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度小说 > 励志成功 > 中国证券市场批判: 谁劫持了中国证券市场 > 第36节 逆配置的市场(2)

第36节 逆配置的市场(2)

    说完了上面的东西,我们已经看到了一幅中国股市完整而清晰的图画:维系中国证券市场所有参与者的几乎每一节链条,都具有超乎寻常的软约束特性。让我们用这样一个框架来观察一下中国证券市场。

    国有企业上市本意是转变机制,使它从对上级行政命令负责的传统企业转变为对股东利润负责的现代企业。但正如我们所看到的,由于国有股不能流通以及其他的制度问题,国有上市公司非但没能改变以前的软约束状况,约束反而进一步软化。对上级主管部门可以以公众公司的名义巧妙的抵制,而对其他股东则可以凭借其一股独大的超然地位“胡作非为”,股东制约形同虚设。以前借银行的钱虽然可以赖账,但总还有人催着。而现在从股东手里拿钱,则根本没有“还”这个概念。国有上市公司从以前的一家管(上级主管部门)变成了现在的“谁也管不着”。这种现象从国有企业上市之初就体现得相当明显。早在90年代初,苏南的一位副市长就提到过。他开玩笑地对我说,我们那家上市公司完全是一家“几不管”企业,谁都管不着。果然,这家公司在上市后的七八年中,始终没有摆脱反复重组的命运。在这样的约束条件下,想要提升国有上市公司的业绩,我们大概只能期望公司管理层的“道德”和“善心”了。但显然,这只能是与虎谋皮。

    上市实际上是将一个国有企业变为公众公司的过程。这不仅意味着将国有企业置于公众股东的监督与制约之下,也同时意味着将国有企业置于普遍法律规范的制约之下。但不幸的是,我们的法律约束似乎更加“软”。当银广夏、亿安科技这类公司公然干着明确无误的违法勾当时,我们的法律竟然无可奈何。受到严重侵害的股东们得到的竟然是“暂停受理”的答案。中国证券市场已经如此之大,影响已经如此广泛和深刻,我们的相关法律却如此“落后”,实在是让人绝望。当然。这里不仅仅是相关法规滞后的问题。与许多人一样,我根本就不相信,我们找不到一条相关的法律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对照一下美国证券市场不久前发生的安然事件,我们就会发现中国投资者所受到的法律保护是何等薄弱。安然丑闻爆发之后,有十几家律师事务所对安然及安然的高管层迅速提出了集团诉讼,美国国会也在第一时间内进行了数次紧急听证。而事态的发展则表明:保护美国投资者的法律武器已经直指白宫。根据美国律师界的判断,针对安然的集团诉讼胜诉的可能性相当大,如果胜诉,在特定时期买进安然股票的投资者可以获得将近40亿美元的赔偿。与事前的监管防范相比,这种事后的法律行动虽然是不得已的下策,但它毕竟在事后为受害者的利益竖起了巨大的屏障。此情此景,让同是虚假披露牺牲品的中国投资者情何以堪?

    如果上市公司是证券市场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那么券商则算得上证券市场上最重要的中介机构。它是连接上市公司与广大投资者的桥梁。如果券商的约束能够“硬”一点,整个中国证券市场的绩效就多少会有些改善。但在这个关键的环节上,我们看到的仍然是一批地道的官商企业。考虑到证券行业的垄断性质,这批新出笼的纯正的“国有企业”就更增加了一层“权力资本”的特征。这种特征比传统国有企业的软约束有其更加可怕的一面。

    券商的权力资本性质决定了,它不会对投资者负责,也不会对自己负责,而只会对内部人的短期利益负责。券商的这种行为特征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大量的虚假包装上体现的格外突出。如果“南方证券”真的在乎自己日后的发展,像“麦科特”这样的劣质企业根本不可能上市。小孩子都不会相信,这是由于“疏忽”造成的,在许多人看来,这完全就是“故意”的。道理很简单,多承销一家公司,就可以多得到一笔承销费用,投行部门就可以多拿到一笔可观的奖金,公司在每年一度的相关评选中,就可以多往前面排一排。至于这对证券市场会造成什么损害甚至灾难,则不是他们需要担心的。这与传统国有企业的做派有什么两样吗?要命的是,像“麦科特”、“通海高科”这样的现象实在是相当普遍。这也不奇怪,因为这与国有企业的本性相符。如果情况相反,那倒是真有点奇怪了。大量劣质的国有上市公司正是在同样是国有企业券商的“故意”庇护下,充斥了我们的证券市场。

    在二级市场上,券商的软约束“天赋”就表演得更加“精彩刺激”了。券商委托理财所爆发的危机事态就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