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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书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11)

之间本来就没有自由交往、自主婚姻的传统。解放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中国社会又把婚姻介绍和婚姻中介人视为一种封建的东西加以批判、取缔,就连父母对子女婚姻的关心、过问也随时会被扣上“包办”的帽子。再加上“文革”期间又鼓励或过分宣传了男女之间要把事业放在首位,把婚事放在脑后,这就使得男女之间正常的交往和友谊受到阻碍,未婚青年男女既失去了婚姻的“包办”之路,也失去了婚姻的“自主权”。

    于是,在既没有能力又没有条件直接接触异性、与异性建立恋爱关系,通过别人介绍又找不到自己满意的情况下,也只有征婚的方式更符合婚配者的意愿了。毕竟,这样择偶的范围更大一点,选择的自主性也更高。同时,征婚似乎也是一种由传统父母、亲友包办向婚姻当事人完全自主转变的比较理想的过渡形式,在当时也再找不到比它更符合中国国情、国人文化思维的方式了。

    一般来说,征婚广告包含两个内容,即介绍自身情况和对未来配偶的要求。自身情况的介绍无外乎是年龄、身高、教育程度、性格、职业、婚姻状况与经历、容貌、健康状况等。除了这些被征婚者普遍看重的因素外,有些还会着重突出自己的经济状况或强调对方要有一定经济基础。还有一些会特别说明自己有调动能力或要求对方有调动能力,申明自己有住房、海外关系等。

    征婚广告的内容虽然都是以个人需求的方式表现出来的,但从中不难看出一些共同特征。

    从八十年代以来的征婚广告可以看出,在婚姻中具有优势作用的主要是个人的、经济的、文化的因素,而家庭的和政治的因素已经不那么受重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