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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大法则:潜文化法则(1)

    潜文化法则一:文化有很大的冲击力——为何中兴 “以和为贵”而华为却“是非不分”?  中国企业的文化是颇具中国特色的,比较有代表性的一种是老板文化,另一种是面子文化。  先看看老板文化。中国老板信奉与推崇的文化是一种《三国》文化,是天子与诸侯的文化,分而治之,在公司内部建立权力斗争体系。联想是一个很好的案例,杨元庆与郭为、联想与神州数码,泾渭分明。看似分割很好地解决了问题,其实,这样的思路,在本质上就是把公司小化、弱化。  以华为与中兴为例,侯为贵与任正非的不同文化造就了完全不同两种文化,极大地影响了企业的走向与权力布局。中兴的文化是“以和为贵”,而华为的文化是“是非不分”。任正非参加过红卫兵运动,这使他的价值观与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保持一致,他走上了一条义无反顾的创业之路。侯为贵的经历则平坦许多,从上学时是尖子生到工厂的技术专家,属于典型的知识分子类型。侯为贵更稳健,任正非敢于冒险,不循常规。有媒体称任正非为“偏执狂”,而侯为贵则是“温和的机会主义者”。侯为贵更强调深入群众的重要性,任正非则更重视运动战的思想。领导者个性的不同,形成了企业文化迥异的表征。侯为贵比较强调沟通,任正非则更强调服从。侯为贵为人处事谨慎,任正非爱憎分明。侯为贵更接近典型的东方企业家,而任正非则更接近西方企业家的特点。两个精神领袖个性不同导致的文化差异形成了两家企业外壳的迥异。  中兴的企业文化是一种宽容的人性文化,其总裁殷一民曾说:“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尽管中兴反对子文化,但当子文化真的出现时,它也能容忍它的存在,并且因势利导使其形成正面效应。华为内部运动也如火如荼。从《华为基本法》的大学习开始,群众运动成了华为变革的招牌模式,起到了神奇功效。这种效果,和任正非的强权政治与狼文化相互补充,相得益彰。因此华为可以不容许子文化的存在,在华为一条指令发出后,必须无条件执行。这种权力的文化和任正非的老板文化一脉相承。  再来看面子文化。  说起中国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学者们会言之凿凿地说出许多数据:某个行业与当今国际水平相比差了几十年,某个领域又相距几十年。有人说,中国与国际水平最大的差距在于管理,至少有100年的差距,也就是说落后了一个世纪。我不知道他说的是哪个方面,但如果在权谋与面子,实施权力与影响力方面,中国人绝对有一套外国人望尘莫及的管理功夫。  所谓权力,是社会交往过程中,一方以社会道德的说服或群体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