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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走自己的路

    引言

    出版社让我写一本《史沫特莱传》,我深感惶恐,因为我没有赶上史沫特莱生活和战斗过的那个年代,也无缘受教于与史沫特莱相处过的前辈,我只能从不多的材料中去认识史沫特莱。但即便是这样,在我心中也足以树立起一位伟大的国际主义战士的崇高形象。逝去将近半个世纪的史沫特莱,留给后代的精神财富是无穷的;也可以这样说,史沫特莱本身就是一座宝库。这座宝库中最璀璨夺目的瑰宝,就是她那一颗热爱中国人民,对中国人民的革命事业无限忠诚的心。

    史沫特莱对中国人民的热爱是无比真挚而深沉的。一踏上中国的土地,她就被“扑面而来的亚洲的贫困”惊呆了。她亲眼看到中国警察和外国巡捕殴打码头工人,看到“血汗工厂”的缫丝童工被烫坏的双手,看到**人被反动当局在大街上砍首示众的惨像!她愤怒地说:“这是中世纪!这种制度必须改变!”在上海,她到工厂里劳动,到农村考察,深入体验中国人民的生活。在西安事变中,她走上街头救护受伤的红军俘虏和农民,给他们洗涤肮脏肿胀满是脓血的脚,然后细心地包扎起来。老百姓惊讶地看着她,不懂这“发了疯的洋鬼子”怎么在做一般中国人都做不到的事情。史沫特莱对中国人民的热爱,源于她与生俱来的阶级意识。她从小生活在美国中西部贫困的农村矿区,父亲是一个干粗重活的工人,终年劳累而一无所获,母亲积劳成疾,中年早逝。在煤矿上遇到瓦斯爆炸的时候,矿主总是悍然下令封井,不顾矿工的死活,因为他们觉得工人的生命不如煤炭值钱。童年的史沫特莱曾经看见过遇难矿工的尸体被人们抬着经过她家门口。中国的现实,使史沫特莱的阶级意识超越了国界,成为她忘我地为中国人民献出一切的思想基础。

    史沫特莱对中国**的一片真情更是感人至深。1928年底她到中国以前,已经在纽约和柏林投身印度民族解放运动,为此,她被当作“国际间谍”蹲了半年监狱。她具有丰富的斗争经验,也接触过不少具有各种不同观点的团体和政党,包括美国和德国的**。这两国的**都希望史沫特莱成为他们的一员,但她始终独立于他们之外。在中国,她在了解中国和为中国工作的同时,也升华了自己的灵魂。她说:“我只有一种忠诚,一个信仰,那就是忠于贫穷和被压迫者的解放。在这个意义上,就是忠于中国正在实现的革命。”为了全身心投入这个伟大的革命,史沫特莱要求参加中国**。可是党组织认为她应该留在党外,当一个非党的作者和记者。史沫特莱开始并不理解这一点,竟然伤心痛哭,周围的同志都被她的毫无矫饰的真情感动了。后来在实际的工作和斗争中,她终于理解了并且真正发挥了一个非党记者所能发挥的作用。在回到美国以后的10年中,她仍然时刻不忘发挥这种作用。

    史沫特莱为中国人民的革命斗争做了许多工作。在上海,她把鲁迅视为良师,以能与鲁迅一起战斗为最大的光荣。鲁迅的不少匕首投枪式的文章 ,都是通过史沫特莱向世界传播的;也就是说,鲁迅铸造了匕首投枪,然后史沫特莱把它们投向敌人。在抗日战争前线,史沫特莱是一位出色的战地记者,又是一位勇敢的战地救护员。一遇敌机轰炸,她就冲出去抢救伤员;敌机扫射,她就扑到伤员身上。由于有了深切的体验,她写的战地报道总是内容充实而又具体,充满了真挚动人的感情。史沫特莱对中国抗日战争的另一重大贡献是争取国际医药援助。诺尔曼·白求恩大夫和印度医疗队的来华,都得力于史沫特莱的奔走。在国内,史沫特莱募捐的成功更是出了名的,国民党政府的大人物宋子文和孔祥熙都被她征服了,给抗日部队捐了大笔的钱。无论什么事情,史沫特莱只要认准了目标,就会一往无前地走下去,从来不承认“不可能”。

    史沫特莱像一团熊熊燃烧的火,她把自己的一生无条件地献给了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在她看来,只有中国人民的事业,能够寄托她的理想,实现她的人生目的。她毕生追求一个合理的、新的世界,在那里,贫苦的、受压迫的民族能够站立起来,妇女能够有机会充分发展自己的聪明才智。史沫特莱有着劳动者的家庭背景,四分之一的印第安血统,又是一个妇女,她对这个新的社会的渴望特别迫切。在**领导的抗日部队里,她看到从将军到士兵都是善良朴实、可敬可爱、赤心为人民谋解放的好同志。她看到了一个崭新的社会的雏形,找到了她一生追求的革命理想之物化的现实世界,找到了她可以寄壮志、托生死的精神的家园。所以她经常爱说这样的话:“我一直忘记了我不是一个中国人!”“要是有一天我能够成为中国籍的公民,那将是我一生中最大的荣耀。”朋友们说,她是那样“不可救药地”热爱中国。

    这就是我们的史沫特莱,中国的史沫特莱,有一颗如璀璨的宝石一般的中国心的史沫特莱!史沫特莱是最深邃的哲理,最壮美的诗篇,国际主义的杰出战士。

    艾格尼丝·史沫特莱已经离开了我们,飘然远行了,当我提起笔来写不朽的史沫特莱时,总觉得斯人宛在,从深层的现实意义上说,她没有死,她的精神内涵和性格魅力是永存的。愿我们每一个中国人都像史沫特莱热爱中国那样热爱我们自己的祖国。

    作者

    1996年10月14日

    密苏里州北部的奥斯古德镇,坐落在一片乱石嶙峋的贫瘠的土地上。镇上有一条两个街区长的街道,街道两边全是古老的、西部风格的木结构平房。镇东边有一条铁路,跨过铁路,沿着尘土飞扬的乡间小路走两英里,就到了坎普格龙德镇,这是19世纪30年代第一批白人开垦者首先到达的地方。按照当时美国政府鼓励垦荒的土地政策的规定,最初的垦殖者可以成为被开垦土地的主人。艾格尼丝·史沫特莱的母亲的曾祖父摩根·罗尔斯就是最早到来的拓荒者之一。1879年,艾格尼丝·史沫特莱的父亲,当时只有16岁的查尔斯·史沫特莱跟随姐姐玛丽和姐夫雅各布·阿姆斯特朗一家人从堪萨斯州迁到奥斯古德,成了罗尔斯家的邻居。

    1888年,第一列载客火车开到了奥斯古德,大大改变了小镇的面貌。可是,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部移民的浪潮已经逐渐平息,新开垦的土地已经不能轻易被开垦者所占有。当时美国的农业,正逐渐向机械化的大农场经济过渡;而在奥斯古德,这片乱石滩地却成了被耕作机械遗忘的角落,贫苦的农民依旧胼手胝足,弯腰弓背,在石头缝中讨生活。最初的开垦者纷纷离去,许多年以后,火车已经不再经过奥斯古德,甚至邮局也不再为它服务了。

    1885年,查尔斯·史沫特莱和邻居罗尔斯家17岁的女儿莎拉结婚,他们生了五个孩子:奈莉、艾格尼丝、默特尔、约翰和萨姆。

    关于艾格尼丝的出生年月,她自己长大以后也说不清楚。H.W.威尔逊公司出版的《传记年鉴》记载着她生于1894年,史沫特莱研究者麦金农教授夫妇经过反复调查论证,证实了她出生于1892年2月23日。

    史沫特莱一家住在奥斯古德郊外两个山丘之间的一栋用圆木筑成的小屋里,周围是一片起伏不平的、布满乱石的田野。房子很小,只有两个房间,一间是厨房兼起居室,另一间是卧室。卧室里只有两张床,大床上睡着父亲查尔斯、母亲莎拉、幼小的弟弟约翰和萨姆,小床上奈莉、艾格尼丝和默特尔三姐妹侧着身子挤在一起。这个房间实在是太小了,小艾格尼丝曾经在半夜醒来时窥见父母的**。她害怕极了,觉得母亲在忍受着父亲暴虐的欺侮,她想哭,却用手紧紧地捂着嘴,不敢发出一点儿声音。

    母亲莎拉是个勤劳善良的农妇,她每天弯着腰在瘦瘠缺水的小块耕地上拼命干活,提着两个大水桶,赤着脚到一英里外的山下去提水,一天到晚像牛马一般苦苦挣扎着过日子。孩子们半饥半饱,衣衫褴褛。只有到了秋天,当母亲把地里收获的谷物和果类藏到地窖里。从那儿逸出一股阳光的气息和甜甜酸酸的味儿的时候,一家人的心里才稍微踏实了一点儿。

    父亲查尔斯是个有流浪癖的不大顾家的男人。他身材高大,体格健壮,模样潇洒,能歌善舞。每当镇上欢庆秋收的节日来临,广场中央铺上打了蜡的木板,查尔斯就穿上在城里弄来的鲜艳的衣服,领着大家又唱又跳,一直闹到天亮。平时他到镇外去打零工,只要手里有了一点钱,查尔斯就泡在酒馆里消磨时光,他不愿意像妻子那样在地里苦熬。当时正处在美国资本主义经济迅猛发展的时期,大批大批的人涌到中西部去寻找财富。查尔斯没念过书,一字不识,但他的感觉告诉他,这是一个天上有可能掉下黄金的时代,他憧憬着一片新的生活天地。他要想法子发财致富,不能过这种拼命劳动而收获甚少的穷日子。于是,时刻想从土地上逃走的父亲和执着地依附土地的母亲之间,就经常发生争吵。父亲喝了酒就打母亲,把母亲撵得满屋子躲藏。

    其实,当年查尔斯和莎拉原是深深相爱的一对。莎拉的父亲罗尔斯老爹嫌史沫特莱家有一位老祖母是切罗基印第安人,他不能容忍一个有印第安血统的女婿。查尔斯和莎拉私奔到附近的一个小镇,在教堂里举行了婚礼,躲到已经搬到这个镇的玛丽大姐家里。罗尔斯老爹怒气冲冲找到玛丽大姐家里兴师问罪,要夺回女儿。岂料事情突然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罗尔斯老爹竟对刚刚守寡的玛丽大姐一见钟情。罗尔斯老爹的妻子正身患重病,很快就死去了。罗尔斯老爹和玛丽大姐结了婚,一场风波骤然平息,史沫特莱家和罗尔斯家也就成了双料亲家。想起这些往事,查尔斯总觉得有点对不起妻子。有一次不知怎么的手头宽裕起来,给妻子买了一块绸子衣料。莎拉用粗糙的手在光滑的绸子上抚摸着,眼里噙着泪,茫然不知所措。

    “莎拉,难道你不能对我说声谢谢吗?”查尔斯说。

    “多漂亮的料子啊!”莎拉只说了一句,眼泪就籁籁地落了下来。

    小艾格尼丝热爱母亲,同情母亲的艰辛和屈辱,她害怕自己将来也会像母亲那样生活,于是时时处处把自己装扮得像个男孩子。她学射击,学骑马,蹦蹦跳跳,跟男孩子们打架,她嘲笑一切女人气的行为,为自己身体的柔弱和缺乏力气而感到羞涩。她认为流露感情就是脆弱,她虽然爱母亲,但很少吻她,她不好意思让别人看见她吻母亲,或者在母亲怀里撒娇。穷人家的孩子没有什么玩具,小艾格尼丝只有一个小小的布娃娃,但她不像别的女孩那样整天抱着它,给它做衣服穿。她不喜欢这种小丫头的玩意儿。

    艾格尼丝也爱父亲,父亲的歌声和舞姿给她留下了一辈子忘不了的印象,父亲对生活的种种幻想也使她觉得有吸引力。但她也不吻父亲,她记得只吻过父亲两次,其中一次是父亲喝醉了酒的时候,因为她读过一本带图画的书,书里那个小女孩在父亲喝醉了的时候吻了他,父亲从此改悔,再也不喝酒了。

    凭着母亲的辛勤劳动,小艾格尼丝在七岁那年终于能够上学读书了。她到离家一英里多的诺布山小学念书。上课的时候,孩子们背课文,学习计算和拼写。艾格尼丝是个聪明好学的孩子,她总是能够很出色地完成功课。母亲为了让孩子们读书,除了干自己地里的活以外,还到别人家里去干活,整理花园,摘果子,做果酱罐头,给一家人换取食品。才三十出头的母亲,头发稀疏,身体干瘦,脸上已经有了皱纹。

    1904年春天,父亲抱着一定要挣下一份家业的决心,带着全家坐火车迁移到科罗拉多州东南部矿业区的特立尼达。特立尼达是一座美丽的小城,它坐落在费希尔山下,周围遍植红松,在城里可以望得到远处白雪皑皑的落基山脉。城里有歌剧院、天主教修道院、犹太教堂,还有很多古老的维多利亚式建筑和一所外形像城堡的学校。孩子们从荒凉冷落的奥斯古德来到特立尼达漂亮的街道上,高兴得又跳又蹦。特立尼达是维克多美国燃料公司和洛克菲勒的燃料公司的准封地,在这里,繁华确实存在,但只属于居住在城里白色楼房中的有钱人家。矿工大多数是外来人,他们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的地位都等同于农奴,他们每天下了矿井就不知道还能不能再上来,本地的白人是不做这样的苦工的。

    繁华也不属于史沫特莱一家,他们在城外的珀加特利河岸上架起帐篷居住,查尔斯在帐篷外面盖了一间木头小屋作厨房。他和别人一起搞了一个给人装运河砂和砖块的包工组,弄到一匹马和一辆排子车。他很得意,觉得自己时来运转,已经混到了比矿工和运煤杂工稍好一点的地位。每天可以挣到三美元,这可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孩子们又可以上学读书了。艾格尼丝每天放学回家,就在家门口盼望劳动了一天骑马归来的父亲。父亲把她抱上马,肩上挂着真刀真枪,像她所羡慕的西部牛仔一样纵马奔驰。这是小艾格尼丝最喜爱的游戏。

    父亲自己不识字,对女儿读书也不以为然,他嘲讽道:“读书是花花公子闲得发慌才干的无聊事。”最希望艾格尼丝学到本领的是母亲莎拉。母亲曾读到小学毕业,她在家里最自豪的是会算账。父亲当了运输组的承包人后,常为不会算账而犯难。

    “喂,莎拉,你来算算看。”

    母亲用围裙擦了擦手,很快就把账算清楚了。只有这时,父亲才会用尊敬的目光一动不动地注视着母亲。

    母亲希望小艾格尼丝长大成为一个有本领的人。艾格尼丝12岁了,渐渐懂事,肯努力学习,她的成绩超过了班上有钱人家的孩子,总是全班第一。但尽管如此,她还是明显地感觉到穷人孩子和富人孩子之间的差别,感受到富家孩子的盛气凌人的压力。小艾格尼丝穿着褪了色的、母亲手工缝制的粗布衣服去上学,经常受到富家孩子的嘲笑。

    一个穿着缀满缎带和花边的连衣裙的女孩问艾格尼丝:

    “你家住在什么地方?”

    “在铁路外边,珀加特利河对岸。”

    在特立尼达,铁道以内是中产阶级的住宅区,铁道以外,珀加特利河岸的山坡上,全是住窝棚、搭帐篷的穷人。

    “哎呀,那么脏的地方?”女孩惊讶地叫道,“我爸爸是律师,你爸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