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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佛教发展史略》 附录 禅宗丛林制度与中国社会

    引  言

    社会学里的社会

    “社会”这个名称,是指各个团体之间,具有一定的关系,共通的利益,因此合作以达一定的目的,组织成为一个整体的集团。普通便把它用来指某一种同业,某一同类身份人的名辞,例如上流社会,劳动社会等。也有用以代表某一区域性的,如上海社会,汉口社会等。

    当公元一八三八年间,法国学者孔德(Comte)便创了“社会学”这个名辞,他用以研究以社会为体的一种科学,从前我们也有称它作“群学”的。自经英国学者斯宾塞(Spencer)沿用“社会学”这个名辞以后,它就成为一个专门学科的名辞,凡专门研究社会的组织的,就叫作“社会静学”(Social statics),专门研究它的成长和发展的,就叫作“社会动学“(Social dynamics)。它的研究对象,大体有三种:(1)社会的本质。(2)社会进化的过程。(3)社会进化的原理。有的以生物学作旁证,有的以心理学来证明。

    东西文化不同的社会

    推溯一百年前,我们的历史文化里,根本便没有这个名称,也毋需有这一门学科的成立,这不能说我们过去不科学,只能说过去的历史文化,无此需要,这就是东西文化的基本不同的精神所在。基于经济学的观点来说,我国向来便以农立国,地大物博,土广人稀,有的是天然的天材地宝,可以利用厚生,并不需要向外争取利源以养活自己。加以传统的文化,素来以安居乐业、乐天知命为祖训,因此人人只要重礼守法,完了国家的粮税以外,农村的社会里,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是件很平常的事。宋人范成大的诗说:“缘遍山原白满川,子规声里雨如烟。乡村四月闲人少,才了蚕桑又插田。”这样一幅美丽的天然生活图画,准愿意熙熙攘攘,过那忙得忘了自己,专为工商业社会的生活呢?除了西北和北方一带的游牧民族,还过着“穹庐夜月映悲笳”的生活,所以还需要兼带掠夺性的侵略以外,大体我们的祖先,都是安于和平康乐的人生的。

    在西方的欧洲则不然,他们没有像我们的历史一样,早先就经过一度像秦汉的统一局面,部落酋长式的蕞尔小地,便称为一个国家。既不能以农立国,更不能靠土地生产的经济,维持人民的生活。因此从盗匪式的抢夺之中,一变为国家间的侵略,由经营商业的远出贸迁,变为有组织的工商业集团,所以他们的每个社会,在在处处,都需要有组织。西方人的社会,由此成长和发展就很自然地成为人群生活的中心需要了,而且社会的主要开始目的,是由于经济的需求而来,所谓社会学上的社会制度,社会分化,都足渐渐地发生更多的问题所形成,例如社会运动,社会革命政策,社会心理学等等。他们一有了问题,就拿那一个问题作中心,把它分析研究,便变为一门学科。西方的社会经济,进步到了现在,有欧美的科学化的工商业社会,而且已经由公司、会社、社团的组织,发展到各种各类的俱乐部,由经济剥削和侵略.发展到社会的福利经济。国家的法律,规范了组织。社会的组织,影响了国家的立法。不是从商业的市场竞争,演变成政治哲学的自由和民主笫一,就是由经济政治的重心,认为社会主义第一。我们的历史文化,到了现阶段,也便恰当其时,卷入这个矛盾对立的世界洪流之中,亟待我们自己的努力,统一融会而坚强地站立起来。

    宗法社会的辨别

    假定从社会学的观点,来说明我们历史文化上的社会史迹,也有把我们过去的氏族宗法关系,叫它作“宗法社会”。严格地说来,这还是有问题的。因为社会,是基于共同利益,或共同目的、集体合作的一种组织。我们祖先的宗法社会,只是一种民族精神所系的代表和象征。它以不忘民族的本来源流,传承继续先人的祖德,要求后世子孙的发扬光大;它既不是有一种群体法定的组织,犹如西方的社会一样;更不是为了一种共同的利益,达到一个政治或经济上的目的。宗法,只能说是传统文化中心的“礼”的表现,这个札,具有相似于宗教性的,人情昧的特点,是人类文化精神的升华,而且是性情和理法并重的。重性情,所以推崇天然,轻视人为的组织。重理法,便讲礼义,裁定性情,使它合于人伦群体的活功。它与西方社会的只注重组织,是大有出入的。我认为人世间最高的组织,是由于人与人之间真感情的结合,所谓至性至情的流露。其次,才是如宗教一样的信仰,所州崇拜的服从。冉其次,才是法律和规范。至于从利害相关的集合,用权位生杀来范围,那是等而下之,等于市场的交易而已。凡事之不近于灭然法则,违反人之性情的,没有不失败的道理,以社会学理的历史来讲,利害相关的组织,可能在社会史上,暂时占去时代的一页,但决不能争取千秋。

    至于我们所史上的宗法社会,它的基本单位,就是家庭的家族。由家族和家族之间的结合,就是宗族。由宗族和氏族之间的结合,就是国家的礼稷和宗庙。社稷、宗庙和宗祠,就是介乎人和天神之间的象征代表,贵为天子,还须畏惧天命,所以便当敬重社稷宗庙和山川神只。如是普通的平民,不敬重宗族和宗祠,从礼仪为法律的中心观点而论,已经犯了大不敬的罪行,以传统文化思想的观念而论,便是获罪于天,得罪了祖宗神只,应该是罪无可逭,无可祈祷之处了。可是它在礼义传统的风俗习惯上,和国家的法律观点上,虽然有此成法,但是并不同于西方和现代社团似的社会组织。汉唐以后的祠庙,后来通称为各个宗族之间的祠堂,那也并非是一种社会的组织,只能说是民族精神的中心所系。它相近于宗教性质,平时并无社会活功的作用,每逢岁时,便由族长率领同族中的人们,共川致祭于自己的祖先。族长虽由一族中辈份最高的出任,但是也不是由法规的组织产生,那只是由传统文化礼的观念,人为地自然推崇。如遇族中的子孙们犯了违反传统礼义的行为,由族长召集全族的人们,开祠堂门,拜祖宗,禀请祖先以宗法来评理,评定一事或一人的是非罪恶,也必须合乎天理、国法、人情。这也只是秉承礼义的安排,但不同于法规纪律的性质,或是组织的制裁。乡里之间的里正和保正,或者社董,那是清代沿用唐宋以来地方自治保甲的名称,等于现在的乡里长。社仓,是宋代以后为地方储备饥馑赈济的福利事业,后来也有叫作“义仓”的。社学,是明代以后实施的乡村国民教育。这些都如众所周知,不能与“社会”这个名辞,混为一淡。再推溯到秦汉以上,讲到社会政治的关系,更为简单,那时的文化思想,政治和教育,本来不能太过于划分。所谓“作之君,作之师,作之亲”,在精神上,几乎还保有上古质朴的观念,还是三位一体的。能够影响地方社会之间,也只有从礼义的传统上,自然的敬老尊贤,秦汉时代的“老”和“公”,只是一种尊崇敬重的称呼,更不是社会领袖的职衔。例如《左传》所称的“三老”,据服虔疏引:“三老者,工老,商老,农老。”古天子有三老五更,以父兄之礼养之。据《汉高祖纪》所载:“举民五十以上,有修行,能帅众为善,置以三老。乡一人,择乡三老一人为长三老。”宋祁说:“乡有三老,掌教化,秦制也。”两汉都沿用这种制度,所以在我们的历史文化上,真难找出真正如西方社会组织的一种社会。初有社会的规模的,只有先秦的墨道,才略具有特殊社会的风规。其次,就是开始于唐代佛教禅宗的丛林制度,它影响元、明、清以后的历史和社会,以民族革命为宗旨的帮会组织。但是丛林制度,它既不同于西方的宗教社会,又不同于西方宗教的教育中心的神学院。至于帮会的组织呢?以传统的侠义精神,和政治活动相融会,说它是为了当时革命性的反正集团,确实很正确。如果比之西方社会或流氓集团,推原它的初衷,当然也颇有出入了。

    结  论

    倘若专讲社会学而研究社会史的问题,那便立场不同,观念有别,应该另作一种说法,也可以说,我们在近六十年来,受了西方文化思想的影响,才有社会等等问题的产生,所以理论的依据与文化思想的方向,截然各有不同。不过我只想从观今宜鉴古的遗训,述说唐宋以来的丛林制度,和它如何影响后世的帮会组织;以此作为今后我们吸收融化东西文化,跨进新的时代,提供留心社会问题者的参考而已。

    佛教原始制度的简介

    禅宗,是佛教的一个宗派,它以教外别传,不立文字,直指人心,见性成佛为宗旨。因为不一定需要文字,所以传到中国以后,就成为中国文化式的佛教了。如果说它是佛教的革新派,那也并不准确,因为它既没有革个什么,也没有新兴个什么,它的宗旨和修行途径,既没有变更本来佛法的面目,也不是中国自已所创造的,只是把印度传来原有的佛教制度,确实痛快地改变一番,既可适合中国文化的民情风俗,又从此建立一个新型的中国佛教气象,而且影响后世各阶层的社会规范。可是它正如佛陀所教的寂默一样,虽然在中国社会里,作了一番伟大的事业,却仍然默默不为人知。但就中国禅宗所创立的制度来说,它对佛法,果然作了一件不平凡的事,同时对于中国的各阶层社会,也奠定了后世组织的规模。

    释迦牟尼出家以前的印度,本来也有很多其他宗教信仰,和离俗出世专修的人们,这些人都叫作“沙门”,等于中国古代避世的高士,我们普通称他作“隐士”,史书上又称为“隐逸”的。不过我们的隐士们,不一定绝无家室之累的,至于印度的沙门,都是出家避世的人。释迦牟尼创立佛教以后,凡是正式出家,皈依佛法的弟子们都须剃除须发,身披袈裟,离情绝俗,绝无家室之累,男的就名为比丘,女的名为比丘尼。“比丘”这个名称,是包含有乞士、怖魔、杀贼等意义,所谓“上乞法于佛、下乞食于人”,便名乞士,同时含有能杀烦恼之贼,使魔众怖畏的威德之意。所以严格遵守佛制的比丘们,大都是修习苦行,立志精勤的,其中专门注重苦修的,特别又称为“头陀行者”。原始佛教的比丘们遵佛的戒律和制度,同时也须修习头陀的苦行。除了应当遵守心性修养,和行为上等等的戒律外,他又定下个人生活上衣食住行的各种制度:

    衣:不过三衣。多的就要布施了。甚之,拣拾人们抛弃了的旧布和破布,一条一条地凑成衣服来穿,这便叫做“粪扫衣”。传到中国以后,便改穿中国式的大袍,也有乞化百家衣布,补破衲杂而成的,就名为“破衲衣”,或“补衲衣”。

    食:日中一食。至多是早上、中午两餐。过了午时,便不再吃了。因为他把饮食,只看作为维持生命,和医治饿病的药物罢了。

    住:随遇而安。屋檐、庙廊、树下、旷野、荒冢,铺上随身携带的坐具一领,或草织蒲团一个,两足跏趺(俗称为盘足),便心安理得地度此旦暮了。

    行:赤足或芒鞋,光头安详而走。昔在印度,至多上面打了一把伞,晴遮太阳雨遮水。传到中国,雨伞换了箬笠,所以文学家们,便有“芒鞋斗笠一头陀”的颂辞了。除此一身以外,大不了带一个净水瓶,供给饮料和盥洗之用,一个钵盂,作吃饭之用,其余可能带些经卷而已。

    他们这样的刻苦精勤,尽量放弃物欲之累,过着仅延残命的人类的原始生活,就是为了专志求道,表示尽此形命,揖谢世间了。虽然,他们还存有利世济物之心,但在行为上,却是绝对的离群出世之行,所谓头陀“不三宿空桑之下”,就为了避免对事物的留恋,这在佛学名辞上,也可以叫做“舍”。又可以叫做“内布施”。他形似杨朱的为己,又同时具有墨子的摩顶放踵,以利天下之心。但是,也有些比丘们,同居在一起修持道业的,那便名为“僧伽”,僧伽是僧众团体的意义。其中足为大众师范,统率僧伽的就称为“大和尚”,或简称“和尚”。以后传到中国,就把比丘们统名为僧,以讹传讹,又笼统叫做和尚,其实一个“僧”与“和尚”,便概括了这些意义。    当汉明帝时,最初佛法传入中国的和尚,是从印度来的两位高僧,摄摩腾与竺法兰。汉朝将他们安置在洛阳的白马寺,所以中国后来的佛庙和僧居,就叫作寺和院了。其实在汉代,“寺”本是朝廷(中央政府)所属政府机关的名称。《汉书·元帝纪注》:“凡府廷所在,皆谓之寺。”例如鸿胪寺、太常寺等。汉、魏、两晋、南北朝之间,西域传道的高僧,源源东来,虽然不一定都是修习头陀行的,但大都是严守戒律的比丘。严守戒律和遵守佛的制度,便得乞食于人,虽然也有靠皈依徒众们的供养,但是日久月长,到底还是一个问题。

    (1)印度文化,向来敬信沙门,而且在中部、南部一带,气候温暖,野生果木很多,乞食不到,还可随地采而充饥,但在中国,便没有如此容易了。

    (2)中国文化的民情风俗,与印度迥然有别,除了贫而无告,沦为乞丐的,即使如隐士之流,还是靠自己躬耕畎亩而得衣食的。

    (3)中国素来以农立国,政府与社会,都很重视农耕,仅靠乞食牛活,便会被视作懒汉或无用的人了。

    (4)古代传统文化的观念,以为人们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比丘们既已剃除须发,已经犯了大不敬和不孝,一般的人,已经存有歧视之心,何况还要乞食于人,那就更不容易了。

    由于上述的几种原因,隋唐以前的中国僧众,大半都靠帝王大臣们的信仰供养,才得维持其生活。同时其中有一部分,还需靠自已募化,或其他的方式维持,所以便包含有许多事故,引起历史政治上几次的大反感。不过,那时候中国的僧众,因地制宜,已经不能完全遵照原来的佛制,有的已经建筑寺庙,集体同居。只有少数专志修持,一心求道,单独栖息山林岩阿之间,过他的阿兰若(清净道场)生活,其余就需要变更方式,才能适应环境。

    禅宗丛林制度的由来

    到梁武帝的时代,达摩大师渡海东来,传佛心印的禅宗法门,便是中国初有禅宗的开始。那时信受禅宗的僧人,并不太多,据《景德传灯录》所载,正式依止达摩大师得法的,也不过三、四人。其中接受大师的衣钵,传承心印,为东土第二代祖师的,只有神光一人而已。以后历世的学人,虽然渐渐增加,但接受祖位,都是一脉单传。传到六代祖师慧能,在广东曹溪大弘禅道。四方学者辐辏,禅宗一派,可谓如日之方东,光芒万丈,衣钵就止于六祖而不再传了。从六祖得法的弟子很多,能够发扬光大的,有湖南南岳怀让禅师、江西青原行思禅师二支。青原一支,不数传就渐呈衰落。南岳一支,便单祧道脉,此后就有马祖道一禅师,大弘禅宗宗旨。因他俗家姓马,故称马祖。马祖门下出了七十二位大善知识,可为禅宗大匠的,也不过数人,其中尤以江西洪州百丈怀海禅师,称为翘楚。改变佛教东来的制度,首先创立丛林制度的,就是马祖和百丈师徒,而且正式垂作丛林规范的,尤其得力于百丈,所以相传便称百丈创立丛林。据《释门正统》载:“元和九年,百丈怀海禅师,始立天下丛林规式,谓之清规。”其实,百丈师徒,正当唐代中叶(约当公元八、九世纪之间)。佛教正式传入中国,当在汉、魏两晋时期,其中已经过四五百年蜕变,它被中国文化融和,受到中国民情社会风俗的影响,制度渐渐地改变,也是势所必致,理有固然的。在百丈以前,梁僧法云,住光孝寺,虽已奉诏创制清规,但没有像百丈一样,敢明目张胆,大刀阔斧地毅然改制,定作规范。在百丈以后,更无完美的僧众制度,能够超过丛林制度的范围,所以说者便裁定是百丈禅师,创建丛林制度了。

    在百丈以前,禅宗的学风,大多只在长江以南一带流传。最盛的区域,当在广东、湖南、湖北、江西、福建、浙江、江苏、四川等省,能够北入中原的还不太多。至于黄河南北,还是停留在初期东来佛教的方式。禅宗以外的其余宗派,以及专精佛教学理,讲习经论的法师,被称为义学沙门的,为数还是很盛。大凡笃信研究经论学理的人们,不是过于圆通,便是过于迂执,尽管他自己本身,也翻滚不出时代的潮流,如果有人要公开改变旧制,自然就会忿然动色的。所以当百丈创建丛林之初,就被人骂作“破戒比丘”,这也是势所必致的了。马祖百丈等辈,都是气度雄伟,智慧豁达之士,具有命世的才华,但当立地成佛的心印,他毅然改制,固然由于见地定力的超群,也是适应时势机运的当然趋势。

    百丈以后,晚唐五代之间,禅宗本身,又有五家宗派的门庭设立,范围僧众的制度,大体还是遵守丛林的清规。可是在教授方法,和行为仪礼之间,却因人、因地、因时的不同,就各有少许出入,这种不能算是异同,只能算是出入的仪礼和教授法,又名为家风。所以后世各个丛林禅寺,各有家风的不同,一直流传到清末民初。严格地说,禅寺丛林所流传的规范,已经经过千余年的变易,当然不完全是百丈禅师时代的旧观了。而且江南江北,长江上游和下游,各寺都有各寺不同的家风和规矩。但推溯这个演变的源流,无沦它如何变更形式,穷元探本,可以得一结论:

    丛林禅寺的宗风,是渊源于丛林制度的演变。禅宗的丛林制度,是脱胎于佛教戒律的演变。

    佛教戒律,是由释迦牟尼所制定的,它为了范围僧众集体生活,修证身心性命,建立具有中 文化《礼记》中的礼仪,以及法律、与社会法规等的精神和作用。

    丛林制度

    中国佛教里所谓的“丛林”,本来是禅宗僧众集团的特称,等于佛经所说的修行大众们,叫做清净大海众一样的意思,丛林不能通称某一个寺院,某一个寺院里的规模,可能是禅宗的丛林。明清以后,有些地方的寺院,虽然不一定是禅宗,便也随例称呼,叫作“丛林”,并无严格的分别了。

    丛林的规范

    (一)住持和尚:

    他职掌全寺的修持(教育)、寺务(行政)、戒律和清规(法律)、弘法(布道)、经济财务等事权,等于政府的元首,社会的领袖。他在寺内住的地方,叫做“方丈”,也就是佛经上说,维摩居室,仅有方丈之意,所以普通便叫一寺的住持和尚作“方丈”。有时也叫作住持,就是佛经上“住持正法”之意。《禅苑清规》称尊宿住持谓:“代佛扬化,表异知事,故云传法。名处一方,续佛慧命,斯曰住持。初转法轮,名为出世。师承有据,乃号传灯。”

    1.住持和尚的产生:  住持是僧众们推选出来的,必须具有几个条件:第一,是禅宗的得法弟子,要确有修持见地,足为大众师范,而且形体端正,无有残缺。第二,要德孚众望,经诸山长老和其他丛林的住持们赞助。第三,得朝廷官府(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的同意。

    他具备这些众望所归的条件,经过一次极其隆重的仪式,才得升座作住持和尚。如果以上还有老师和尚的存在,在升座的仪式中,还有付法、嗣法、入院、视篆等手续,才算完成接座的一幕,相等于现代的交替教育宗旨,和职位上的移交。

    2.退院的和尚:  前任的住持和尚退位,便称为退院老和尚,他闲居养静,再不问事,或者闭关专修,大体都是功高望重,修持与德操,达到圆满的程度。他与新任接位接法的住持和尚之间,视如父子,必须极尽恭敬供养侍奉的能事,一直到了老死,务须尽到孝养,否则,会被诸山长老及僧众们所指责的,甚之,还算是犯了清规,受到责罚。但是唐宋时代的退院高僧,多半是飘然远引,从来不肯作形似恋栈的事。

    3.和尚与政府的关系:  以前在中国的政治上,关于僧道制度,虽然历代都有过不大不小的争议,但因中国文化的博大优容,最后决议,都以师礼待遇僧道等人。虽然朝见帝王时,也不跪拜,只须合掌问讯,等于只有一揖了事。东汉时,僧尼隶属于鸿胪寺管理。唐以后,改变自姚秦、齐、梁以来的大僧正和大僧统,设祠部曹,主管天下僧尼道士的度牒和道箓等事。祠部与僧录司,等于现代政府的宗教司。唐代是隶属于礼部的,《唐会要》称:“则天延载元年五月十五日,敕天下僧尼隶祠部。”全国僧尼的户籍,也隶祠部专管,并置有僧籍的专案。迨唐宪宗元和二年,在帝部长安的左右街还置有僧录的职衔,相当于姚秦的僧正,后魏的沙门统,南齐京邑僧官的僧主。那是选拔聘请有道德学术修养的高僧,入都作僧官,主管灭下僧尼道士等的事务。元代有一时期,还专设有行宣政院,以管理僧俗喇嘛及边情等事务。明洪武时,置僧录司,各直省府属置僧纲司,州属置僧正司。清代因其职称。度牒,是政府给僧尼的证件,等于现代的文凭和身份证明书。唐代又称为“祠部牒”,它自尚书省祠部发出。道士们的度牒,又名为“箓”。

    丛林住持的和尚,虽然由僧众推行产生,但是也须得朝廷或地方官的同意聘任。如果住持和尚有失德之处,政府也可以罢免他的职位,甚至还可以追回度牒,勒令还俗,便变成庶民,像平常人一样接受政府法律的制裁。这种制度,一直到清代以后,才渐渐变质,不太严格。因为清代在精神上,乃异族统治,变相松弛,是另有它的政治作用。中国历代政权,虽然没有像现代人一样,有宪法规定宗教信仰自由,可是向来都听任自由信仰宗教的,过去政府对于僧道的措施,并不是严格的管理,只是严整的监督。

    4.住持和尚执行的任务:  住持在职位上,是全寺首脑的住持,由他选拔僧众,分但各种执事的职务,但是却叫作“请职”,并非分派。请职,等于说以礼聘请,并不是命令行为。各种执事的职位,虽然由住持所请,但一经请定了,便各自执行他的职掌,秉公办理,即使对住持,也不能徇私,因为他们有一最高的信仰,尽心尽力,一切都为常住,才是功德。常住,就是指丛林寺院的全体,也就是佛经所说“佛法常住”之意。所以凡关于处理或决议全寺和大众的事,住持必须请集全体执事公议以决定之,不能一意孤行,至少,也有两序执事长老,或少数重要执事参加决定才行。因此,住持在职位上,并不像**时代政府的主官一样,他却像中国旧式教育的全体弟子们的严师一样。因为他所负的重要责任,便是指导全寺僧众们的实地修行,和品行的督导,关于这一方向,他却有无上的权威,也有无限的责任感,所以古代的丛林,有些住持,根本就不问事务,他认为执事的职掌,已经各有所司,毋需他来多管,他只需自己努力修行,随时说法,行其身教就是,要能不使学者走入歧途,这才是他应负的责任。

    5.住持和尚请两序班前执事:  住持就位,就要选请全寺的执事。所谓执事,百丈旧规,称为“知事”。班首,旧规称为“头首”。他要选拔僧众中才能胜任,而且足孚众望的出任各种职司。虽然不经过选举,但是必是大众所谅解同意的。他要发表各位执事职司的手续时,先要征求本人的同意,再把各执事职司的名字职位,写在一个牌上(等于现代的公告牌),挂了出来,大家就得遵守之。须在每年正月十五、或七月十五挂牌。在请职以前,先于三五天前方丈预备了茶果,就命侍者去请某某师等同来吃茶,经过住持向他们当面请托,得到了同意,才一一由书记写好名字职位,挂牌示众。然后在就职那一天,午斋的时候,先送到斋堂,依次就座用膳。饭后再绕佛经行,送到大殿上,依次排列位置,再礼佛就位。晚课以后,各新请的执事,便到方丈礼座就职。住持便当面加以训勉,告诫尽心职务,遵守清规。退而再至各老职事房中,一一拜候,便叫作“巡寮”(这个名辞,在戒律上又作别论),这样便是简单的请职程序。请职的时候,也有请二人同任一职,每为副助,或数人同任一职的,偶也有之。但各职执事职司,虽由住持请出,却不像上下级官吏的组织,它足平行的。可以说,只有圆的关系,既不是上下,也不是纵横的隶属。他们有弟子对老师的尊敬,却没有下级对上级的班行观念。

    6.古清规的住持职司和接受程序:

    (1)住持的日常事务(旧称“住持日用”)  关于教育和说法者:上堂。晚参。小参。告香。普说。入室(以上统属日常说法部分)。念诵。巡寮。肃众。训童行。为行者普说(以上统属日常管理部分)。受法衣。迎侍尊宿。施主请升座(说法)斋僧。受嗣法人煎点。嗣法师遗书至(以上统属于平常管辖的教育和事务部分)。

    (2)请新住持的次序  发专使,当代住持受请。受请升座。专使特为新命煎点。山门管待新命并尊使新命辞众上堂茶汤。西堂头首受请。受请人升座。专使特为受请人煎点山门管待人并专使。受请人升座茶汤。

    (3)入院视篆  山门请新命斋。开堂祝寿。山门特为新命茶汤。当晚小参。为建寺檀越升座。管待专使。留请两序。报谢出入。交割砧基什物。受两序勋旧煎点。

    (4)退院

    (5)迁化  入龛。请主丧。请丧司执事。孝服。佛事。移龛。挂真举哀茶汤。对灵小参奠茶汤念诵致祭。祭次。出丧挂真奠茶汤。荼毗(火化)。全身入塔。唱衣。灵骨入塔。下遗书。管待主丧及丧司执事人(其中火化与全身入塔及灵骨入塔,并非丧事的次序,但只视丧事情形,任选一项)。

    (6)议举新住持

    (二)两序执事

    住持和尚所请班首执事,等于古朝廷仪制,分文武两班,所以便称为两序。

    1.各职的班首执事:

    (1)古清规的两序:

    西序班首:首座。西堂。后堂。堂主。书记。知藏。参头。祖侍。烧香。记录。圣僧侍者。

    执事:殿主。寮元。钟头。鼓头。印房。夜巡。清众。香灯。司水。耆宿。闲住。护病。打扫。行者。净头。

    东序班首:都监寺。监院。维那。副寺。库头。知众。知客。照客。悦众。典座。值岁。知浴。监收。衣钵。汤药。侍者。庄主。

    执事:化主。寮元。寮主。副寮。延寿堂主(即近代的涅盘堂主)。净头。米头。饭头。茶头。园头。磨头。水头。炭头。菜头。柴头。

    (2)两序请职的程序: 请立僧首座。请名德首座。两序进退。挂钵时请知事。侍者进退。寮舍交割什物。方丈特为新旧两序汤茶。堂司特为新旧侍者汤茶。库司特为新旧两序汤药。堂司送旧首座都寺钵位。方丈管待新旧两序。方丈特为新首座茶。新首座特为后堂大众茶。住持垂访头首点茶。两序交代茶。入寮出寮茶。头首就僧堂点茶。两序出班是香(其余制度,如受戒、挂褡、坐禅、节腊、法器,各有一定的规矩,因为太繁,又不关本文主要宗旨故不详述。既如以上所列,也仅举列它的次序名目,详细内容,也毋需一一申述)。

    2.近代的各职班首执事:

    (1)寺务行政方面:  监院一位,或数位。他是职掌全寺内外寺务行政,旧制称为寺主,他与维那、首座,为丛林三纲职司之一。监院俗称叫作“当家师”,如为二位,便分内当家与外当家,三四五位,便分大当家二当家等等。分别管内管外,管钱管账各等职务。如果是小丛林,大多都只有一位。    副寺一位,或数位。他等于副当家,分理监院的事务,并执掌财务和山林田产。旧制副寺十日一算费用,记之纸端者,谓之旬单。

    (2)经济财务方面:  库头一位,或数位。旧制此即副寺的职称,又称谓“都仓”,掌出纳之役。他执掌储藏应用物品,和食粮食物财务等事,又等于现代的仓库主管,俗称“库头师”。所有储藏农食等物,都应负保管、保养、防护、晒洗等责任。据《清规》记载:“其上下库子,须择有心力,能书算,守己廉谨者为之。”又云:“副寺者,古规曰库头,今诸寺谓柜头,北方称财帛,其实皆一职也。”

    (3)监察方面:  都监一位。旧制称为“都寺”,别名“都管”。他负责监察寺务行政、经济、人事等事。大多任此职者,都聘请前任监院任之。后世把这一职务,也有变成了闲曹,等于政府的升迁,同时又相似降职。旧制它的职位,在监院之上,因都总诸临寺故名“都监”,又叫作“都总”,又叫“都守”。

    (4)应接及外务方面:  知客一位或二三位,旧制又统称谓“典宾”、“知浴”、“知库”、“知殿”等。他对外执掌待客应酬,负责交际等事务,并接受替人念经作佛事等事,如为两位,便分别叫作大知客、二知客。所以知客师一席,又等于是外当家,或副寺,每日来往的收入,到了晚上,便统计交与库房。库房存款有余,便交方丈处理,现代便有转存于银行的。而且必须选拔德威并济,才能干练的担任,每每注重修持节操的,便推辞避免这个位置。但遇无其他适当人选,又必须为了常住,而发心担任之,等于为了大众必要,愿来跳火坑一样。

    照客二位或数位,旧制称为“请客侍者”,或“客头行者”。隶属于知客之下,辅助知客,听其指挥作事,亦有选青年沙弥,聪明伶俐者任之。

    (5)教育方面:  首座一位,旧制也有称谓“座元”,乃僧堂的元首之意。与监寺、维那,统称为三纲之一。他辅助和尚弘宗说法,大多是诸方公认的善知识,或在和尚的得法弟子中选有高深造就者任之,同时也可作和尚的储贰。他可代住持秉佛子上法座,开示大众,旧制和前堂首座、后堂首座、东藏主、书记,又称“秉拂五头首”,为各有秉拂之资格者,故又统称作“秉指寮”。旧制有前堂首座、后堂首座、立僧首座、名德首座、却来首座等各项分别职司。    堂主、后堂、西堂,都可以请一位或数位任之。旧制的“堂主”是一通名,例如水陆堂主、罗汉堂主、延寿堂主,都自各守一堂,虽然叫作堂主,并非如后代的专指禅堂的堂主,这里所称的,都是属于专管禅堂清修的堂主,旧制称“方丈和尚”,也有便称为“堂头和尚”。堂主乃主持僧众实地修行的禅堂指导者,同时亦可代理和尚说法,所以后世便把堂主说法,也叫作“小参”。堂主必须选有真实修持,有实际学问修养者任之。近代的制度,堂主进升为后堂,后堂进升为西堂,两堂进升为首座。首座可以代理和尚上殿、过堂、说法等事务。堂主们年老退职闲居,便可以不问寺务了。

    禅堂内,又有监香、悦众、及单头等职司。旧制单头又称为“寮长”,也叫作“席头”。

    书记一位,或数位。他执掌文墨,等于行政机关的秘书长,凡有关于寺务的文牍,都由他职掌,旧制写作佛事文书例如疏启一类,多采用用六字句的骈文体,这个职位,后代又改变有“写法书记”的名称。他等于中国古代帝王左右的史官,所谓“左史记行,右史记言”一样,他集二者于一身,书写记载住持和尚的说法的法语和言行,故须选善于文翰者任之。又有把这个职位,用作犒赏劳职之用,选拔清众当中,有多年苦行的任之,使他得到一个独居静处的寮房。书记可进升为堂主,旧制也又有称为“记室”的。

    (6)纪纲司法方面:  维那一位,乃全寺三纲之一。与监院、首席并列为上首。纲即纲维之意,就是纲领寺内维持佛寺者。禅宗与律宗,都称“维那”,教宗便称谓“都维那”。旧制又别称为次第、知事、悦众、寺护等名。其实,“维那”一辞,实在出于律部的名称,《僧史略》谓:“东西域知事僧,总曰羯磨陀那(即梵语羯磨师之别译),译为知事,亦曰悦众,谓知其事,悦其众也。”大凡诵经诵律,举行佛事,都由他领头,或僧众犯戒,触犯丛林清规,也由他执行,如摈斥出院等(戒律叫“斥逐作摈”。丛林术语便叫作“迁褡”,讹作“迁单”,就是赶出山门的代语)。维那的别称,又名叫做“堂司”,或用堂司直接名其所居住的寮舍,或作为直接名其职位的,又有一名,便叫作“纪纲寮”。

    (7) 方丈侍者:  侍者数位,以其亲近于长老左右而任调遣者,故称“侍者”。旧制有五侍者,或六侍者的不同。有香侍者、侍状侍者、待客侍者、侍药侍者、侍衣侍者,这叫五侍者。巾瓶侍者、应客侍者、书录侍者、衣钵侍者、茶饭侍者、干办侍者,这叫作六侍者。后世以衣钵侍者,等于管理方丈中的总务侍者。书写侍者,后世又称为“写法侍者”,记录摭拾住持和尚的开示法语,是由他记写悬牌示众的。他们侍候和尚,等于方丈的侍从,多选和尚的入室弟子任之,也是清高的职司。佛经称侍者应具八法:所州“一、信根坚固。二、其心觅进。三、身无病。四、精进。五、具念心。六、心不憍慢。七、能成定意。八、具足闻智。”总之,此辈必须为法忘躯,智行严密,不负法乳之托的方可任之。

    (8)总务方面:  典座一位,他执掌日常事务,犹如现代的总务庶务等业务。《临济录》冠注谓:“《百丈清规》有典座无饭头,此典座也。典座者,职掌大众斋粥一切供养。”僧堂清规谓:“此职主大众斋食,故时时改变食物,大众受用安乐为妙。”后世也有改为执掌内务之职的。

    僧值一位。这是一年的值事僧,每年轮流当值,由各执事更换任之。

    饭头一位。专管作饭。僧堂清规称:“此职与典座分劳,掌粥饭,常与药头、监粮等为合而护惜常住,其用心与典座同,慎饭粮之过不足,宜常熟汝典座宝训。”

    火头一位,专管司爨。

    园头一位,专管种菜。

    菜头一位,专管煮作蔬菜。

    行头数位,专管斋堂执役。

    其他柴头、炭头、桶头、水头、磨头、茶头、锅头,则因时因地各有不同,或有或无,并不一律。

    净头一位,专管厕所的卫生清洁。往往也有首座班首及僧众,自动请求担任,认为乃忏罪立德的好事。也有叫做“圊头”的,旧制又称谓“东司”。

    庄主一位,或数位。如另外有田产的大丛林,就设有此职,专管田户收租等事,俗称叫“外当家”,辖有监收主等数位。

    巡山寮主一位或数位,专管培养保护山林并防护盗贼等。如在深山大寺,都设有此职。普通寺院,不一定有的,大多选孔武有力者任之。如设有此职寮之处,则园头、柴头便归此寮。

    如属有小庵,便有住庵的庵主。有塔,便有守塔的塔主。

    打钟的称钟头,击鼓的称鼓头,也都各有专司。

    (9)清要的职务:  藏主一位,旧制称渭“知藏”。他是专管藏经及图书的职位,等于现代的图书馆长,及图书管理员,往往选学养兼优的人任之,也可以并在书记寮内。大寺中每每专有藏经楼的建筑,故此职极为重要。

    殿主一位,香灯数位。专管大雄宝殿的佛前内外事务的,叫作“殿主”,有香灯一人辅之。其他各殿,也有各殿的香灯,却不叫殿主,旧制却并在堂主寮内。如涅盘堂主(旧称“延寿堂主”)、罗汉堂主等。涅盘堂,律宗曰“无常院”,或“无常堂”。禅宗曰“涅盘堂”,或“延寿堂”,乃置临命终时的病僧,使观无常之所也。

    化主一位或数位,他专管出外游方宣化,以募化所得,供养全寺大众生活,及作丛林常住的资产。化缘所得的款项账日,一切交付知客、库头,登记账册,转交住持处理。化主每每可以终年游方外出,比较清闲。

    (10)执掌劳役的僧众:  执役僧若干人,担任劳动杂役的事务,往往皆由自动发心,请求执行苦役藉以自励德行的。此中每多贤者,并且大多是不求人知的,《传灯录》载:“沩山在百丈会下作典座,又令遵有笊篱木杓分付与典座语。”《五灯会元》载:“雪峰在洞山作饭头。庆诸在沩山为米头。道匡在招庆为桶头。灌溪在末山为园头。绍远在石门为田头。智通在沩山为直岁。晓聪在云居为灯头。嵇山在投子为柴头。义怀在翠峰为水头。佛心在海印为净头”此类都是苦行劳役之职,如作典座者,更为普遍。昔年笔者参学诸方时,曾有诗云;“灵鹫风高旧迹登,禅参北秀与南能。当时行脚江湖日,遍访名山苦行僧。”这便是向慕苦行僧中的德操,所以作此感怀。

    3.班首执事与江湖清众: 凡是住持和尚以次的各班首执事,大多都有单独的寮房。如果房间不够分配,也视职位的清要与否,间或一二人兼并一间的。其余的僧众,无论住禅堂或挂褡,就统名叫作“清众”。后世因为佛教的普及,为了响应普通民间社会信仰的需要,也有被请去外面念经作佛事的必要,这也同时是全寺和僧众们的公私收入,所以便有专为应酬念经拜忏的一班僧众,普通把他有别于专门清修的清众,便叫做“应门”。当清末民初,在闽浙一带,一般习惯叫他为“应门和尚”,这可能就是应化僧的讹传了。

    十方挂褡的云水寮,旧制叫作“江湖寮”,又名谓“众寮”,这是专指往来四方,参学云游的挂褡僧寮。禅门相传,江湖乃江西湖南之意,因唐时参禅的僧众,不到江西马祖处,便到湖南石头处,往来憧憧,都凑集在二大师之门,故便称谓江湖僧众。据《文选注》:谓今言江湖者,江外湖边,本是隐沦士所处。如《莲社高贤传》周续之曰:“心驰魏阙者,以江湖为桎梏。”骆宾王《序》曰:“廊庙与江湖齐致。”范希文严先生《祠堂记》曰:“既而动星象,归江湖。”等说是也。其实,江湖的原意,出于《庄子》,乃指隐沦的风尚,如云:“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4.丛林清规的古今异同:  自百丈清规以来,及今千有余年,何况原始规范,早已失传,后世传到近代的丛林规矩,多有非旧时面目者,也就不足以为怪了。当元顺帝至元四年,敕百丈山德辉禅师选修《百丈清规》八卷行世,就诏天下僧人,悉依此清规而行。到了明朝,屡次下敕不入此清规者,就以法律绳之,后世便遵此为准。清代道光三年,有源洪禅师着《百丈清规证义》十卷行世,便为定本。其余则因时因地的不同,就各自别有出入。近世以来,所行有不同于旧制者更多,实亦时势所趋使,有不得不变的苦衷,但也有由于不知所本,妄加师心自用的确亦不少,如源洪禅师称:“清规面目,有古今不同者,如古称头首,今名首座,或号座元。古称监寺,今名监院,以及书状,改名书记。僧堂改名为禅堂之类。俱改其名而不改其义。又规条中古有而今无者,如点茶抛香之类。古无而今有者,如祖忌、增百丈等,水陆增栖等及不许吃烟之类。”    总之,任何一种社会,最初总很简单,时代愈向后推,情形也愈复杂,所以规矩也就增加更多。百丈原始清规,虽然已经失传,但宋人杨亿的序文至今还在,他所述的原始情形,当然比较后世简朴的多,如称:“所裒学众,无多无少,无高下,尽入僧堂,依夏次安排,设长连床,施椸架,挂褡道具。卧必斜枕床唇,右胁吉祥睡者;以其坐禅既久,略偃息而已。”他又述说《百丈清规》的目的,如称:“一、不污清众,生恭信故。二、不毁僧形,循佛制故。三、不扰公门,省狱讼故。四、不泄于外,护宗纲故。”从杨亿的序文,和慈觉大师的《龟镜文》看来,当时他所注意的重心,确实只重在流传到今世的禅堂。但是后世的丛林规矩,除了少数几个大丛林以外,却都以此为范围僧众的仪轨,反视禅堂为附庸了,甚矣!禅宗的衰落,也是事有固然的了。

    二、丛林的风规

    1.身份平等,集团生活。

    唐、宋时代,正当禅宗鼎盛的时候,大凡出家为僧的,不外四种情形:

    (1)部分研究佛学经论的称为“义学比丘”,有的是因政府实行佛经的考试,既经录取,便由朝廷赐给度牒出家的。

    (2)自动发心,离群求道,请求大德高僧剃度的。

    (3)朝廷恩赐,颁令天下士庶,自由出家的。唐时,政府有几次为了财政的收入,还有鬻卖度牒,听任自由出家的。

    (4)老弱鳏寡,无所归养而出家的。在这四种情形当中,如有未届成年想求出家者,依佛的戒律,还须得父母家族的同意,才能允许出家。

    既经出家受戒,取得度牒以后,就可往丛林讨褡长住。讨褡大约分作两种,各有不同的手续:

    (1)普通少住数日或一短时期的,便叫做“挂褡”(俗作“挂单”或“挂褡”)。挂褡的僧众,为慕某一丛林住持和尚的道望,远来参学,或是游方行脚经过此处,但都须先到客堂,依一定的仪式,作礼招呼,依一定的仪式放置行根,然后由知客师或照客师依礼接待,并依一定的禅门术语,询问经过,既知道了他挂褡的来意,便送进客房,招呼沐浴饮食。普通僧众住的客房,术名叫“寮房”。接待游方行脚僧的,又叫做“云水寮”。唐宋时代,旧称通叫做“江湖寮”。最普通的过路挂褡也要招待一宿三餐,等于归家稳坐,绝无歧视之处。如遇参学游方的,有些比较大的丛林,在他临行时,还要送些路费,叫做“草鞋钱”。倘要久住些的,便要随大众上殿念经,参加做事,虽然居在客位,劳逸平均,仍然不能特别。

    (2)要想长住的,便叫作“讨褡”。要住进禅堂内修学的,便叫作“讨海褡”。讨了海褡,就算本寺的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