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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为官之道

知鬼不晓而"不必败"的侥幸之心,而不克制自己贪婪之欲念,结果胆子愈来愈大,无所不为,在罪恶的泥潭中不能自拔,以"至于败"。对这类事情一定要"戒之在初"。如果等到贪赃后害怕事情败露而"役用权智",竭精殚智地加以遮掩蒙混,即使有幸得免,又怎么可以能和"初不为之"相比呢?

    吕祖谦的这些观点,不仅是混迹于封建官场的"持身"要求,而且其中含有更为深刻的社会意义。在整顿治理经济环境,加强廉政建设的今天,它仍然闪烁着明哲之异彩,给人以有益的启迪。

    "慎",谨慎小心之谓。封建官场人情险恶,稍不留意,就会招致不测,故而要"持身"于祸福变幻不定的封建官场,不仅要廉洁,而且要谨慎处世,小心从事。吕祖谦曾告诫其门人戴衍:"当官既自廉洁,又须关防小人。??以防中伤。不可不至谨,不可不洋知也。"②"慎"归纳起来有四点要求。

    (一)、处理公务要尽心尽力。"处事者不以聪明为先,而以尽心为急。"①不管大事小事都要认真对待。"事无巨细,皆详考"。在非原则问题的处理上,不要固执己见,而以遵从或采纳上司、同僚意见为好。至于有些事情碍于情理,实在无法执行他们的意图时,必须立即向他们解释清楚,以免产生误会,造成仇隙。"遇事不可从,不当时说明,误人指拟,以致生怨。"②

    (二)、公文严谨清楚,不能任意涂改。他说:当官处事但务着实。如涂擦文书,追改日月,重易押字,万一败露,得罪反重。亦非所以养诚心事君不欺之道也。百种好伪,不如一实:反复变诈,不如慎始,防人疑众,不如自慎;智数周密,不如省事不易之道。为官事君应该"诚心"、"不欺"。

    而"涂擦文书,追改日月,重易押字",一则与此道相悻;二则可能给别人中伤自己的可乘之机;万一张扬出去,于己极为不利。因此与其后来"百种好伪","反复变诈"、"防人疑众"、"智数周密",倒不如一开始就慎重其事,"文字历引之类"都清清楚楚。

    (三)避嫌。在官场上走动,同僚、部属相互赠馈之事,时有发生。对这类涉及人情世故之事的处理也要慎重。如果为了邀清廉之名,对于他人的赠馈,一律拒绝,未免不近人情,也容易因此得罪同僚和部属。例如水果食品之类的馈赠,不妨接受下来,但要立即回赠他物,以尽礼尚往来之意,除此之外,"余物不可受"。在接受一些有包装的礼物时,为防人生疑,可以"当厅对众开合子,厅子置簿抄上",这样既照顾了赠馈人的情面,又避免了人的误会。如果是身为掌管钱财物品的官员,更应处处小心,时时关防。

    切忌"点检仓库不先与长官商量",以免桃李之下的嫌疑。范育在作库务官时,为防备别人的怀疑和诽谤,而将随行的箱笼都放在官厅上。对此,吕祖谦极为赞赏,他说:"凡若此类,皆守官所宜详知也。"要求其门人出仕者以此为榜样。

    (四)、不要接非其人。为官总免不了要与人打交道,但千万不要接触① 《文集》卷10《舍人官箴》。

    ② 同上。

    ① 《文集》卷10《官箴》。

    ③ 同上《舍人官箴》。

    "巫祝尼媪之类"的人物。他说:"当官者凡异色人,皆不宜与之相接,巫祝尼温之类尤宜疏绝。"更不能"容尼温之类人家"。在封建社会中,出仕者皆为男性,要避免好色之嫌,则不宜与异性接触,而"尼媪之类"乃无夫之妇。故而"尤宜疏绝",不能让她们往家里走,授人以攻讦的口实。

    如果将吕祖谦的这些官箴全部付之实践,未免有些做作,但是在充满勾心斗角、互相猜忌成风的封建官场中,进行必要的自我保护,乃是非常必要的。

    勤。吕祖谦认为无论是京官还是外任,都应该做到"职分之内,不可情榆",尽一切可能将本职工作做好,否则即为"旷职"。对待官事要像对待家事一样,"如有毫末不至,皆吾心有所不尽也。"吕祖谦这样说:前辈尝言小人之性专务苟且。明日有事,今日得休且休。当官者不可询其私意,忽而不治。谚曰:劳心不如劳力,此实要言也。"①"劳心"者是指坐而论道,只说不干,或是脱离实际的闭门苦思冥索。而"劳力"则是亲自动手去做。

    吕祖谦这个观点不仅是较为正确的为官之道,而且还附有更广泛的意义。它是处理其他事务都必须遵循的原则。至于他所说的"明日有事今日得休且休"的拖拉疲沓恶习,也不只是为官之忌,而且也是所有欲有所成就者的大忌。

    因为吾生待明日,万事成磋跎,乃千古不易之"要言"。

    三、曲从尊长、思不出位

    官阶,不仅是官员们政治身分的标志,领取俸禄的依据,同时也是尊卑贵贱等级名分的直接体现,故而官场中的人特别看重官阶的区分,界限严格,标志明显。官阶高低上下,使得"出仕者"的服装、车马迎异,甚至连坐向也有上首未座之讲究。身为官宦世家之子弟,本人又亲身长期沉浮于官场,吕祖谦是深知其中三味的。他认为维护官阶就是整饬封建纲纪。提倡对"尊长听命",只要不与封建主义原则严重悖忤,下属就要"曲从",而不能有所违背。吕祖谦指出如果容忍"豪猾玩官府,郡县忽省部,掾属凌长吏,贱人轻柄臣"的局面长期存在,势必要形成下不服上,贱不尊贵的严重后果,一旦天下发生不测,封建国家机器就不能正常运转,君主也就失去"长吏"、"柄臣"的强有力的支持。君主至尊的政治体制就失去了坚实而庞大的基础力量。因此,吕祖谦强调:寻常丞、薄、尉,视长官为等辈差定验之类,往往多玩习慢易,殊不知此事乃国事,非长官事。①他认为部属("丞"、"薄"、"尉")与上司("长官")的官阶是有严格等差的,不能对这一等差采取"玩习慢易"的态度。部属对上司的"曲从"、敬服,并非只是对长官个人的尊重,而是对封建纲纪的维护。故而他将小吏或品级较低的官员"与监当。巡检"等长官在一起议事"坐不依官序"②作为禁条之一,要求出仕者遵从。

    由于官阶的不同,产生了同是封建官场中人的尊卑之分。吕祖谦认为这个界限是不可逾越的,故而位卑势微的下级官吏必须安分守己,不能要求显① 《文集》卷10《官箴》。

    ② 同上。

    官达贵的礼遇与相知。

    初六相应而相亲者此常理也。恒之初(小官吏)与四(朝廷重臣)时位不同,则不可以常理论。何者?初在下而贱,四在上而贵,而叉有二三间于中,当自安分可也。初六不达夫势利之分,区区责人之应已而以常理待人,四又以尊贵居上而不与之应,此其所以凶也。交游亦然。始也,相亲相应亦固其常。自夫一贵一贱之分而势位异矣。苟不知势之异,劳精神以求其应,则亦有求深之凶。然始字最当玩味。大抵人心责已轻,责人深,不知势位之既分。而以始交之心求之,故言始求深也。③同为一朝之臣,彼此"相应而相亲",这是常理。但也有例外。它不适用于品级极高的柄臣与品级很低的初仕者的交往中,这是因为"一贵一贱",双方的权势和地位不可同日而语,中间官阶相隔许多。即使两人开始关系殊深也不行。"在上而贵"者多以"尊贵"自处。他们不屑与"在下而贱"的初仕者交游。故而彼此不能"相应而相亲"。如果"在下而贱"者费精劳神,以"常理"或以以往关系甚深为由,要求那些高高在上的权臣显贵与己"相应而相亲",这就是"不达夫势利之分",只能自讨没趣。

    同时,在下者由于位卑势微,也不要指望在政治上有什么大的作为,有作为是在上者的事。

    大抵在上之人,有势有位,犹可以有为,既处卑下,居贫贱而恃其强壮,躁于求进,信乎其凶也。①依照官阶和除命,每个官员都有属于自己的管辖范围和权限。吕祖谦认为凡属自己职分之内的事,哪怕这一职务是暂时性的,也必须尽心尽力去做好,不得有半点的"惰媮"。

    人一时权职,不宜引嫌,便当以正官自处。且如宰相作知州,承务郎作通判,时暂权州,便当以知州自处,但不可妄有支用耳。②出仕者的势位和权限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势位和权职的变迁,出仕者的政治地位等也随之更改。如果有时担任临时职务,不要引以为嫌。比如以前虽然是宰相,现在只是知州,就只能以"知州自处"。或只是承务郎而任通判,临时任权知州,也必须以"知州自处",做好知州职务内的事。但不能"妄有支用",即只能使用通判的公用钱,不能因临时代理便按知州标准使用公用钱等。

    与此同时,吕祖谦明确地提出了"思不出位"的命题。

    君子思不出其位。此位随在随有。如对客时只是对客底位。舍而他思,即是出其位也。眼下处于什么地位,就考虑与此地位相应的问题。如果思考的问题超越自己的权职范围,就是思出其位,反为不美。

    盖君子思不出其位,一出其位而唯务点检他人之得失利害,则于本位必不子(仔)

    细。何者?心无二用故也。盖君子所以思不出其位,非固不敢出位,乃不暇也。各人都有各人的权职范围。所谓"思不出其位",就是要以自身全付心思和精力考虑自己的权职,把公事办好。一旦思出其位,就会议论他人对政事处理的长短得失,而"点检他人之得失利害",这正是封建官场之大忌。

    《后汉书·党铜列传序》载:"初桓帝为蠢吾侯,受学于甘陵周福,及即帝位,擢福为尚书,时同郡河南尹房植有名当朝,乡人为之谣日:天下规矩房伯武,因师获印周仲进。二家宾客,互相讥揣,遂各树朋徒,渐成尤隙。

    ① 《文集》卷13《易说·大壮》。

    ① 《文集》卷20《杂说》。

    ② 《文集》卷19《史说》。

    由是甘陵有南北部,党人之议,由此始矣。"吕祖谦就这一历史事件发表评论说:天下之事最是互相讥揣,妄分清浊为祸最大。??且如房周宾客初时说此二句(指"天下规矩房伯武,因师获印周仲进"),实学舍中相讥诮戏笑,亦岂知自此致天下之大祸。大抵此等语相传,一人传二人,自二人传之,至于一州一县。夫以一人而当一州之怨,自然必致杀身,又推而广之,岂不大可畏哉!为了避免上司、同僚们的猜忌和怨谤,吕祖谦竭力主张出什者只可潜心于自己的职分,"思当其位",不可对不属自己职分范围之内的事务,直抒己见,"妄分清浊"。对于那些"下而贱"者,尤其应该记取"卑不谋尊"的古训,以防不测。

    从思想渊源上看,吕祖谦的这些理论当导源于孔子"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的命题,尽管其中有强调尽力于本职的成分,但其着眼点却是"持身",过于圆滑世故。它与位卑不敢忘国忧的进取精神是不相容的。

    必须指出:吕祖谦出于维护尊卑贵贱的等级名分的政治需要,而重"势位之分",但是他却又认为出仕者本人则不宜计较自己势位的高低。在他看来,出仕者的势位高低、权职大小、俸禄多寡、礼遇厚薄都应由君主决定。

    出仕者对于这一切要做到得之不喜,去之不悲。居尊位不以尊贵自处,处卑位而恰然自得。《荣阳公家塾广记》:文靖公尹京,时梁丞相适为椽属。公语诸子曰:梁君异日必为辅相。问:何以知之,曰:府掾皆京官,他人方拜于庭下,皆有自耻之色,独适容貌自若,是以知之。吕祖谦特地将这一记载抄录下来,书赠初仕者戴衍,其目的是相当明确的,即要求其仿此而行,身居卑位而不"自耻"。如果嫌位卑权轻,而对高位重权孜孜以求,则属于"躁动"、"谄谀冒进",非但其行可鄙,而且会为自己招致灾难涡患。

    颐,养。违理而求养,故三文皆凶。是知躁动以求富贵利禄,无时而不凶也。若不待五(君主)求而先自动,则不能安分,谄谀冒进。惟能居守而不好动,则可以吉。鉴于这一认识,吕祖谦严饬出仕门徒决不可为谋高就而投机钻营,在其订立的《官箴》中,将"觅举"即巴结权贵请求保荐列为首条,严加禁止。同时也不能"求权要书保庇","投献上官文书",以保持在官场中卓然自立的形象。

    吕祖谦曾说"仕宦得脱小规模"①,而"仰羡官职"则是"小规模"的重点内容,要求出仕者加以克服。他认为出仕者在其他问题或可迁就些,但在去就之际,则一定要介洁自重,不为高官厚禄所动。他引六世祖吕公著之事说:正献公每事持重近厚。然去就之际极于介洁。其在朝廷小不合,便脱然无留意,故历事四朝,无一年不自列求去。可以看出,吕公著对于仕途的态度,吕祖谦是完全信服的。吕祖谦一生从未出仕过要津显职,多是闲职且官阶不高。

    这并不是说他没有升迁的门路和机会。作为世宦子弟,本人交游又广,但他① 《文集》卷19《史说》。

    ① 《文集》卷10。

    ② 《文集》卷13《易说·颐》。

    ③ 同上《易说·咸》。

    ① 《文集》卷20《杂说》。

    ② 《文集》卷10《荣阳公家塾广记》。

    从来没有以此作为飞黄腾达的敲门砖。在其出仕期间,曾不止一次地放弃加官进爵的机会,如前所说在淳熙五年因编修《皇朝文海》而得孝宗赏识,拟授其两浙路安抚司参议官,就因为吕祖谦多次婉然谢绝,而收回成命的。吕祖谦这样做固然是生性淡泊使然,同时也是为了避免被官场倾轧的浊浪所吞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