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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曹云祥的早期经历(21)

    第二章 曹云祥的早期经历(21)

    此后,曹云祥叱咤风云,在外交领域一展风采。

    1920年初,曹云祥结束在国内的考察,出任驻丹麦代理公使。于1月13日到达意大利,而后经过罗马到达巴黎,由巴黎过境瑞士,在瑞士,居然因为电力不足,火车不能爬坡,然后转至柏林,再转比利时,再到柏林,渡海还要换两次海轮,才终于到达丹麦首都。到时,还没有住处,住旅馆一周,才转至使馆上任。 1919年11月,曹被任命为中国驻哥本哈根公使馆一等秘书,当时的公使就是他的表兄颜惠庆。

    曹云祥在丹麦任职两年,他经常出入的一个公园里,有一个戏台。戏台的匾额上大书特书中文的四个字“与民同乐”。他没有想到的是,与民同乐在中国只是一种政治理想,而在丹麦居然得以实现。丹麦人民虽然并不富裕,但是“尚能各得其所,人民身体康健,六畜肥美,教育普及”,乞丐绝迹,“医院林立,乡村合作社名驰天下,如有失业者,政府救济之”。此种状况,与传去社会政治思想的中国相比,“实有天壤之别”。 曹云祥在丹麦任职期间,在1920年(民国九年)分别于5月27日、6月9日、6月17日、11月25日、12月23日发电报,汇报重大事件。

    1920年(苏俄)外交委员加拉罕,派人到北京政府外交部送交通牒,请正式恢复邦交,外交部接此牒,呈总统府及国务总理。但协约国对俄情形,尚未一致,就是俄国劳农政府,亦未经各国公认,中国方与协约国同盟,不便骤允俄牒,单独订约。外交部即向总统府及国务院请示,徐世昌、靳云鹏乃召集国务院会议,于四月八日之会议中决定,由外交部派总领事范其光赴海参崴作非正式之接洽,只好将来牒收下,派驻丹代办公使曹云祥(延生)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