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度小说 > 文学艺术 > 汉书 > 张周赵任申屠传第十二

张周赵任申屠传第十二

    【说明】本传叙述张苍、周昌、起尧、任教、申屠嘉等的事迹。这是一篇写萧何、曹参、陈平等汉初功臣名相之后的丞相、御史大夫的类传。张苍等五人是次于萧何等名臣的汉初大臣,各有个性和特点,为官刚直守节,故可立传;至于陶青、刘舍等辈,录录无为,尸位素餐,就难等列了。《汉书》继《史记》之后,都写了张苍等五人各有特点,为官守正;并指出自申屠嘉死后,陶青、刘舍、许昌、薛泽、庄青翟、赵周等以列侯继踵任相,谨小慎微,只是“备员而已,无所能发明功名著于世者”,“殆与萧、曹、陈平异矣”。这是中肯的评论。为何如此?恐怕不能仅从个人性格特点去找答案;还得了解时势及当时政治特点,特别是景武之世皇权**主义的强化不能不加思索。     张苍,阳武人也(1),好书律历。秦时为御史,主柱下方书(2)。有罪,亡归。及沛公略地过阳武,苍以客从攻南阳(3)。苍当斩(4),解衣伏质(锧)(5),身长大,肥白如瓠,时王陵见而怪其美士(6),乃言沛公,赦勿斩,遂西入武关(7),至咸阳(8)。  (1)阳武:县名。在今河南原阳县东南。(2)主柱下方书:谓为柱下史,掌管四方文书。(3)南阳:郡名。治宛县(在今河南南阳市)。(4)当斩:《史记》作“坐法当斩”,文以较明。(5)锧:古时杀人所用的椹垫。(6)王陵:刘邦部将。(7)武关:在今陕西商南县东南。(8)咸阳:秦朝国都,在今陕西咸阳市东北。  沛公立为汉王,入汉中(1),还定三秦(2)。陈余击走常山王张耳(3),耳归汉,汉以苍为常山守。从韩信击赵(4),苍得陈余。赵地已平,汉王以苍为代相(5),备边寇。已而徙为赵相,相赵王耳。耳卒,相其子敖。复徙相代。燕王臧荼反,苍以代相从攻荼有功,封为北平侯,食邑千二百户。  (1)汉中:郡名。治南郑(在今陕西汉中市)。(2)三秦:指关中地区。(3)常山:郡国名。治东垣(在今河北石家庄市东北)。(4)赵:指赵王国。赵都于邯郸(在今河北邯郸市)。(5)代:代王冈,都于代县(在今河北蔚县东北)。  迁为计相(1),一月,更以列侯为主计四岁(2)。是时萧何为相国,而苍乃自秦时为柱下御史,明习天下图书计籍,又善用算律历,故令苍以列侯居相府,领主郡国上计者。黥布反,汉立皇子长为淮南王,而苍相之(3)。十四年(4),迁为御史大夫。  (1)计相:专掌计籍,故称“计相”。(2)主计:计相之号。(3)相之:谓为淮南王相。(4)十四年:自孝惠元年至高后七年(前194——前181)。  周昌者,沛人也(1)。其从兄苛,秦时皆为泗水卒史(2)。及高祖起沛,击破泗水守监(3),于是苛、昌以卒史从沛公,沛公以昌为职志(4),苛为客(5)。从入关破秦。沛公立为汉王,以苛为御史大夫,昌为中尉(6)。  (1)沛:县名。在今江苏沛县。(2)泗水:郡名。治相县(在今安徽淮北市西北)。(3)守监:郡守、郡监。(4)职志:掌旗帜。志:与“帜”同。(5)客:宾客,不任官职。(6)中尉:武职,掌京师治安。  汉三年,楚围汉王荥阳急(1),汉王出去,而使苛守荥阳城。楚破荥阳城,欲令苛将,苛骂曰:“苔趣(促)降汉王!不然,今为虏矣!”项羽怒,亨(烹)苛。汉王于是拜昌为御史大夫。常从击破项籍。六年,与萧、曹等俱封,为汾阴侯(2),苛子成以父死事,封为高景侯。  (1)荥阳:县名。在今河南荥阳县。(2)汾阴:县名。在今山西万荣县西南。  昌为人强力,敢直言,自萧、曹等皆卑下之。昌尝燕(宴)入奏事(1),高帝方拥戚姬(2),昌还走。高帝逐得,骑昌项上(3),问曰:“我何如主也?”昌仰曰:“陛下即桀纣之主也(4)。”于是上笑之,然尤惮昌。及高帝欲废太子(5),而立戚姬子如意为太子(6);大臣固争莫能得,上以留侯策止(7)。而昌庭争之强,上问其说,昌为人吃(8),又盛怒,曰:“臣口不能言,然臣期期知其不可(9)。陛下欲废太子,臣期期不奉诏。”上欣然而笑,即罢。吕后侧耳于东箱(厢)听(10),见昌,为跪谢曰:“微君(11),太子几废。”  (1)宴:安闲。指高帝安闲时。(2)拥:抱也。戚姬:即戚夫人。(3)项:脖子的后部。(4)桀纣:夏桀王、商纣王,古时荒淫的君主。(5)太子:指太子刘盈。(6)如意:戚姬所生,封为赵王。(7)留侯:张良。(8)吃:口吃。说话结结巴巴,字音重复。(9)期期:口吃貌。(10)东箱:即东厢。(11)微:无也。  是岁,戚姬子如意为赵王,年十岁,高祖忧万岁之后不全也(1)。赵尧为符玺御史(2),赵人方与公谓御史大夫周昌曰(3):“君之史赵尧年虽少,然奇士,君必异之(4),是且代君之位。”昌笑曰:“尧年少,刀笔吏耳,何至是乎!”居顷之,尧侍高祖,高祖独心不乐,悲歌,群臣不知上所以然。尧进请闲曰(5):“陛下所为不乐,非以赵王年少,而戚夫人与吕后有隙,备万岁之后而赵王不能自全乎(6)?”高祖曰:“我私忧之,不知所出(7)。”尧曰:“陛下独为赵王置贵强相,及吕后、太子、群臣素所敬惮者乃可。”高祖曰:“然。吾念之欲如是,而群臣谁可者?”尧曰:“御史大夫昌,其人坚忍伉直,自吕后、太子及大臣皆素严惮之。独昌可。”高祖曰:“善。”于是召昌谓曰:“吾固欲烦公(8),公强为我相赵。”昌泣曰:“臣初起从陛下,陛下独奈何中道而弃之于诸侯乎?”高祖曰:“吾极知其左迁(9),然吾私忧赵,念非公无可者。公不得已强行!”于是徙御史大夫昌为赵相。  (1)万岁:这里是死亡之讳言。不全:不安全。(2)符玺御史:掌管符玺的御史,属御史大夫。(3)方与公:方与县令。方与,县名。在今山东鱼台县北。(4)异:谓特殊优待。(5)请闲:要求个别谈话。(6)备:考虑之意。(7)不知所出:意谓没有想出办法。(8)固欲烦公:一定要烦劳您。(9)左迁:谓贬秩位。犹今言下放。  既行久之,高祖持御史大夫印弄之,曰:“谁可以为御史大夫者?”孰(熟)视尧曰:“无以易尧(1)。”遂拜尧为御史大夫。尧亦前有军功食邑,及以御史大夫从击陈豨有功,封为江邑侯。  (1)易:代也,这里是胜过之意。  高祖崩,太后使使召赵王,其相昌令王称疾不行,使者三反,昌曰:“高祖属(嘱)臣赵王,王年少,窃闻太后怨戚夫人,欲召赵王并诛之。臣不敢遣王,王且亦疾,不能奉诏。”太后怒,乃使使召赵相。相至,谒太后,太后骂曰:“尔不知我之怨戚氏乎?而不遣赵王!”昌既被征,高后使使召赵王,王果来,至长安月余,见鸩杀(1)。昌谢病不朝见(2),三岁而薨,谥曰悼侯,传子至孙意,有罪(3),国除。景帝复封昌孙左车为安阳侯,有罪,国除。  (1)鸩杀:毒死。(2)谢病:推辞有病。(3)有罪:据《功臣表》,周意坐行贿,为城旦。  初,赵尧既代周昌为御史大夫,高祖崩,事惠帝终世。高后元年,怨尧前定赵王如意之画(1),乃抵尧罪(2),以广阿侯任敖为御史大夫。  (1)画:谓划策。这里是指所划周昌为赵相之策。(2)抵尧罪:据《功臣表》赵尧是免官。  任敖,沛人也,少为狱吏。高祖尝避吏,吏系吕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