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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巨熊

雨完全发挥了自己身体的潜能,虽然遍体鳞伤,却一刻都没有停留,速度不降反升。转眼就奔到了山包的尽头。

    锋利的狼爪暴起,直奔叶雨的后心,叶雨避无可避,硬抗了这一击,背上多了三个汪汪的雪洞,鲜血横飞。这时,他忽然脚下一滑,一个漂亮的漂移转身,来到了那山包的背面,一个黑漆漆的山洞,瞬间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这时,红莲也越跑越感觉这里熟悉,好像曾经来过。但当她看到那个开在裸岩岩壁上的巨大山洞时,她立刻意识到,这不是之前他们误闯的那座山洞吗?里面有一只科迪亚克棕熊,虽然一夜风雪改变了很多,他们来过的痕迹完全消失了,但因为昨天那次惊险的经历,所以她对这里印象特别深刻,尤其是对这方笔直漆黑的山洞。

    这时,她也忽然明白了叶雨的用意,为何不要命的,也要往这里跑了。原来他记得来此的路线,一路上是刻意往这里跑的,把握时机,好施行他的驱虎吞狼,不,驱熊吞狼之计。

    不过叶雨这样做也是相当冒险的。因为这其中存在太多的偶然性。毕竟那只沉睡的巨熊也不是他的宠物,不会听他指挥的。万一那只巨熊醒来不像他想得那样,与那只狼人拼得你死我活,反而过来咬他呢?那他们可能就要面对一熊,一狼,两种生物的攻击,最后只能落得个被这两只巨兽给撕成碎片。然后分而食之的下场。又或者那只狼人还保持着一些意识,刻意避开巨熊,照样可以轻易杀了他。

    不过这貌似是他们唯一的生机了,因为就算不来这里,直接逃跑,他们也肯定逃不过狼人的追杀。在这莽莽的原始山林里,狼人行动如鱼得水,而他们则行动异常困难,最后只能沦为狼人的腹中之物。人都死了,被一只生物,还是两只生物吃掉,又有什么区别呢?倒不如拼一把,死中求生,说不定还能赢得一丝生机。

    叶雨一记意志力震荡波,瞬间将扑到他身前,比他足足大好几圈的狼人霍夫曼给震飞了出去。他自己则感觉一阵气虚,同时头痛欲裂。意志力与武道的配合可不是独立作用那么简单,不是真气耗尽,体力用完了,再用意志力就行了,岂会那么简单。

    人类的身体是一个完整的有机体,每一次呼吸,每一个动作,都需要全身的组织,器官。甚至是你的精气神,配合起来完成。叶雨现在体力不支,真气耗尽了,又哪还有精气神去施展什么意志攻击,恐怕没攻击到狼人,自己就先晕过去了。刚才那一下是他强撑着,不得已而为之的。因为如果不那样做,他刚才就挂掉了,也再没有机会继续下面的计划了。

    他知道不能再等了,自己身体已经到达极限了。再撑下去。随时都可能死于狼爪之下,虽然如此,但他现在也已经是浑身浴血,伤痕遍布了。同时红莲眼中。此时也充满了震惊。不是为狼人的凶狠。也不是为叶雨的聪明与执着,而是为这个男孩仿佛永动机一般的体力而震惊,当然。还有那永不言弃的意志。

    虽然不想承认,但她必须承认,就在刚才那只狼人冲过来的时候,她其实心里已经放弃了,认为自己这次肯定是逃生无望,死定了。永不言弃,这四个字说得容易,听起来也简单,自己的意志难道自己还不能决定吗?只要保持不放弃就好了。但当到了那种,你感觉连放弃都是一种解脱的时候,你会发现坚持的可贵,就像叶雨现在这样。虽然濒死,却永不言弃,真正战斗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

    红莲想过去帮他,哪怕替他抵挡一下,为他去死,也是好的,可是她双腿却像灌铅了一样,走起路来如同慢动作一般,如何也跟不上叶雨与那狼人的脚步。

    就在叶雨一记意志波动扫开狼人那巨大身形的一刹那,他意志一动,瞬间将一只照明用的风灯,从藏戒之中取了出来,然后启出一罐燃烧油浇在了灯芯之内,油花四溅,跟着只见火花一闪,叶雨一个擦燃的打火机扔了进去。

    风灯内的燃烧油瞬间被点燃了起来,再加上风灯内本身的燃料,火势短时间内便在风灯狭小的空间里形成了巨大的热量,然后叶雨一个直抛,瞬间将燃烧着的风灯,扔进了黑漆漆的山洞之中。

    紧接着就听轰然一声巨响,风灯爆炸,在幽深山洞回声特性的作用下,这记爆炸声被瞬间放大,声音震耳欲聋。再接着就听“嗷唔”得一声巨吼,山洞之内的巨熊终于被成功唤醒。

    叶雨也摊倒在了地面上,这时,他的深情才出现一丝疲态,该做的都已经做了,剩下是生是死,只能看自己运气了。世界上总有一些事情是非人力可及的。不过他对自己的做法,还是有一丝信心的。从科学角度说,狼与熊这两种动物,都是领地意识非常强的生物。本性中最不能容忍的两件事,一个是被抢夺配偶,还有一个就是领地被侵犯了。

    这一声巨吼也让狼人有稍稍的一丝迟疑,但这丝迟疑仅维持了半秒钟不到,就瞬间消失了。其又恢复了凶残的本性,睁着血红色的双眼,怒吼一声,瞬间对着叶雨扑了过来。

    这时,那巨熊仿佛受到了刺激一般,再次发出一道惊天动地的怒吼声,然后猛然冲出了山洞,想把那个扰它清梦的混蛋给撕成碎片。

    只是刚到洞口,它就看见一只矮小的生物,对着自己冲了过来。在它简单的意识思维中,像这么小的生物,见到自己应该被吓跑才对呀!然后自己再去捉住,拍死他,然后吃掉。怎么还敢主动向自己冲过来呢?

    显然认为自己的领地和权威受到了侵犯,巨熊顿时大吼一声,前蹄离地,站起身来,在向叶雨示威的同时,也准备立刻对他发动攻击。可就在此时,他它发现一只更大的生物忽然从那矮小生物身后,也对着它冲了过来。

    当看到那是一只巨狼时,巨熊顿时怒不可遏,相比于之前那个矮小的生物,这样的巨狼显然更加让它印象深刻。因为在它凌乱有限的记忆里,曾多次吃过这种生物的亏。它们一般成群出没,不仅抢夺过它的食物,有一次还差点把它给围殴咬死了,以至于现在身上还留有伤痕呢?这都是铁证啊!有研究表明,熊其实是一种记忆力极佳,且特别会记仇的生物。所以,一看见仇人,它顿时显得分外眼红。

    草原上一只狮子追逐猎物时与猎豹相遇,两者肯定是先决出胜负,然后才决定猎物的归属,很多情况下,都是狮子与猎豹两败俱伤,而猎物逃脱。这种现象在自然界是非常常见,因为一山不容二虎,一刻都不能容忍,这是弱肉强食的动物界的生存法则。同时也是弱小生物的生存之道。

    此时,叶雨与红莲就好比那狮子与猎豹口中的猎物,随时都有被吃掉的可能,只是此时狮子变成了狼人,猎豹变成了巨熊,而他这个猎物能不能狭缝求存,逃脱出来,也是一个未知之数。

    果然,在看见狼人之后,巨熊果然抛下了叶雨,一记熊掌对着狼人拍了过去。在它动物本能的感觉中,这只身形壮硕的巨狼,可比叶雨那只小不点给它的威胁,要大得多。

    那狼人认准了叶雨,张牙舞爪,猛然便对着他扑了过来,却被愤怒异常的巨熊结结实实的一记熊掌,给直接拍飞了出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