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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花记

    也不知道是谁发明的,轮到小职员去负责干点什么事情,大人物总要来一段比一列火车还要长的训话。我在一家私人侦探社当差,每逢老板接受了什么委托,或是派定了什么人之后,不能免俗的,他照样都有一番致词———以尽他当头目的神圣天职。现在,经过半小时,连一句话也没入耳的疲劳轰炸后,从他的动作上,我看出已近尾声了。

    “记住,”果然,他开始作结论了,“亚果,”他说,“你的任务是一天两次到德记企 业公司,陪同他们的出纳员去银行提款和存款。出纳员的生命、金钱的安全以及本社的信誉,都在你的身上。我当然不希望你太紧张。但我要提醒你,你必须严密地戒备,从他们付出巨金为这么渺小的事情聘请保镖看来,情况可能并不简单。好吧,祝你顺利,再见。”

    老板的巨掌握住我的手,拼命地一面捏一面晃,我痛得眼泪都要出来了。他接着又拍了拍我的肩膀,像一个铁锤在敲打,锁骨似乎都要被他打断。我赶忙告退,告退的速度和一只中了枪弹的兔子一样,惟恐他再有什么友谊,或再有什么亲热的表示。

    天下事再没有比这个工作更惬意的了。我只每天上午八点半到公司,护送出纳员去银行提款;下午三点,再护送他把现金存进去。其他时间,大可以到街上溜达溜达,或许好运气降临到我头上,能请到一位漂亮小姐看一场电影,也说不定。

    到了德记企业公司,我昂然进去,这个公司堂皇得像白金汉宫,里面尽是些我所不懂的奇怪的产品。我摸到二楼,又曲折回环地摸了一阵,才算被一个穿西服的年轻人发觉,把我领到经理室。

    经理胖得可怕,我想,如果把他放到油锅里,恐怕很难捞到他的骨头。我向他说明了来意,他的胖手伸出来了,我心里一跳,幸好他比我的老板文明得多。

    “欢迎你,蔡先生。”他说。

    “谢谢你,老板。”

    “最好不要叫我老板,”他说,“我们这里只有经理。我想你已经知道你的工作了,我们被近来社会上的抢劫案子弄得心惊胆战,所以不得不请你们帮忙。”

    “是的,老———经理。”

    他按了一下铃。

    “我马上介绍我们的出纳主任跟你见面。”

    经理先生肚子庞大得足可以放上一张桌子,那位出纳主任一定也会有同样的福气。我不由得咽起唾沫来,我想,要是整天和这群浑身都是肥肉的动物打交道,将来总有一天恶心死的。

    门开了,走进来一位窈窕身材的年轻女郎。

    我心里喊:“可惜,她不是出纳主任。当然,她不是,她如果是的话,我宁愿不要薪水。”

    经理先生费了很大劲才挤出他的座位。

    “让我为两位介绍,这位蔡亚果先生,我们新请的保镖。这位张幼云小姐,我们公司的出纳主任。”

    像触了电似地一震,迫不及待地,我握住了她那连风吹都会融化了的玉手,好像握住一团海绵一样,我正计划着加上另一只手以表示我的敬慕,她的玉手却缩回去了。

    以后说了些什么话,我都不知道了,脑筋里乱哄哄的。我只顾看她,等到我的神智恢复清醒的时候,我发现我已随她走进她的办公室。我继续打量她,她顶多不会超过三十岁,比任何一张画上的美人儿还要美。我敢发誓,我不但从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女孩子,纵是听说过也没有,而她竟然掌握着公司的金钱大权,一切都显得不可思议。我不得不诅咒命运,一定是谁在和我开玩笑,再不然,我现在正躺在板床上做粉红色的梦呢。这样,忽然之间,我的手指感觉一阵剧痛,我跳起来。原来夹着的纸烟只剩下一点点屁股了,我慌忙把它扔到地板上,看它衰弱地冒着烟,就又赶紧地重新抓到手里……

    “很抱歉,”她笑道,“我是不抽烟的,所以没有准备烟碟。你如果不介意的话,用脚踏灭吧。”

    “我要向她求婚。”我立刻打定神圣的主意。

    “蔡先生,”她说,“以后要麻烦你陪我一起去银行了,我将永远感激你,这工作是多么单调啊。”

    “是的,啊,不,小姐。”

    “现在是九点钟,你如果已经走马上任的话,我们就动身,好吗?”

    我霍地站起来,把手按到手枪套上,按得潇洒而熟练,好像美国西部武打片上第一流牛仔,又在她那高贵的地板上来回走了两趟,以示视枪战如儿戏。然后,我们并肩走进电梯,她身上的香味迎面扑来,我的胸脯就挺得更凶猛,姿势也就更英武了。

    “银行离这里很近,步行不到五分钟,你有什么吩咐吗?”

    “你把钞票顶到头上都没关系,只要靠近我就可以了,”我说,“能找到像我这样的保镖,算是你们公司的运气。”

    她睁大了美丽的眼睛,眼睛里闪着惊疑的光。我有点不高兴,就滔滔不绝地向她提起当年的种种神奇事迹,以证明我这个人一向只说老实话,从不知道吹牛。她起初仍然持着保留态度,可是挡不住我从电梯说到银行,又从银行说回她的办公室,她终于表示完全相信我是神枪手了。

    我吹着口哨回去。

    当天下午,我收集的情报证实她还没有结婚,我就更加小心地保护她了。无论什么地方,即令是她俯身在那戒备森严的银行柜台上结算账目,我也远远地按枪而立,准备随时一显身手。

    一个月过去,我看出她已非常爱慕我的英雄本色了。于是,有一天晚上,我邀请她共进晚餐。她真是一个有头脑、有眼光的女郎,所以她满口答应。

    那一家餐厅的灯光暗暗的,具有一种恋爱的情调。我迅速地把盘子扫光,然后再把咖啡一饮而尽。我当然知道,按文明规矩,是应该慢慢饮的,但是为了表示我的豪放和现代青年们少有的大丈夫气概,我不得不冒着被噎死的危险。

    “在我刚干这一行的头一年,”我说,“有一个不知死活的暴徒,躲在黑巷子里向我开枪。我是听见枪声才反击的,结果在他身上穿了三个洞。后来报馆记者们来访问,一定要我告诉他们为什么我拔枪拔得那么快,而又射击得那么准,我不得不写了一篇现身说法的文章发表。”

    “那是什么时候呢?”

    “我想是———嗯,关于拔枪快的问题……”

    “那事发生在什么地方呢?”

    “你到过上海吗?当然,上海是好地方。关于拔枪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