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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法治与德治

,只会抱残守缺,一味姑息养好,以致于"权幸之臣,有罪不坐,豪猾之民,犯法不诛,仁恩所施,止于目前,好宄得志,纲纪不立。"①吕祖谦这番话决非一般的泛泛之论,而是有感而发,颇切时弊。两宋时期,最高统治者对于犯好作科的显贵达官一直眷恩有加,询私在法,以致吏治**,贪赃狼籍,比比皆是。民众不堪忍受极端**黑暗的统治,反抗之火花,时时迸发。为了提醒南宋统治者大力整顿法治,吕祖谦力倡有罪必刑,决不宽贷。他说:大凡仁与义本是一事。而今人作两字看,殊不知仁而无义,乃妇人之仁尔。故先王有不忍之心,行不忍之政。所赦者止于过,若有罪,则义所当刑。自汉以来皆不知此,惟知赦过为仁而不知有义。至于元恶大意,得肆其志,而善良之民或被其害,是知仁义之道,本非两事。②然而彼有罪恶之可诛,,则当诛之,而不看在我,亦自无咎。圣人言此真有深意存乎其间。何者?噬、腊肉而遇毒,当于此知正已之道虽吝而无咎。小人有恶,从而治之① 《文集》卷12《易说·噬嗑》。

    ① 《文集》卷12《易说·噬嗑》。

    ② 同上。

    ① 《文集》卷6《代宰臣虞允文恭书御书崔宴政论下方》。

    ② 《文集》卷14《易说·解》。

    在我,则实无罪,圣人不长小人之恶之意也。在封建社会中,常常因皇家的红白喜事而颁发赦令,以示哀矜仁爱之意。对此,吕祖谦的看法是,赦免不是绝对不允许,但赦兔的对象只能是犯有小过微罪者,而对犯重罪的则一定要依法追究,根据情节轻重而量刑定罪。够得上杀人之罪就应开刀问斩。不如此不足以迅速扭转权好当道。纲纪败坏。百姓"被其害"的局面。

    应该指出,吕祖谦重视法治作用,强调依罪量刑,其目的在于巩固封建统治。他提倡对"豪猾之民"即反抗封建统治的革命人民坚决诛戮,尤为歹毒。但他反对对"权悻之臣,有罪不坐",则有利于封建纲纪之整饬,从而亦使其"以深刻之刑,制强暴之恶"的命题而附带了些积极的内容。

    二、深恩回结法制之外

    吕祖谦重视法治,但更重视德治。他认为任何法令都不可能订得尽善尽美,总有事前虑及不到之处。例如"秦法辄升殿者,夷三族。"①恪于此法,大臣武士不敢升殿半步,这虽然可以防止外人带剑上殿行刺,但一遇到将匕首藏于图册,以献图为名而以行刺为实的荆轲,其弊端立现:"匕首窃发,始皇骇惧,莫有拒者。"②这倒不是秦之大臣武士坐视不救,而是害怕"辄升殿者夷三族"的法令,故而也就没有人在这危急关头上殿,替秦始皇解围拒敌了。又如曹操立法严峻,曾规定"京城有变,九卿各居其府。"后来严才造反作乱,带领了部下数千人攻左掖门,"魏武登铜雀台远望,无敢救者"③。

    幸亏当时奉常官王修所到消息后,及时率众相救,才平息严才之乱。由此,吕祖谦议论说:"王修察变知机,违法赴难,使各守法必成其祸,故王者设法敷化,不可太急。"①他的结论是:观此,则知申。韩之害予后世不少。然申、韩之言且日使人不忍欺,不若使人不敢欺。不忍欺在人,不敢欺在我,所以立法用刑皆严峻,殊不知以法服人,其外若密,其中实疏,以德结人,其外虽疏,其中实密。申不害。韩非等人主张"立法用刑"一定要深刻严峻,其目的是为了让民众畏惧而不敢背叛统治者,这样就将治理天下的主动权紧紧地操纵在自己的手中。吕祖谦不同意这一观点。尽管他亦倡"以深刻之刑,制强暴之恶"。但是他认为与其想尽办法"使人不敢欺",何不"使人不忍欺"即让人们自觉服从于封建统治,效果岂不更好。

    因为前者是被迫的,后者则是主动的。在吕祖谦看来,如果仅仅是用"法",来降服人,外表看上去似乎很缜密周到。然而百虑而有一失,,一旦碰到意外情况的发生,法之疏漏就会暴露无遗。如荆轲行刺,"莫有拒者";严才作乱,"无敢救者"。这就要求平时注意"以德结人",争取民心归附,从根本上清除犯上作乱的可能。这也就是治德"其外虽疏,其中实密"的原因。

    吕祖谦指出,法治和德治的这种差异平时尚不明显,一旦到了紧急关头,就可分出高低。疏密来了。

    ③ 同上,卷12《噬嗑》。

    ① 《文集》卷19《史说》。

    ② 同上。

    ③ 同上。

    ① 《文集》卷19《史说》。

    ② 同上。

    马之不敢肆足者,衔辔束之也,民之不敢肆意者,法制束之也。衔辔败,然后见马之真性,法制弛,然后见民之真情,困之不敢怨,虐之不敢叛者。劫之于法制耳。大敌在前,抢攘骇惧,平日之所谓法制者,至是皆涣然解散矣。法制既散,真情乃见,食马之恩,羊羹之怨,恩恩怨怨,各以其情而报上,苛非豫暇之时深恩固结于法制之外亦危矣哉。马不敢放开脚步奔驰,是由于衔辔约束;百姓不敢恣意行动,是由于法令制约。衔辔一坏,马肆足奔驰的真性就出来了。同样,法制荡涤无存,老百姓的真实思想和感情就会流露出来。平时百姓不敢因困苦而对统治者怨恨,不敢因其暴虐而背叛,主要是法制在起强迫作用。一旦强敌压境,平时使百姓骇惧的法制不复存在,老百姓就会对统治者有恩则报恩,有怨则报怨。所以统治者一定要在太平无事之际结"深恩于法制之外",否则一遇到意外事件的发生,处境就十分危险了。

    怎样才算"深恩固结于法制之外"呢?吕祖谦赞成孟子提出的"乐民之乐,忧民之忧"的观点。他说:大凡人君不与民同忧同乐、寻常无事固不见其祸福,及一旦有不测之祸,如卫鼓公伐狄,兵有使鹤之怨,其失方见。②吕祖谦认为统治者只有乐民之乐。忧民之忧,民才会乐君之乐,忧君之忧。"平时受君之恩惠,届时就会"赴死地以答其赐";①如果置百姓之忧乐于不顾,君主有难,百姓就会坐视不救,如卫懿公荒淫昏庸,厚待其鹤而暴虐其民,这个问题在天下晏然之时尚不严重,而有了战祸,士兵们就不会为之拼命,卫懿公立即变成孤家寡人,只好束手待擒,沦为阶下之囚。

    有鉴于此,吕祖谦一再提醒统治者一定要记取这个历史教训,在做任何事情时,都要时刻考虑到"为民"着想。

    大抵人君非特是坐庙堂临政事便是为民,凡一嚬一笑,无非为民。②天子凡一出一入,??无非为民事也。如省耕省敛是也。??三代之时,君民相信,君有出入必为民,民见君之出入亦知其为己,故幸其来。当然在吕祖谦时代,统治者是不可能真正为民着想的;更不要说"一嚬一笑"、"一出一入"全是为关心民间疾苦而为。然而他要求统治者广施仁德,留意民间疾苦,争取劳动群众的拥护,却是不应否定的。吕祖谦这个思想的意义,决不只是限于封建社会,似无疑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