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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少年多磨

朦胧胧的**,变成了一种特别亲切的情感。

    对于这段生活,卢梭后来回忆说:“所有温柔、亲切、平和的感情,构成了这个生活方式的基调。”不过有一件让小卢梭蒙冤的事把这种基调给破坏了。有一天,卢梭正在厨房隔壁的一间屋子里独自读书,女仆把朗拜尔西埃小姐的几把梳子放在沙石板上烤干。在她来取的时候,发现一把梳子有一边的齿儿都断了。因为当时就卢梭一个人在那里,她就质问卢梭,而卢梭否认动过那把梳子。朗拜尔西埃先生和朗拜尔西埃小姐一起来训诫卢梭,逼问他,甚至还恫吓他。卢梭始终坚决否认。然而,一切抗议都没有用,他们认定是卢梭弄坏的,应该受罚。可是这回却不是朗拜尔西埃小姐动手来惩罚了,他们给舅父贝纳尔写了信,舅父来了,恰巧这时卢梭的表兄也被加上另一种同样严重的罪名,于是俩人都受到了极其严厉的惩罚。但是他们却没能从卢梭的口中得到他们所希望的口供。以后他们又逼问了好几次,弄得卢梭宁可去死,也丝毫不动摇。结果,暴力面对一个孩子的“魔鬼般的倔强”(他们对卢梭不屈不挠找不出别的字眼来形容)让步了。一向腼腆、温顺,甚至有点怯懦的卢梭,这次却变得那样怒不可遏,变得那样高傲而不可驯服。因为他过去一直生活在温柔、公正、亲切的气氛中,在他的心里连不公正这个概念都没有,可是现在恰恰受到了他所爱和所尊敬的人们的第一次不公正的磨难,心灵上受到的创伤是可想而知的。此时,他所感受到的只有委屈、气愤和失望:一个并不是他犯的过错,竟给以如此严厉的惩罚,实在太残酷了。他的表兄的情况也跟他差不多,他们把一件无心的过错当作蓄谋已久的行为来处罚他,结果也因冤屈而激怒了。两个孩子倒在了一张床上,互相拥抱在一起,甚至喘不过气来,不住地颤抖。等到俩人稍微平静了一些后,又一起直挺挺地坐在床上,一起用尽了全身的气力,不停地喊:“刽子手!刽子手!刽子手!”以此发泄内心的怒火。第一次受到这样不公正对待的卢梭,反映如此强烈,由此可见他天性中感情激烈的一面,这一面在他后来的生活和斗争中表现得更加充分。

    这个不幸的事件发生后,卢梭那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欢畅童年似乎到此结束了。虽然他们又在包塞住了几个月,但已全没有了以前那种欢乐。表面的环境虽然没有变,实际生活完全不同了。田园生活在他们眼里已经失去了令人感到惬意的淳朴和宁静,学生对于他们的教导者再也没有那种热爱、尊敬、亲密和信赖的关系了。他们做了坏事不像从前那样感到羞愧,而是比以前更加害怕被人告发,他们开始隐瞒、反驳、说谎。在他们那个年龄所有的种种邪恶,腐蚀了他们的天真,丑化了他们的游戏,使他们讨厌了这种生活,而人家也讨厌了他们。舅舅只好把他们接回去了。从此和朗拜尔西埃兄妹俩分了手,彼此都觉得腻烦,也没有什么惜别之感。

    回到日内瓦舅舅家以后,卢梭等待着家人对他前途的安排。舅父希望儿子当工程师,卢梭便和表兄一起听舅舅讲制图学和欧几里得的《几何学原理》。卢梭对此产生了兴趣,特别是制图学。然而家里人却商量着让卢梭做钟表匠、律师或牧师。由于卢梭年龄还不急于选择职业,而他母亲的遗产分到他头上的那份又不够供他继续读书,卢梭只好在舅父家里闲住下来。舅父舅母平时都忙于自己的事情,无暇顾及他和表兄。他俩就仿佛重新获得自由一样,想出各种游戏来尽情玩耍。但是他们从不**朋友,也不跟那些和他们年龄相仿的顽童们厮混,所以没有沾染上由于终日无所事事而养成的那种浪荡逍遥的习气。他俩整天在一起,由于表兄又高又瘦,卢梭则长得很矮,走在街上时,形成鲜明的对照,因此特别引人注意。街上的小孩子们觉得很可笑,齐声喊叫表兄的绰号“笨驴!笨驴!”,表兄倒是无动于衷,而卢梭却火冒三丈,便跟那些孩子们打起来。但由于单薄力小,尽管表兄帮助也不是那帮孩子的对手,他俩都挨了揍。虽然受了皮肉之苦,卢梭认为自己是为正义和友情而战,并不算真正的失败。从此以后,他们只好在那些孩子上学时,才敢出门。

    这时候,卢梭经常到尼翁去看父亲(他父亲已在那里定居了)。由于他父亲人缘很好,卢梭到那里居住时,人们对他都十分亲切。有一位菲尔松太太对卢梭格外疼爱,她22岁的女儿还把11岁的小卢梭看作她的情人。人们都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当地所有这种非常机灵的姑娘们都乐意把小洋娃娃摆在前面,而把大洋娃娃掩蔽起来,以此来诱惑那些大洋娃娃。卢梭认为他和德·菲尔松小姐没有什么不相称的地方,因此是很认真的,爱她爱到发狂的程度。当然,他只是在他那小脑袋里爱她而已。与此同时,卢梭还爱着一个和他相仿年纪的小姑娘戈登小姐。说是爱,其实就是几次时间不长,但很热烈的幽会。戈登小姐长得并不美,但她的脸庞却令人难忘。她的身段、她的姿态,特别是她那双眼睛与她那小小的年龄很不相称。她那种大胆与端庄混合在一起的时候,是令人难以了解的。在卢梭面前,她总是肆无忌惮,而卢梭对她却丝毫不能随便。她似乎是一个大人,而卢梭是一个小孩,她对卢梭可以为所欲为,而卢梭对她却只能规规矩矩。

    对于这两个情人,卢梭都是用心去爱着的。但他觉得,这两个情人又太不相同了。德·菲尔松小姐对人体贴、温柔,卢梭想永远不离开她就好了。但是,当他接近她的时候,他的心情便又平静下来。相反,和很多人在一起时,他们俩说说笑笑,打情骂俏,会使他兴奋异常;越是在人多时,他越是对她爱得发狂。而卢梭一看到戈登小姐,便总是忐忑不安,心跳加重,甚至觉得,如果长时间跟她在一起,命都会送掉。不久,戈登小姐把他们之间的秘密泄露了出去,便分开了。卢梭和德·菲尔松小姐的交往也由于菲尔松小姐的结婚而结束了。卢梭到了13岁那年,家人经过再三考虑,最终却给他选择了一个最不称心的职业——把他送到本城法院书记官马斯隆那里,在他手下学习“承揽诉讼人”的行当。依照舅舅的说法,那是一个很有用的职业,但卢梭讨厌透了。他不想用卑鄙的手段去发财,干这种行业,枯燥无味,加上工作时间又长,整天像奴才一样听人驱使,还有琐碎的杂务使他头昏目眩,一种厌恶的心情日甚一日。马斯隆先生也很不满意卢梭,对他抱着轻蔑的态度,经常骂他懒惰,蠢笨,像一头驴。那里的办事员们也说他除了使用钟表匠的锉刀以外,什么也不会。不久卢梭就被赶出了那家事务所。

    卢梭自己的天资经过这样的评定后,只好去当学徒了。几个月后他找了一份使用锉刀的工作,在雕刻家杜康曼手下学做一个零件镂刻师。按说卢梭并不讨厌这门手艺,因为他喜欢绘画,挥动刻刀也觉得挺有趣,而且镂刻零件也不是什么高超的技术,他希望在这方面做出成就。但是,他的傲气已被书记官的轻蔑所吞没,现在的师傅,又是一个蛮横无礼、脾气粗暴而又十分苛刻的年轻人,在很短的时间里,就把卢梭儿童时代的天真活泼、温柔多情的性格全都磨光了,使他的梦想很快破灭,使他不但在实际生活上,而且在精神面貌上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学徒。过去所学的拉丁文和罗马史全被抛在了脑后,自卑得再也不好意思见到朗拜尔西埃兄妹了。他深感在杜康曼那里所学到的尽是最低级的趣味和最下流的习惯。有一次,他背着师傅在工作时间镂刻了一些骑士勋章 ,供自己和伙伴们佩带之用,上面刻有共和国国徽。杜康曼师傅发现后,说他在练习制造伪币,把他痛打了一顿。师傅的暴虐专横,使卢梭本来喜爱的工作感到苦不堪言,并使他染上了一些恶习,诸如撒谎、怠惰、偷窃等。他变得胆小如鼠,连别人争论他最熟悉的事情也不敢插嘴。吃饭时,他往往只吃到三分之一的时候就得离开饭桌去干活。在那里,卢梭一天忙到晚,别人有玩有乐,而他什么也享受不着;在那里,主人及其狐朋狗友的逍遥放荡越发使他感到受人奴役的重压;在那里,他眼睛看见什么,心里就羡慕什么。为什么?只是因为被剥夺了一切。就这样,卢梭学会了贪婪、隐瞒、作假、撒谎,最后,还学会了偷东西。卢梭开始偷东西是同伴引诱帮人家偷,然后就自己单独偷,由偷一两个苹果之类的食物,发展到偷别的东西。因此屡屡受到打骂、惩罚。他也就以偷师傅的东西作为一种报复。在这种恶性循环中,也许由于天性善良和不爱钱财的缘故,卢梭并未发展成职业小偷,他甚至很快就觉得腻味了。正如卢梭后来自己所说:“我好食而不贪,好色而不淫;由于别的欲念太多,这两种**就被冲淡了。”

    在一切都感到厌倦的时候,卢梭又想到要从书本中寻找新的天地,他恢复了放弃已久的读书习惯。他经常一连几个小时沉醉在书里,在干活的案子上读,出去办事时读,蹲在厕所里读,读得头晕脑胀,别的什么事都干不下去了,所以让师傅捉住就打他,并抢走了他的书。有多少次他的书被撕毁,被焚烧,被扔到窗户外边去,但他仍不“改悔”。他经常到附近的一家书店里租书看,没钱的时候,就把自己的衬衫、领带给那位租书商。每星期日他都把师傅付给他的零花钱给书商送去。就这样,不到一年的工夫,卢梭就把那家书店里的书全读光了。

    大量的读书,常以沉思默想书中曾使人感兴趣的环境来自娱,从而使他养成了爱好孤独的性格。这是因为他这颗心找不到和它相似的心,才不得不耽于幻想。

    以书自娱代替不了生活中的欢乐。耽于幻想,心中又茫然不安,这样的生活到他16岁时戛然而止。原因是由于每到星期天,卢梭和他的伙伴们相约一同到城外去玩。他只是在这个时候才能暂时忘掉种种烦恼,而在高兴的时候又常常忘记回城的时间。先后有两次被关在城外过夜,而受到师傅的严厉处罚。第二次师傅警告他说,如果下次再犯,一定加倍处罚。因此卢梭下定决心不再犯第三次。但可怕的第三次仍然落到了他的头上。那天,卢梭和两个伙伴一同回城,离城还有半里,已经听见预备关城门的号声响了。卢梭就拼命往前跑,两步并作一步,跑得满头大汗,连气都喘不过来,还上气不接下气地呼喊。谁知那个该死的守城卫兵却提前关了城门。他离桥只有20步远了,眼看着吊桥已经吊了起来。他万分悲痛地倒在了斜坡上,嘴啃着地。两个伙伴决定在野外过夜,而卢梭则决定不再回到师傅那里去了。第二天,卢梭托他们把离城出走的决定偷偷告诉他的表兄,约表兄出城见最后一面,然后就踏上了吉凶未卜的谋生之路,开始了历时13年的流浪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