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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台梭利:特殊教育法 第四章 (2)

    蒙台梭利:特殊教育法 第四章(2)

    教导孩童“动”是很复杂的一件事,因为他们必须先具备各式协调的动作。如果没有适当教导,他的动作便会乱七八糟,而这类杂乱无章的动作正是儿童的特征。这“动”的现象便构成了儿童所谓的“不听话”、“顽皮”。

    通常大人对付这些举止是反复说着无用的话:“不要乱动”。然而,从这些动作里,儿童正试图将有益的动作组织融合起来。因此,我们必须停止那些把孩子搞成静止状态的无益言词或举动。

    蒙台梭利的感觉训练、读写算的练习,在一定程度上是通过动作练习实现的。它们属于蒙台梭利教育体系中“发展的练习”。另一类练习则为实际生活训练,又称为“肌肉教育”或“动作教育”。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日常生活技能的联系。

    日常生活训练更重要的目的,是可以在人格形成的基础上,培养出孩子的独立、专心、协调、秩序等等习性,奠定良好发展的基础。

    而这些练习也可以培养社交能力,比如说:活动室里的蒙台梭利教具只有一套,所以当一个孩子在玩倒水的工作,另一个孩子也想玩时,他就必须“等待”。更如礼貌、问候等日常生活常规也包括在这项练习中,提供了孩子相互交流,彼此配合的机会,促使他们从中了解社会行为。

    日常生活教育,可以说是蒙台梭利教育的入手处,假如这个部分没有做好,就出现不了蒙台梭利现象(秩序→专心→反复练习→协调),而往后的感官、数学教具部分也就不能做得很好,无法达到最大的开发效果了。

    蒙台梭利认为,通过日常生活技能的练习,可培养儿童自我料理的能力,从而有助于儿童独立性的形成