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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书 家有非亲生儿女(4)

    再婚书 家有非亲生儿女(4)

    像小梅,当年父母闹离婚的时候,她像个烫手山芋一样在他们之间被推来推去。终于,法院的一纸判决让事情得以告一段落。就在小梅以为可以和母亲安定生活的时候,外出打工的母亲很快便把她扔给了亲戚,从此她便过上了轮流在亲戚家寄宿的生活。日久生厌,小梅在寄人篱下期间承受着周遭的冷眼和闲话,在她敏感、弱小的心灵中深深烙着“不受欢迎”这几个字。年仅十五岁、个性日渐孤僻自卑的小梅为此三次割脉自杀,两次试图吃药结束生命。自己还得无奈地活下去,她和身边的朋友聊天也总是说一些很消极的话,甚至她的朋友一度想自杀时,她不但不劝阻,反而鼓励对方试一试,还给对方传授经验。

    另一个例子则更让人深思。年仅十六岁的陈红在父母离异后和父亲一起生活,然而父亲没有正当工作,靠给人看大门供她读书。小小年纪没有亲人的呵护,父亲平时又不关心、不理解她,因此她很希望能到社会上闯荡,自己养活自己。在闯荡的过程中,她认识了不少“哥们儿”和“姐们儿”,把他们当做自己的依靠。自此还经常不上学,不回家,在外面吃喝玩乐,流连夜店。最终陈红交上损友染上毒瘾,沦为抢劫犯罪集团中的一员。

    根据一项调查显示,残缺家庭子女的犯罪比例明显高于正常家庭的孩子。孩子爱自己的父母,渴望得到父母的体贴和照顾。可一个残缺不全的家庭,给孩子带来的大多是伤害和痛苦。

    有一段时间社会流行残缺美,意思是残缺的东西给人带来别样的感受、别样的关于美的体验。可对整个家庭和孩子来说,残缺根本没有美可言,它是苦难和迷茫的代名词。

    再婚家庭的复杂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