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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南宋中期的学术繁荣

讲求生民的利欲洗净了,从而使义理与利欲对立了起来。针对朱熹所说的汉唐"无一念不出于人欲"的观点,陈亮认为,应当"大其眼以观之,平其心以参酌之","于驳杂中有以得其真心故也。波流进,利欲万端,宛转于其中而能察其真心之所在者"(《又乙已春书》之二,同上);从汉高祖、唐太宗的"真心"看,"无一念不在斯民",因此,体现了三代的义理。因此,义理就在利欲中,利体现了义,人欲体现了天理。所以陈亮认为:"王霸可以杂用,则天理入欲可以并行。"(《又丙午秋书》,同上)

    朱陈王霸义利之辩,最后归之于在现实社会中如何立身处世,如何做人之争。朱熹要求陈亮"继去义利双行、王霸并用之说,而从事于惩忿窒欲,迁善改过之事,粹然以醇儒之道自律。"(同上)"奉告老兄,且莫相撺掇,留闲汉在山里咬菜根,与人无相干涉,了却几卷残书,与村秀才子寻数墨,亦是一事"(同上)。对这种"独善其身",以"醇儒自律"的成人之道,陈亮很不以为然。陈亮认为,儒者应该以天下为己任,关心天下国家大事,做"大有为"的"英雄豪杰",以恢复为终身大业,"穷天地造化之初,考古今沿革之变,以推极皇帝王伯之道"(《上孝宗皇帝第一书》,《陈亮集》卷一),是为今日"陈国家立国之本末而开大有为之略,论天下形势之消长而决大有力之机"(《上孝宗皇帝第二书》,同上)。他在给朱高的信中说:研穷义理之精微,辨析古今之同异,原心于秒忽,较礼于分寸,以积累为功,以涵养为止,啐面盎背,则亮于诸儒诚有愧焉。至于堂堂之阵,正正之旗,风雨云雷交发而并至,龙蛇虎豹变见而出没,推倒一世智勇,开拓万古之心胸,如世俗所谓粗块大裔,饱有余而文不足者,自谓差有一日之长。(《又甲辰秋书》,同上,二十八)陈亮的这种为人处世之道,表明了他对天下国家大事的积极态度和忧国忧民的心胸;而朱熹的为人处世之道,表明了他对解决现实的社会矛盾失去信心,退而讲求个人的道德修养,态度比较消极。

    朱陈之间王霸义利之辩历时数年,往返书信十余封,各自阐述观点,但终于未能取得一致看法。如叶适所说:"朱元晦意有不与,而不能夺也。"(《龙川文集序》,《水心文集》卷十二)

    以上所述,只是当时几个最著名的争论,其他的争论还有,如朱陆之间围绕《王荆公祠堂记》而进行的关于王安石和熙宁新法的争论,朱熹和陈傅良之间的争论等,不一一介绍了。这些争论,无疑有助于各派学术的深入发展,也是学术繁荣的一个重要标志。

    3.书院盛行.

    南宋的诸多思想家,同时也是教育家。他们聚徒讲学,从者甚众,各派的学术思想从而得到广泛传播。而聚徒讲学的场所,主要是各地的书院。因此,在南宋书院盛极一时。这些书院,是大学和州、县学的官学系统以外由私人办的(个别书院是民办官助的)。当时有名的书院,有如下一些。

    岳麓书院。位于荆湖南路潭州(今长沙)湘江西岸之岳麓山。前身为唐代僧人讲所。北宋开宝九年(公元976 年)由潭州太守朱洞创建书院。宋真宗赐书"岳麓书院"匾额。南宋初金兵南侵,毁于兵火。孝宗乾道元年(公元1165 年)湖南安抚使知潭州刘珙重建,聘请张斌主持教事,一时群英骤至,人文荟萃,从学者广及东南各路,人数达千人之众,为岳麓书院史上前所未有。岳麓书院因而成为道学湖湘学派的活动基地。湖湘学派的著名学者彭龟年、吴猎、赵方等,都曾就学于岳麓书院,为张栻之高弟。乾道三年(公元1167 年)朱熹从福建崇安千里跋涉至潭州,访张栻于岳麓书院,研讨道学之义理,史称岳麓朱张会讲。光宗绍熙四年(公元1193 年)朱熹任湖南安抚使知潭州,兴学岳麓,为书院聘请读书职事、学录,重订学规,亲自执教、督课,乃至谋画更建书院(更建完成在朱离任后),使书院再次兴盛。岳麓书院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传统,"南轩先生岳麓之教,身后不衰。宋之亡也,岳麓诸生乘城共守。及破,死者无算。"(《宋元学案》卷五十《南轩学案》)

    "长沙之陷,岳麓诸生荷戈登碑,死者什九。"(同上,《丽泽诸儒学案》)

    此外,张栻在潭州建有城南书院,也很有名。

    白鹿洞书院。在江西庐山五老峰下。原为唐代文人李渤隐居处。南唐升元四年(公元940 年)建"白鹿洞国庠",以李善道为洞主,掌教授。北宋咸平五年(公元1002 年)改称书院。与岳麓、石鼓、应天(睢阳)并称四大书院。就学者常数十百人。后渐衰落。南宋淳熙六年(公元1179 年),朱熹知南康军,重加修茸,疏请敕额赐书,为订学规,陆续添置学田,从学者日众。朱熹所订《白鹿洞书院揭示》(亦称学规),以"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为"五教之目";"博学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为"为学之序";"言忠信,行笃敬,惩忿窒欲,迁善改过"为"修身之要";"正其谊(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为"处事之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行有不得,反求诸己"为"接物之要"。并附一长跋,以"讲明义理,以修其身,然后推己及人"为学之根本。后儒讲学,以此为准则。淳熙八年(公元1181 年)二月,陆九渊访朱熹。朱与陆俱至白鹿洞书院,请升讲席,陆九渊以"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为题**,朱熹以为切中学者隐微深瘤之病,请陆九渊书讲义于简而受藏之。这也是当时讲学的一件大事。

    石鼓书院。位于荆湖南路衡州(今湖南衡阳)石鼓山。始建于唐李宽。

    北宋至道年间,赐"石鼓书院"敕额。景祐三年(公元1066 年),州县兴学,书院遂废。南宋淳熙十二年(公元1185 年),知衡州潘时因旧址复建,其后宋若水等加以扩建,聘永嘉学者戴溪(字肖望)为山长,为置田二千二百多亩,岁收米二百多斜,以为书院经费。从学者甚众,直至宋末不废。

    丽泽书院。在婺州(即金华)城中,为吕祖谦、祖俭兄弟讲学之所。有中原文献之传,博四方师友之所讲,兼取融洽。如本郡唐仲友门人傅寅有《禹贡图》,吕祖俭称其"集先儒之大成",延之丽泽书院,列坐诸生,揭其图,使申言之,诸生不以门户之见耻受教。(《宋元学案》卷六十《说斋学案》)

    由此可见丽泽书院的教学风格。

    要州东阳(今浙江省东阳县)有郭氏大户,郭钦止(张九成门人)创石洞书院,钦止从兄良臣、良显创西园书院,良臣子郭溥创南湖书院。三书院聘朱熹、吕祖谦、叶适、薛叔似等著名学者,教授子弟,附近学子从学甚众。

    东阳另一大户吴文炳,亦创安田书院,先后聘兰溪徐畸、永嘉石天民、金华唐仲友等学者主教事。东阳书院学兴,起了移风易俗的作用。"东阳旧俗,以气力为雄,带刀束棍裹行道上,失意辄相仇杀;庭讼,视胜者歌舞贺之尔。"兴学后,"用儒学,又知世所尊贵学之上者,其有原本善士,千里外礼致,讬以子弟,不专请乡州先生也。嫁女取一时名人,饰遣具,从夫子所向,不以族姓当对分毫拣择为近呢恩爱也。人急难求假,必随其力以应,未尝控避。??其敬贤知义有耻,拔为高明,不见卑陋。"(《郭处士墓志铭》,《水心文集》卷十三)

    在当时,朱熹居于福建建阳之寒泉精舍、武夷精舍(武夷书院、紫阳书院)、考亭精舍等处,皆为讲学之所;陆九渊中年后讲学于贵溪象山书院,其弟子杨简、袁燮等讲学于明州(今浙江宁波)之慈湖东山石坡书院;陈傅良讲学于瑞安(今浙江瑞安)城南书院。此外,衙州开化县汪国观于淳熙年间,建书院于包山,初名听雨轩,聘朱熹、吕祖谦等讲学其中,庆元年间宁宗赐名"包山书院";婺州永康县寿山固厚峰下石洞,朱熹、陈亮、吕祖谦曾讲学于此,时人称"三贤",后人于此建"五峰书院"。一时书院众多,讲学之风大盛。

    (二)学术繁荣的几个特点

    1.民间性.

    上述学派、论争、书院,都属于私人学术活动性质,是非官方的。虽然当时的学者大部分曾在政府任职,但他们所提出的学术观点、创立的学派以及所从事的聚徒讲学活动,都是他们的个人行为,与其所担任的官职无关。

    就是说,他们是以学者身份而不是以官员身份从事学术活动的。他们在职务之余暇或罢职之后进行著述或讲学。之所以能如此,与宋代实行祠禄制度有关。从北宋真宗开始,设宫观使以安置罢职官员。以后员额逐渐增多,到南宋官员"请祠"为常事。官员"奉祠"实际并不到任,只挂虚衔,但月给俸禄(低于现职官员)。这样一来,就使那些不任现职的官员得以依靠祠禄来从事著述和讲学活动,而不至有生活无着落之忧。实际上,南宋的许多曾任官职的学者都是在"奉祠"时完成其学术著述的。

    在南宋理宗以前,学术界各学派(包括道学)的观点、著述等,并未得官方的承认,相反还常常受到来自官方的压制乃至迫害(后面将评述)。其聚徒讲学及书院的教学活动,也具有私人性质,而与官学系统的教育活动相区别。南宋书院盛行的原因,是由于官学衰败,教学内容陈旧,教学方法死板,从而禁锢了人们的思想;同时官府财政困难,官学(州县学)经费缺乏。

    在这种情况下,地方上的一些名门大户愿意出钱、置田兴办私学,聘请名师教导子弟。由于当时各学派的思想不为官方所承认,不能在官学中讲授,书院就成了各学派思想传播的主要场所。因此,当时的学者也都乐于执教于书院。书院的创办和教学活动,也得到了某些地方官员的帮助(如朱熹在任职时就曾这样做过),但是,这也并非朝廷赋予他们的职权,而是一种个人行为。当时各派的学者都有向皇帝上书言事的举动,力图使自己的观点得到最高统治者的承认并付诸实施;但他们观点的产生,都是自己研究的结果,在未得到最高统治者承认之前,仍是民间性的。

    2.同时性.

    南宋的诸多学派和各派之间的论争(著名的几次),都是同时发生双向进行的。这是思想史上的一个奇特的现象。在思想史上,不同学派之间的论争,往往是纵向进行的,即后来者批评前面学者的思想,即使是先秦诸子百家的学术争鸣,其主要代表人物之间仍有长短不同的时间间隔;象南宋这样众多的学派同时出现,并且直接地横向地展开辩论,确是少见的。汉代王充批评董仲舒发生在东西汉之间;魏晋玄学崇有贵无之争、南朝神灭神不灭之争、唐代韩柳之争,虽在同时但学派不多。只有北宋濂、洛、关、蜀、新学,学派众多,并且同时,可与南宋相比。各学派代表人物同时出现并直接辩论,对于学术交流和研究深入,都是有很大好处的。

    3.学者之间互相尊重、平等相处、友好相待.

    在这一点上,南宋学者的表现要比北宋好。在当时,不但朱熹、张栻、吕祖谦是好朋友,陈亮和叶适亲如兄弟,就是曾经发生过重大争论的朱熹和陆九渊之间、朱熹和陈亮之间都保持着良好的友谊。朱陆鹅湖之会,辩为学之方非常激烈,各不相让,但相处友好;当时朱、吕曾话及"九卦",二陆"大服"(《宋元学杂》卷七十七《槐堂诸儒学案》),朱陆之间仍有共同语言。因此鹅湖之会是求同存异。南康之会,朱陆为学之方的辩论仍在继续,但朱熹待陆九渊如贵宾,陆讲"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受到朱熹的称赞。

    朱陆之间书信往返甚多,其中有争论学术问题(如"无极大极"之辩)的,但也有共叙友谊的。陈亮虽与道学思想分歧较深,但他敬佩北宋周张二程"光大"了儒学(《伊洛正源书序》,《陈亮集》卷二十三),称赞朱熹、张栻、吕祖谦这三大家"鼎立为一世学者宗师"(《与张定叟侍郎》,《陈亮集》卷二十八),他佩服朱熹的人品,曾称"朱元晦,人中之龙也"(《与林和叔侍郎》,同上,卷二十七)。朱熹则称陈亮"志大宇宙,勇迈终古"(《寄陈同甫书》,《朱文公文集》卷三十六)。即使在朱陈进行王霸义利之辩时,二人仍互致问候,每逢朱熹生辰,陈亮都要派人致寿词、送礼品等,为不同学派学者之间学术论争的一段佳话。当时,各派学者年龄有大小,官职有高低,有的还是布衣(如陈亮),但他们都能以学者的身份平等相处,互相尊重其学术上的建树。吕祖谦叹陈亮:"未可以世为不能用。虎帅以听,谁敢犯子!"(《龙川文集序》,《水心文集》卷十二)叶适年纪较轻,对诸儒比较尊重,推为前辈;而朱熹对叶适学术上的长进赞以"后生可畏"(《寄陈同甫书》,《朱文公文集》卷三十六)。

    (三)孝宗朝的禁道学

    在南宋学术繁荣的同时,也有与此不相协调的现象。在孝宗朝,有谢廓然上疏主张"毋以程颐、王安石之说取士";但由于朱熹的学说广泛传播,影响很大,因此,这时禁道学的主要对象是朱熹。淳熙年间,针对朱熹的禁道学,共发生了两次。

    第一次在淳熙十年(公元1183 年)。在此前,浙东连年发生旱、蝗等自然灾害,人民处于饥饿线上。淳熙八年(公元1181 年),根据宰相王淮的推荐,朱熹就任提举浙东常平盐茶公事职务,巡视浙东,次年行部台州。根据台州人的告发,朱熹向朝廷上章弹劾原台州知州唐仲友(当时已新任江西提刑,尚未赴任)。由于唐仲友是王淮的同乡和姻亲,朱熹此举在朝野引起了很大的震动。如陈亮给朱熹的信中所说:"台州之事,是非毁誉往往相半,然其为震动则一也。世俗日浅,小小举措已足以震动一世,使秘书得展其所为,于今日断可以风行草偃。风不动则不入,蛇不动则不行,龙不动则不能变化。今之君子欲以安坐感动者,是真腐儒之谈也。"(《陈亮集》卷之二十七)陈亮写信时,朱熹已奉祠到武夷山居住,唐仲友也已罢归。但是,朝廷上禁道学的浪潮由此而掀起。先是吏部尚书郑丙上疏说:"近世士大夫有所谓道学者,欺世盗名,不宜信用。"(《道学崇黜》,《宋史纪事本末》卷八十)接着,御史陈贾在面对时,进一步论道学:"臣伏见近世士大夫有所谓道学者,其说以谨独为能,以践履为高,以正心诚意、克己复礼为事。

    若此之类,皆学者所共学也,而其徒乃谓己独能之。夷考其所为,则又大不然,不几于假其名以济其伪者耶!臣愿陛下明诏中外,痛革此习,每于听纳除授之间,考察其人,摈斥勿用,以示好恶之所在。庶几多士靡然向风,言行表里一出于正,无或肆为诡异,以于治体,实宗社无疆之福!"这些言词是指向朱熹的,孝宗"从之"。(同上)后来的叶绍翁曾论到此事的背景,当朱唐的官司到孝宗手中时,孝宗曾问及王淮,王淮"乃以朱程学,唐苏学为对。上笑而缓其罪。时上方崇厉苏氏,未遑表章程氏也。故王探上之意以为解。"(《四朝闻见录》乙集)

    从郑丙、陈贾的言论公布之后,"道学"就作为一种罪名了。其后直学士院尤袤向孝宗进言,为道学辩护:"道学者,尧、舜所以帝,禹、汤、文、武所以王,周公、孔子所以设教。近立此名诋皆士君子,故临财不苟得,所谓廉介;安贫守道,所谓恬退;择言顾行,所谓践履;行己有耻,所谓名节;皆目之为道学。此名一立,贤人君子欲自见于世,一举足且入其中,俱无所免,岂盛世所宜有!愿循名责实,听言观行,人情庶几不坏于疑似。"孝宗说:"道学岂不美之名,正恐假托为名,真伪相乱耳。"(《续资治通鉴》卷一百四十八)郑丙、陈贾所论,并没有对道学的思想内容进行什么批判,他们同孝宗一样,都是着重指责道学的"伪"。从道理上讲,他们的话似乎并无不当;但实际上,当时究竟有谁分清过真伪?从后果来看,以道学为罪,必然殃及学人,使并非道学家的学者也受株连。陈亮的冤狱就是一个明显的例证。

    淳熙十一年(公元1184 年)初,陈亮被捕入狱。经辛弃疾、罗点等人营救,被无罪释放。出狱后,陈亮给朱熹写信,根据自己的切身感受,说明捕他入狱的原因:"当路之意,主于治道学耳。亮滥膺无须之祸①,初欲以杀人残其命,后欲以受赂残其躯,推狱百端,搜寻竟不得一毫之罪。而撮其投到状一言之误,坐以异同之罪,可谓吹毛求疵之极矣。最可笑者,狱司深疑其挟监司之势,鼓合州县以求赂。"(《陈亮集》卷之二十八)这里说的"监司",正是朱熹(因朱熹曾任提举浙东常平盐茶公事,故称监司)。由于朱熹同陈亮友谊较深,来往甚密,当权者治道学而株连到陈亮。而如果陈亮定了罪,下一步显然就要治朱熹之罪了。其实,陈亮在思想上同道学的界限是分明的。如他自己所说:"亮虽不肖,然口说得,手去得,本非闭眉合眼,矇瞳精神以自附于道学者也。"(同上)陈亮反道学,是思想领域中认真的思想斗争,是以一种学术思想反对另一种学术思想;而郑丙、陈贾等人反道学则不然,他们是用政治手段(如上疏)从外面禁止一种学术,而他们自己在学术上并无建树,这样做实际上不能对道学本身作任何批判,而是以道学为一种罪名来打击学者,这是同陈亮反道学不可同日而语的,也是陈亮本人非常反感的。

    到了淳熙十五年(公元1188 年),又发生了一起以道学为罪名弹劾朱熹的事件。当时王淮已罢相,朱熹被宰相周必大推荐,入朝奏事,其后任命为兵部郎官。顶头上司兵部侍郎林栗因同朱熹讨论《易》及张载的《西铭》不合,向皇帝上书弹劾朱熹。这个林栗还是有学问的,他曾著有《易解》一书,寄给了朱熹,朱熹批评此书"大纲领处有可疑者"。这是学术之争,本是正常现象,但林栗弹劾朱熹却言过其实,扣了政治帽子。他说:"熹本无学术,徒窃张载、程颐之绪余,为浮诞宗主,谓之道学,妄自推尊。所至辄携门人数十人,习为春秋、战国之态,妄希孔、孟历聘之风。绳以治世之法,则乱人之首也。今采其虚名,俾之入奏,将置列朝,以次收用。而熹闻命之初,迁延道途,邀索高价,门徒迭为游说,政府许以风闻,然后入门。既经陛对,得旨除郎,而辄怀不满,傲视累日,不肯供职。是岂程颐、张载之学教之然也?望将熹停罢,以为事君无礼者之戒!"(《道学崇黜》,《宋史纪事本末》卷八十)

    这次出来为朱熹辩护的,是永嘉学派的学者叶适。叶适当时任太常博士,见到林栗的上疏后,立即作《辩兵部郎官朱元晦状》,指出:"凡栗之辞,始末参验,无一实者。至于其中'谓之道学,一语,则无实最甚。利害所系,不独朱熹,臣不可不力辨。"叶适指责林栗"袭用郑丙、陈贾密相付授之说,以道学为大罪,文致语言,逐去一熹,固未甚害,第恐自此游词无实,谗言横生,良善受祸,何所不有!"(《水心文集》卷之二)显然,叶适是鉴于郑丙、陈贾禁道学而使他的好友陈亮蒙受冤狱的教训,看出林栗以道学为罪,受害的决不止朱熹一人,是很有见地的。叶适的这篇辩护状,是一篇很有意义的文章,学术界至今对此有不同的看法。本书将在适当地方专门予以剖析,以说明叶适论事的深刻和切合实际。

    到了光宗绍熙元年(公元1190 年),殿中侍御史刘光祖言:"近世是非不明,则邪正互攻;公论不立,则私情交起。此固道之消长,时之否泰,而实国家之祸福,社稷之存亡系焉者也。??臣始至时,闻有讥贬道学之说,而实未朋党之分。中更外艰,去国六载,已忧两议之各甚,而恐一旦之① 无须之祸:典出东汉末年袁绍、袁术等朝官率兵攻入宫中杀宦官。一些无须的男人亦被错当成宦官而杀。

    陈亮本非道学家。在当权者治道学时被株连而入狱,因此说自己是"滥膺无须之祸"。

    交攻也。逮臣复来,其事果见。因恶道学,乃生朋党,因生朋党,乃罪忠谏。

    夫以忠谏为罪,其去绍圣几何?陛下即位之初,凡所进退,率用人言,初无好恶之私,而一岁之内,斥逐纷纷,以人臣之私意,累天日之清明。往往纳忠之言,谓为沽名之举;至于洁身以退,亦曰愤怼而然;欲激怒于至尊,必加之以讦讪。事势至此,循默成风,国家安赖!"(《续资治通鉴》卷一百五十二)由此可见,到了光宗时,已不仅仅是禁道学的问题了,"因恶道学,乃生朋党",至此,庆元党禁已是一触即发,只待时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