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的故事情节里边了,我只要仿照这个套路来,打动美女的芳心,易尔。只不过,其它的作者们也都会照葫芦画瓢,写同样风格同样架构的故事。所以我当时考虑做一个小小的变动,将主角设为与美女类型完全是一模一样的人物,这样,就会很容易的引发美女的共鸣。
只要一件事需要当心,别在情感上犯了忌,引发市长CEO的联想与愤怒,就一切OK了。细想起来,那是我辞职下海五年之后,中间重新操笔的一次过程。
早年我写作的速度是极快的,通常是一边工作,一边电话谈事,一边敲键盘,一万字轻松拿下来。现在心态苍老,反而对许多事情把握不准,一边写一边改,一天能写到七千字,就已经是谢天谢地了。有这样的速度垫底,我很快把小说搞了出来,然后用软盘拷贝,到外边找网吧发邮件。
缺德的网吧,明明主机上不安装软驱,却故意留下一个软驱口,我把软盘往主机里一塞,就听咔啦一声,软盘的所有权就归了网吧了。网吧拒绝拆开主机替我拿出来。实际上他们就靠了这一手,一天能搞到十几张软盘。没办法,我只好再付钱给他们,在他们的机器上把邮件发出去。
第二天上班,我心里洋洋自得,观察着小伙子的动静,小伙子却还是维持着他的老习惯:睡觉。
我摇醒他,让他盯着点征文,说不定今天会有邮件来的。
小伙子揉着惺忪睡眼,打开邮箱,啧啧,邮箱里居然收到了二十多个征文,可见想吃这碗饭的大有人在。
小伙子开始看邮件,我在一边急切不安的等待着,想等到他看我的邮件的时候。
他看了一会儿,我过去瞧瞧他的进度。
老天爷,我一辈子也没见过这么看小说的人,他看邮件的速度,简直比蜗牛还慢,我当时计算了一下他的阅读速度,如果我敲一个小时的活,让他来看,至少他也要看上一个星期,还不一定能够看完。
急得我抓耳搔腮。
我也知道自己有点沉不住气了,可是美女啊,搁个美女在你身边,谁沉得住这个气?
小伙子看了一个上午,期间上厕所无数次,才刚刚将第一个稿子的前五百字看完。
中午休息的时候,我把小伙子叫进会议室,想和他聊聊天,施加一下影响,以此增加我的小说的份量。可是小伙子走到会议室门口,却不进去,只是站在门口,问我:有事吗?
我说:有点事,想和你聊聊。
小伙子漫不经心的转过头,说道:有事就这儿说吧,我还要休息呢。
霎时间我腿脚冰凉。
我拘泥于细节,而忽略了大势。
大势就是,此时的我在这个小伙子眼里,一如老罗在我的眼里,当初我绞尽脑汁算计,就是将老罗视为第一块应该搬掉的石头。而如今这个小伙子,别看他年纪轻轻,但志向却很大,他想搬掉我,为他的事业发展腾出足够的空间。
他已经成长为小狼狗,而我还是我。
这真是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