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案例

将一些重要的客户资料丢失。经查,该批设备非品牌设备,也没有生产厂家和批号。于是,王磊找到该网络设备经销公司,要求退货。而经销公司认为王磊在购买时已向其说明,该批设备为削价产品,因此不退不换。王磊认为计算机设备经销公司的行为存在欺诈,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触犯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于是起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双倍返还货款244800元、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100000元。

    在这个案例中,作为一家规模不大的信息管理公司,王磊公司的损失可谓是巨大的。从这个案例联系我们的现实生活,我们都经常会遇见打折、处理等商品销售方式,出售的商家一般也会申明“不退、不换、不保证质量”等。大多数的消费者恐怕都没有深究过这个问题,但是只要留心思考一下,可能就会产生这样的疑问:

    ■生产者和销售者对于这些打折、处理的便宜货是否可以不承担产品的质量责任呢?

    ■王磊是否有权获得双倍赔偿呢?

    走进质量法课堂

    产品质量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企业不能生产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更不能生产假冒伪劣的产品,否则,其后果不仅是受到法律的严惩,还会失去诚信——企业立足于市场的根本。质量课堂着重介绍在产品质量方面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以及生产者与销售者所承担的不同的产品质量方面的法律责任,以供企业管理者在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中做到心中有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