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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被告 萨达姆(13)

    第八被告  萨达姆(13)

    萨达姆在2004年10月19日,即审判的第一天,就宣称:“我保留伊拉克总统享有的宪法权利,我不承认这个所谓的法庭。”当时,也有法律专家认为伊拉克的新政府并不具备司法审判权。就算萨达姆的罪行罄竹难书,就算萨达姆的身份微妙特殊,那些加在萨达姆身上的审判,也必须是向着法律而不是向着政治的。对萨达姆的审判引起了世界性的关注,审判上的一丁点儿纰漏都有可能让人怀疑这是一场政治审判。萨达姆在2006年12月30日时已经是个69岁的老人,再垢十个小时萨达姆就70岁了,而按照伊拉克的法律,不得对70岁及其以上的人实施死刑。于是,有人猜测,为了让萨达姆死,法庭特意将行刑日期定在了2006年的12月30日——这是一场萨达姆必须死的审判,与罪行和庭审无关。萨达姆死后,美国政府很快发表声明,“伊拉克政府是独立自主的政府,在执行萨达姆死刑问题上有权作出自己的决定”。然而十多天后,随着萨达姆临死前所受羞辱的录像的曝光,美国又忍不住指责起伊拉克政府。说伊拉克方面对萨达姆的绞刑,看起来就像是“报复仇杀”。对萨达姆的审判没能成为美国宣扬“美国出战伊拉克好处多多”的契机,萨达姆的死亡也没能成为美国证明“美国在伊拉克的民主建设卓有成效”的案例,对此情景,白宫只好顺势让伊拉克当局成为舆论攻击的对象。萨达姆也许从来没有想过他会死在绞刑架上,当人们要给萨达姆戴上头罩时,萨达姆拒绝了,他并不畏惧死亡。据说,萨达姆生前的最后一句话是:“好好活着,我的儿子。”萨达姆的两个儿子乌代和库赛都死了,传说他还有个名叫阿里的小儿子。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