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贴北京

    刘心武

    刘心武(1942~),四川省成都市人,当代作家。著有短篇小说《班主任》,长篇小说《钟鼓楼》,中篇小说《如意》,散文集《凡尔赛喷泉》等。

    已经写过很多次北京,2000年还由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了一本图文并茂的《刘心武侃北京》,难道还有可写的?当然!北京之所以说不尽,首先是因为它本身历史悠久变化巨大,尤其今日的北京,由静态北京转型为了动态北京,无论是笔、键盘还是口舌怎么忙个不迭,也还是赶不上它那令人眼花缭乱的“摇身一变”。再,北京之所以说不尽,也是因为我这个定居北京逾半个世纪的老市民的生命体验日日增酽,我觉得自己仿佛成了一只永能抽出新丝的老蚕。

    还要写北京!但这回打算完全任由思绪的飘逸,随手写来。“后现代”理论有“同一空间中不同时间并置”一说,亦即以拼贴方式作为叙事策略,好!就拼贴一个我感受到的北京!

    北京的魅惑力常常深藏在若干细节里。

    比如羊角灯。在北京内城西北什刹海水域附近,有一条羊角灯胡同。那是一条非常典型的小胡同——不长,不甚直,两边的四合院都不甚峻丽,直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前还是黄土路面。为什么叫羊角灯?是否明、清时期这里有生产羊角灯的作坊?或者是有专营羊角灯生产销售的商人在此居住?为什么是羊角灯呢?这种灯的样子像羊角?那形状多么奇怪!是用羊角做的吗?怎么个做法呢?后来我有回在枕边翻《红楼梦》,在第十四回里读到这样的描写:“凤姐出至厅前,上了车,前面打了一对明角灯,大书‘荣国府’三个大字……”胡同里的老人告诉我明角灯就是羊角灯,那么,从《红楼梦》里的这种描写可以知道,这种灯的体积可不小,否则上面无法大书府名。再后来又从《红楼梦》第七十五回发现有这样的描写:“当下园之正门俱已大开,吊着羊角大灯。”我翻的是庚辰本,但在通行的一百二十回本子里,第十四回的描写里“大书‘荣国府’三个大字”被篡改为“上写‘荣国府’三个大字”,而第七十五回的描写则篡改为:“当下园子正门俱已大开,挂着羊角灯。”瞎改的前提,一定是觉得羊角制作的灯上纵然可以写上描红般的大字,却绝不可能在灯体上“大书”,不可能是“大灯”;改动者怎么就不细想想,倘若真是仅如羊犄角本身那么大的灯,怎么能与贵族府第省亲别墅的正门相衬?而且,那样窄小的灯内空间,也很难安放点燃的蜡烛呀。

    北京有句土话:叫真儿。也有人写作“较枝儿”。就是对事情认死理,对似乎是枝节的问题也要研究个底儿透。这种群体性格仍存在于今天的北京市民里。

    我曾这样想像过,在玻璃远未普及的情况下,也许是有一种把羊角高温融化后,再让那胶质形成类似玻璃的薄片,然后将其镶嵌在竹木或金属框架上,于是便将那样的灯称作羊角灯。在一个初秋的傍晚,夕阳仿佛在什刹海里点燃了许多摇曳的烛光,我在湖衅向一位曾经当过道士的葛大爷提起这事,说出自己的猜测,结果先被他责备:“哎呀,可千万不能胡猜乱想呀。”后听他细说端详,才把羊角灯搞清楚。原来,那灯的制法,是选取优良的羊角,截为圆筒,然后放在开水锅里,和萝卜丝一起闷煮,待煮软后,用纺锤形楦子塞进去,用力地撑,使其整体变薄;如是反复地煮,反复地撑——每次换上鼓肚更宽的木楦,直到整个羊角变形为薄而透明的灯罩为止;这样制作的羊角灯罩的最鼓处直径常能达于一尺甚至更多,加上附件制为点蜡烛的灯笼,上面大书三寸见方的字,提着或挂在大门上面,当然都方便而得体。

    我感谢葛大爷口传给我这关于北京旧风俗的知识。但他那期望旧有的风俗都能原封不动地予以保留的心态,我却并不能认同。有一回他在鼓楼与钟楼之间卖风味小吃的地方遇上了我,见我正在那儿津津有味地吃一盘灌肠,竟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他认为那灌肠的颜色不对,本应是玫瑰红的,怎么成了浅褐色?我告诉他原来那种颜色是放了食物染料,有副作用,去掉有好处,他说那这还能叫灌肠?他还认为只有用那种铜把下面镶着象牙或骨头制成的双齿叉戳着吃灌肠才对谱,现在一律用筷子夹着吃太离谱!卖灌肠的汉子高声对他说:“如今谁花那么多钱投那个资?再说想置办那样的叉子也没见有地方供应!老爷子,别捏酸假醋穷讲究啦!来一盘尝尝是真格儿的!”他竟仍把脑袋当拨浪鼓摇,背着手一径走了。那也是我跟葛大爷最后的一面。如今这座城市离老谱的事儿真是太多太多了。葛大爷能眼不见为净,也好。

    许多外地人感叹,北京胡同的名称真有味道,有的真是优美极了,比如百花深处——今天尚存;杏花天——可惜已经消失。但对这些觉得优美文雅的胡同名字表达欣赏时,务必不要轻易发出“古代北京人给胡同取名字是多么注意推敲呀”这类的感叹,因为事实的真相是,明、清时期北京人给胡同取名字其实多半是很不注意推敲的,制酱作坊所在就叫酱房胡同,存卖劈柴所在就叫劈柴胡同,形状像裤裆就叫裤裆胡同,存粪的胡同就叫粪缸胡同,而狗多需打就叫打狗巷……这是最主流的取名法。到辛亥革命以后,这才有人出来加以矫正,办法是尽量谐音而使用字雅化,如劈柴胡同改为辟才胡同,裤裆胡同改为库藏胡同,粪缸胡同改叫奋章胡同,打狗巷则改为大格巷等等;有的改得应该说非常成功,如烂面胡同改为烂漫胡同,大墙缝胡同与小墙缝胡同改为大翔凤胡同与小翔凤胡同,打劫巷改为大吉巷等等;有的改法则未免有些个胶柱鼓瑟,如把明代一度与宦官魏忠贤合伙误国的客氏(皇帝的奶妈)住过的**府改为遒兹府,把闷葫芦罐胡同改成蒙福禄馆胡同……体现出北京人爱面子的特性不是随时代衰减倒是随时间愈坚。

    我一度对胡同今名后面被遮蔽住的原名极感兴趣,但探究得多了,却觉得既扫兴又败趣。现在再有老北京向我指出,我对某某胡同名字的欣赏是误读,极愿将那胡同的“真名实姓”给予点破时,我会将食指竖在唇边,然后哀求他说:“难道就不能让我保留几分美丽的误读吗?像什刹海边的鸦儿胡同、大金丝套胡同和小金丝套胡同、真如镜胡同、藕芽胡同”……我就愿以它们目前的名字来放纵自己的想像。说实在的,别的地方我不敢说,像北京这种性格的空间,对其适度地误读不仅不是坏事,而且甚至可以说是一种必要的审美姿态。

    我在1980年10月写成的中篇小说《立体交叉桥》开篇便是其中角色的叩问:“有什么变化呢?”然后我写到他的失望——他所期待有所变化的东单十字路口,尤其是西北角把口的丑陋建筑,三十年来直到他那天凝望时仍没有拆改。我在1998年出版了《我眼中的建筑与环境》一书,这本建筑评论与环境随笔集的第一部分是评论长安街上的三十五座建筑,其中第三十五座基本上就是《立体交叉桥》那个角色所看到的简陋的菜市场,其门面顶部使用了一点云形手法,呈现出一种略有变化的弧形轮廓线。这本书到2001年已经第四次印刷,但那张本是写实的东单菜市场照片已经成为历史照片,现在从王府井大街南口到东单南大街南口的整片地方,是一线硕大而高档的建筑,名称叫新东方广场,其中包括五星级大饭店,大型商场,写字楼和豪华住宅。入夜,这座立面由银色合成金属与淡灰色玻璃幕墙构成的现代派建筑顶部以略带橘色的强光营造出梦的境界,配置在建筑物前面的喷水池则喷溅出仿佛由碎玉珍珠构成的水柱与水帘,无论是对之凝望还是行走在那庞然大物面前,都会令一些单个的生命备感自己寒酸渺小。如果《立体交叉桥》里的那位角色现在置身于这样一个空间里,他会对这巨大的变化产生什么想法呢?是欢呼“啊,这正是我所期望的变化”,还是茫然疑惑:“啊,难道我需要的是这种变化么?”

    长安街另一边西单十字路口的变化更是全方位的,我仅仅半年没去,前些天去到那里,简直无论站在哪一角朝哪一个方向望,都几乎完全认不出来了。概而言之,是一点点葛大爷所浸泡过并且熏给我的那种老北京的味儿全没有了。四望基本上全是高楼大厦,虽然有的用了一点民族化的亭檐素材,但其占据主流的建筑语汇却是西方现代派或后现代派的。在东北角的文化广场中央有玻璃金字塔,让人马上想到法国巴黎卢浮宫广场的玻璃金字塔,只不过小许多也瘦许多罢了。西北角是美籍建筑家贝聿铭设计的中国银行总行,他简直就是把给香港设计的那座中国银行大厦截成三段移到北京摆放这个路口而已,这样地对待北京的空间,是功还是过?

    我们都知道上海这些年变化很大。但上海历史很浅,它一出生便定位于“洋场”。它的变化其实更准确地说是恢复与展拓。北京是古都。这不仅是中轴线上还完整地保留着紫禁城、景山、钟鼓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