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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耿光

    冯耿光

    20世纪初期,“梅兰芳”不仅仅是一个伶人的名字,也是一个品牌。

    “梅兰芳”成了一种信仰,围绕这三个字的号召力,许多财力、智慧、人力,不惜一切、趋之若骛地投入进来。这个京剧品牌直冲霄汉,蜚声宇内。京剧也由梅兰芳开始,确立了国剧地位,并逐渐在世界范围创造辉煌。这是梅兰芳艺术的魅力,也代表了中国戏剧巅峰时代的魅力。

    围绕在梅兰芳周围倾力奉献的这个团队,被时人称为“梅党”。这是一个以梅兰芳为核心的资源组合,冯耿光就是这个团队的主力成员。他分管保障工作,是梅党的经济支柱。冯耿光这个人,用四个字可以概括,有财有势。

    1907年,梅兰芳陷身云和堂。在侑酒的过程中,他结识了冯耿光。

    冯耿光,生于1882年,长梅兰芳八岁。字幼伟、幼薇,人称冯六爷,广东番禺人。1905年,他由日本陆军士官学校毕业回国。这个学校和中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那位蒋委员长只能名列候补,这位冯君则实打实地拿到了步兵科第二期的毕业证。

    《断桥》中梅兰芳饰白素贞(左)刚毕业回国,一时没什么事。冯君尚在少年,风流心性。于是,纵情诗酒,流连戏院。他尤其为伶人所倾倒,而在当时众多的伶人中,他又唯独推崇梅郎。他由追逐梅郎的普通观众,发展成为坐上宾客。二人结好,相偕甚欢。

    成为知心密友后,梅兰芳向冯君诉说衷肠。他坚定的从艺志向感动了冯耿光。他怜惜这个无助的少年伶人,决心帮他摆脱堂子生活,让他走自己的路。

    1907年,他帮梅兰芳办了三件事。第一件,解除与云和堂的合同。

    混演艺圈,其实直到当今社会也没有本质的变化。在当今的韩国,艺人与经纪公司纠纷,还常常闹出人命。合约,就像悬在伶人头上的利剑。这种麻烦,说好解决也好说,说不好解决就是为难的事。电影《教父》有段情节,讲教父怎样帮干儿子去解决演艺合约的。教父带上持枪的打手,跟戏班老板这样谈判说,“要么是你在合约上签名,要么是你的脑浆喷在上面……”这间接体现了艺人合约的残酷性。

    不过,这事也得看是由谁来解决。放在冯六爷身上,就相对容易。梅兰芳的合约也不需要动用武力,堂子是他堂姐夫开的。但规矩不能改,毁约要赔偿一大笔钱。钱能办到的事对冯六爷就不是问题了。冯六爷联合朋友出资,买断了梅兰芳的歌郎合同,梅兰芳脱离了苦海。

    第二件事,冯六爷想让梅郎有个属于他自己的空间,这样才能专心艺术,于是在百草园为梅兰芳置办了房子。

    穆辰公的《伶史》中记录了百草园房产的情况,“诸名流以其为巧玲孙,特垂青焉,幼薇尤重兰芳。为营住宅,卜居于芦草园。幼薇性固豪,挥金如土。兰芳以初起,凡百设施,皆赖以维持。而幼薇亦以其贫,资其所用,略无吝。以故兰芳益德之。”梅兰芳非常感激冯六爷,“尝曰:‘他人爱我,而不知我,知我者,其冯侯乎?’”

    1926年,日本人波多野乾一的《京剧二百年历史》也记,“诸氏谓兰芳为巧玲之孙,极力捧场。幼薇尤其尽力,为营住宅于北芦草园。凡有利于兰芳者,挥金如土,不少吝惜”。冯六爷挥金如土,为梅兰芳营造了北芦草园,寄人篱下的梅兰芳从这时起有了自己的生活空间。百草园的住宅,由两座四合院打通,三十几间房,梅兰芳携同母亲一起居住。

    第三件事,梅兰芳的歌郎生涯,在社会上已经广为流传,这直接影响了他今后的发展。明星最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