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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波逐流

和采购部经理之间的斗争也进入了白热化阶段。

    当陆尔琪拿到副董事长给自己厚厚一大沓价格审批表的时候,他惊呆了。副董事长审批的价格表,有很多不但没降,反而比以前更高,而且他交代陆尔琪按新价格给供货商结款,并小声跟他说:“明天晚上,有个大供货商请吃饭,我们一起去。”看着副董事长意味深长的目光,陆尔琪下意识地点了下头,但他并不知道应该如何做。

    下班后,陆尔琪回到家里,躺在床上辗转难眠。他突然明白了为什么欠件那么多,为什么那么多的零件要返工,为什么采购部经理唯恐天下不乱……这不单单是权力的斗争,更是利益的争夺。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董事长已经被他们架空了。想到这里,陆尔琪心乱如麻,他觉得自己已经被副董事长和采购部经理牢牢地牵制住,于是他决定随波逐流。

    一年之后,董事长把副董事长、采购部经理和陆尔琪全部清理出公司,并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他们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陷阱解读】

    职场就像是一个深不可测的陷阱。很多时候,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和利益冲突会把你搞得晕头转向,只要你一不留神,就有可能随波逐流。在职场中,今天你有可能成为别人手里的猎枪,明天你有可能成为别人的替死鬼,后天你有可能被别人诬陷,大后天也许就是你要离开的日子……为了不让自己被算计、被陷害、被玩弄,你唯一需要做的就是擦亮眼睛,随时保持警惕,洞观时局,进而明哲保身,而不要随波逐流。

    缺乏法律意识

    王京和周锡是上海一所大学的毕业生,和很多同学一样,他们想留在上海,打算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闯出一片天地。于是,他们开始了四处找工作的日子。老天不负有心人,最后他们一起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如果他们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应赔偿违约金4万元。

    就这样,王京和周锡开始了为自己的理想而打拼的日子。可是工作半年后,他们觉得自己在这家公司学不到什么东西,继续这样待下去,无疑是在浪费青春,混日子,于是他们便向公司提出辞职。

    按照当初签订的劳动合同,王京和周锡提前解除合同,应当赔偿违约金。但他们认为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是公司故意刁难他们被迫签下的,因此拒付违约金。公司领导非常恼火,要知道,为了吸引他们来公司工作,公司不仅帮他们解决了户口,免费提供宿舍,而且他们的月工资也大大高于一般职工。所以,公司领导坚持必须先付违约金,才能办理调档手续。

    双方因此僵持不下,最后闹到法院。法院认为,王京和周锡二人违约,当然应该赔偿违约金;而公司不办理调档手续,会影响他们寻找新的工作,给他们造成经济上的损失,这也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不论哪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原单位均应在两周内办理调档手续。如果原单位不办理调档手续,导致劳动者经济损失的,应该予以赔偿。因此,法院最后判决王京和周锡二人各自赔偿违约金2.5万元,公司则分别赔偿他们经济损失1.1万元和0.9万元。

    【陷阱解读】

    有道是“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为了高薪和个人发展,“跳槽”已成为现代职场的一种常态,人们早已从道德的层面接受“跳槽”的行为,而且只要“跳槽”的人跳得不是过于频繁,用工单位大多也不会介意。但是,“跳槽”的人也一定要注意相关的法律问题。

    实际上,职场中风云多变,你应该注意培养自己的法律意识。求职时,对用人单位拟定的劳动合同,你要认真研究,尤其对最低服务期限和违约金的约定更应慎重,如有异议要大胆明确地提出,不要留下后患;劳动合同签订后,你则应认真履行,不可随意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