兰芳沉默了片刻后,说:“我决定尊重您的意志。”

    分手后,她回忆起这段经历说,“我拒绝了梅先生对我的追求,并不是我不爱梅兰芳先生,相反,正是因为我十分热爱梅兰芳先生的艺术,我知道他将来会成为一个伟大的演员,所以我忍着极大的痛苦拒绝了和他的婚姻。我当时虽然年轻,可是我很理智,我分析了当时的社会,我感到如果他和我结合,可能会毁掉他的前途。”

    刘喜奎之后退出舞台,隐姓埋名深居简出近四十年。直到新中国成立,她才出山担任中国戏曲学校教授。这时,她才与梅兰芳重新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