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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从清华学校到清华大学(9)

    第三章 从清华学校到清华大学(9)

    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1923年秋季新学期,学生会第一次评议会于9月21日下午7时举行,学生会第二次评议会于10月12日上午9时举行,议决协作委员会应该继续存在。学生会第三次评议会于10月14日晚8时举行,主席胡敦元请校长曹云祥报告董事会情形,增补胡敦元和施滉等5人为评议会委员。

    1922年曹云祥邀请胡适,出席11月7日举办的清华学生法庭职员就职仪式。胡适发表了讲话,强调两点:其一,学生自治是实行道德教育的一个重要方法。其二,学生法庭有训练思想的功用,即养成注重证据、审查证据和评判证据的能力。 曹云祥也参加清华学生法庭的会议,在会上演讲,提倡教职员担任学生的顾问,以解决中等科二三年级同学自治能力差的问题,他自己则给试读及留级同学担任顾问。

    为了让学生们实现自我管理,清华学生推广实行村制,宿舍一排为一小村,以小村之组织为学生自治团体之基础。由各村合为一市,设正、副市长各一人。各村设正、副村长各一人,并公安、卫生委员会,以便从各方面积极进行管理。分之为小自治团体,合之,则为一大自治团体。每村可以自己定名,合各村为清华市。按当时的学生分村:大一分为两村,“高科”分为12村,中科分为5村。由学生们推选正、副市长和正、副村长,任期一年,该村制由斋务长陈绍唐陈请曹云祥批准。

    清华还组织了学生社会服务团,分配到各部:图书部,负责编目和新书介绍;校部,讨论教授法、管理法等等;演讲部,通俗幻灯和演讲;出版部,出版通俗周报。

    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

    当时的清华学校,学生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