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度小说 > 人物传记 > 董仲舒评传 > 三、封建伦常化的"天"

三、封建伦常化的"天"

的父子关系,就是在同五行比照解释《孝经》的"夫孝,天之经,地之义"时提出的。天有五行,木火土金水是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为冬,金为秋,土为季夏,火为夏,木为春。春主生,??由此观之,父授之,子受之,乃天之道也。故日夫孝者,天之经也,此之谓也。①天有五行:一日木,二日火,三日上,四日金,五日水。木,五行之始也;水,五行之终也;土,五行之中也。此其天次之序也。木生火,人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此其父子也。木居左,金居右,火居前,水居后,土居中央,此其父子之序,相受而布。是故木受水而火受木,土受人,金受土,水受金也。诸授之者, 皆其父也;受之者,皆其子也。常因其父以使其子,天之道也。②这里已经说的非常清楚明白,木、火、土、金、水的五行之序,乃前者生后者的父子之序,或者说是授受之序,授之者为父,受者为子。这也是"天之道"。既是父子关系,所以其间也就孝道存焉,所以说"孝者,天之经也。"五行之间不但有孝道存在,而且还有君臣之义。董仲舒在解释何为"地之义"时,把地与土并称:地出云为雨,起气为风。风雨者,地之所为,地不敢有其功名,必上之于天。命若从天命者,故日天风天雨也,莫日地风地雨也。勤劳在地,名一归于天,非至有义,其孰能行此。故下事上,如地事天也,可谓大忠矣。①木已生而火养之,金已死而木[水]藏之。火乐木而养以阳,水克金而丧以阴。土之事天竭其忠。故日五行者,乃孝子忠臣之行也。②这就是说,五行及天地都具有人伦之中父子、君臣的关系,而且这个关系要由忠孝之义来维系。父生、子养;父授、子受;父死,子丧;君待臣以义,臣事君以忠。为此,董仲舒特别推崇土德、地义。他说:"土者,火之子也,五行莫贵于土。??忠臣之义,孝子之行,取之于上。"③他又说:"地卑其位而上其气,受其死而献其生,成其事而归其功。卑其位所以事天也,上其气所以养阳也;暴其② 《春秋繁露·基义》③ 《春秋繁露·五行对》。

    ① 《春秋繁露·五行对》。

    ② 《春秋繁露·五行之义》。

    ① 《春秋繁露·五行对》。

    ② 《春秋繁露·五行之义》。

    ③ 《春秋繁露·五行对》。

    形所以为忠也,著其情所以为信也,受其死所以藏终也,献其生所以助明也,成其事所以助化也,归其功所以致义也。为人臣者其法取象于地。"④这表明,天地之间有着君臣名分。

    以上说的是天地、阴阳、四时和五行具有类似于人的情感意志及封建人伦关系。那么,作为天之一端的人呢?董仲舒说:阴阳理,人之法也。⑤人生于天,而取化于天。喜气取诸春,乐气取诸夏,怒气取诸秋,哀气取诸冬。??明王正喜以当春, 正怒以当秋,正乐以当夏,正哀以当冬。上下法此,以取天之道。??故四时之比,父子之道,天地之志,君臣之义也。①《春秋》君不名恶,臣不名善;善皆归于君,恶皆归于臣。臣之义,比于地。故为人臣者,视地之事天也。为人子者,视土之亭火也。??是故孝子之行, 忠臣之义,皆法于地也。地事天也,犹下之事上也。②这就是说,人类的情感意志以及封建社会中的君臣、父子、大妇等人伦关系的建立,都取之于天,法之于阴阳,来自于五行。正是因此,董仲舒提出:是故仁义制度之数,尽取之天。天为君而覆露之,地为臣而持载之;阳为夫而生之,阴为妇而助之; 春为父而生之,夏为子而养之;秋为死而棺之,冬为痛而丧之。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③在董仲舒看来,人所具有的喜怒哀乐和德刑的情感意志以及人类社会之所以要建立如封建社会那样的君臣、父子、夫妇的人伦关系,都是取化于天、效法于天的。董仲舒就是这样,为封建社会的人伦关系和政治制度找到了最根本、最重要的理论依据,奠定了理论基础。

    由此可见,董仲舒的"天"之十端,都具有封建社会的人伦关系。如果说作为"天"之一端的人具有情感意志乃至封建社会下的人伦关系,不足为怪,这是因为在那个时代,作这种设想,是可以理解的。可是,天的其他九端,或者也可以说是"天"的整体,又何以具有同人一样的情感意志和人伦关系呢?董仲舒提出的主要理由就是天人同类。"天亦有喜怒之气,哀乐之心,与人相副。以类合之,天人一也。春,喜气也,故生;秋,怒气也,故杀;夏,乐气也,故养;冬,哀气也,故藏。四者天人同有之,有其理而一用之。"①可见,天之所以具有同人一样的喜怒哀乐之情感意志,就在于天人同类,甚至是"天人一也"。既是同类,当然也就不仅有相同的情感意志,而且也应有人伦之间的关系。

    人与夭又何以同类呢?依照董仲舒的说法就在于:为人者天也。人之[为]人本于天,天亦人之曾祖父也。此人之所以上类天也。人之形体,化天数而成;人之血气,化天志而仁;人之德行,化天理而义;人之好恶,化天之暖清;人之喜怒,化天之寒暑;人之受命,化天之四时。②原来人乃夭之为。"人之[为]人本于天",人的一切都取化于天。因此,天为人之曾祖父。这也就是"人之所以上类天"的根本缘由所在。也正是因此,董仲舒又说:"天地④ 《春秋繁露·天地之行》。

    ⑤ 《春秋繁露·王道通三》。

    ① 《春秋繁露·王道通三》② 《春秋繁露·阳尊阴卑》。

    ③ 《春秋繁露·基义》。

    ① 《春秋繁露·阴阳义》。

    ② 《春秋繁露·为人者天》。

    之精所以生物者,莫贵于人。人受命乎天也。故超然有以倚。物疚疾莫能力仁义,唯人独能为仁义;物疚疾莫能偶天地,唯人独能偶天 地。"①这就是说,由于人之受命乎天,且是由天地之精气所生,所以是天地所生物之中最贵者,所以"独能为仁义","独能偶天地"。所谓"偶天地"者,也就是董仲舒所说"天之副"②。如他所说,人有三百六十个骨节与一年的三百六十五天之数相偶;人的形体骨肉,又同地之厚相偶;人有耳目之聪明,与日月相像;人体有空窍理脉,这文像大地之山川河谷;人之喜怒哀乐,则与天之春夏秋冬四气相类,等等。可见,人之类天,乃在乎人之受命于天。可以看到,董仲舒对天具有人类情感意志和人伦关系的论证的全部逻辑是:将天与人比附,天"与人相副",天人一也;而天人又何以同类?原来人"受命于天"、"本于天",所以"天之副在乎人"。简化一下就是:天"与人相副",人为天之副。这分明是一种无类的循环类比。这当然是缺乏科学依据的。但是他提出的天人合一观点,还是有合理之处的,不可全盘否定。特别是他在这里所说天"与人相副",从另一个角度来观照,说明他是在按照人的形象来塑造"天",也就是说,在这个问题上他是把"天"人化,而不是神化。为了说明这一点,还可以举一例证。

    人有喜怒哀乐,犹天之有春夏秋冬也。喜怒哀乐之至其时而欲发也,若春夏秋冬之至其时而欲出也,皆天气之然也。①由此表明,前面所引董仲舒所说德、刑之志及喜怒哀乐之意,都不是神意的体现,而是如自然之春夏秋冬四时之至,"皆天气之然也",即天气运行所造成的。因此,绝不可把董仲舒将天封建伦理化视为神化,一看到"天意"就以为是神意。这是应予辨析的。

    ① 《春秋繁露·人副无数》。

    ② 《春秋繁露·为人者天》。

    ① 《春秋繁露·如天之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